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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流动机制_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03 04:09:42 影响了:

  摘要:粤港澳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珠三角大都市圈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如何实现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是研究粤港澳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选择该题目进行研究,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对粤港澳区域合作的趋势和障碍分析,进一步探索粤港澳进行区域合作创新机制的设立问题。应从强化粤港澳合作的市场驱动机制, 创新中央政府的引导职能、强化合作的整合体制,建立粤港澳政府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创、新合作组织模式,完善粤港澳合作运行机制、以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为契机,深化粤港澳合作的创新机制四个方面来深化该区域合作创新机制。
  关键词: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8-0083-05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粤港澳三地充分发挥紧密相连的地缘、人缘优势,按照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全面加强和深化粤港澳合作,在有效促进广东经济发展、带动辐射全国的同时,也为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粤港澳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取得累累硕果,成为举世瞩目的事实。珠三角大都市圈也迅速崛起,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的“成长三角洲”。与此同时,港澳地区也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转变和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与珠三角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形成了从“前店后厂”到“厂店合一”的跨境产业分工和发展模式。目前,粤港澳三地经过历史的洗礼,已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广东已成为了世界上不可或缺的制造业基地,香港的现代物流业和金融业依然是世界上极具竞争力的服务业中心,澳门已成为融博彩、会展、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有特色的旅游娱乐中心和区域性的商贸服务平台。与此同时,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格局也在进行与时俱进的创新与发展。实践充分证明,粤港澳合作是“一国两制”方针下区域合作的重要探索,是推动粤港澳三地经济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随着2008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珠三角作为中国“试验区”、“先行区”、“重要国际门户”、“基地”和“经济中心”的五大功能定位已经凸显(周运源)。这是在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一个内生驱动力,无疑为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提供了一个政策保障,也扫除了粤港澳合作创新的制度障碍,加速了粤港澳区域合作进程。尽管粤港澳过去30多年来一直在合作,而且合作成果显著,但过去粤港澳区域合作的内容主要在经贸领域,主要强调区域之间如何融合。要解决《规划纲要》的先试先行问题,就需要创新合作方式和合作机制,以适应新一轮经济发展的趋势。所以新的发展模式应要突破经贸层面的合作,围绕城市、基建、交通、产业等项目进行共同规划与合作,尤其要强化民生方面的服务合作,包括供水、供电、副食品供应、环保、社会服务等。由此可见,未来区域合作的大趋势不只局限于经贸,而是全方位、多元化的项目合作。杨道匡认为,创新合作方式的重点,是要创新合作机制。“纲要”中提及“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完善粤港、粤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机制,增强联席会议推动合作的实际效用”,可见中央支持并授权合作机制,关键是粤港澳如何落实。201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北京的签署,进一步巩固了粤港澳区域合作创新机制的政策驱动力,特别是深圳前海地区的开发以及珠海横琴岛的开发合作已经充分体现了粤港澳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心和力度,对于推动粤港澳的繁荣和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粤港澳区域合作趋势
  随着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步伐的加快和《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粤港澳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国际国内双重环境压力下,急需寻求经济增长方式的创新与突破。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粤港澳合作的领域、合作的层次和战略目标也更加深入,利用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和文化相同的优势,扩大粤港澳区域合作的范围,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也是大势所趋。粤港澳区域合作发展趋势体现如下:
  (一)合作战略由区域战略变为国家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之初,粤港澳顺应区域产业发展和转移的梯度理论与区域合作的比较优势理论,按照资源分布特征,开展了三地产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三地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广东也因此成为了承接港澳区域特别是香港产业转移的抬头兵,创造了中国一个又一个传奇。但是,随着中国内地WTO规则全面实施,原来独有的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正在弱化,港澳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发生了改变,各自的产业边界也变得模糊,如果依然没有一个统领全局的战略性合作发展思路,不利于粤港澳区域构建国际大都市圈的功能定位,更不利于三地合理分工与合作,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理念。在这样的战略目标下,中国政府在2008年出台了《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的出台意味着粤港澳区域合作模式由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粤港澳区域合作有了制度的保障。而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前海发展规划》,都标志着粤港澳区域合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国家战略高度。
  (二)“一国两制”依然是粤港澳区域合作的试验田
  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共识和政治文化,成为共同获得更大利益的战略选择。尽管“一国两制”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提出的维护港澳经济繁荣的一个大的政治智慧和战略选择,但如果我们仅仅简单的理解为只有“两制”的差异,而没有突出“一国”的共同利益,就不是真正实现港人制港、澳人制澳的高度自治区域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一国两制”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在凸显 “一国”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突出经济区域的协调效应,突出毗邻地域共生、共享、共同发展的内在需求,突出区域之间的相融性和互补性,突出经济制度的同一性。“一国两制”不仅对于推动港澳繁荣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经济基础,对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也是一个新的试验田。因此,“一国两制”不仅不是新时期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的障碍,反而成了推动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的催化剂。同时“一国两制”依然是粤港澳区域合作的试验田,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一个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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