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产品的验收标准】木门验收标准
木 门 验 收 标 准
木门产品的验收标准
本验收标准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物质管理行业标准》,WB/T1024-2006木质门标准规范实施,起草编制了适合本公司木门质量监控、检测标准,确保成品一次性合格率98%以上,以终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树立市场良好形象。
以下为木门验收要点,实施部门:质量管理部
1.整樘门表面无划伤、磕碰等外伤。
2. 颜色与客户要求一致,无明显色差。颜色鲜明、木纹清晰。 3. 整批门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符合客户光泽度的要求。 4. 油漆表面无流挂、缩孔、涨边、皱皮,线角处与表面基本一致,无积漆、磨伤等缺陷。
5. 整樘门尺寸与洞口尺寸相符合。 6. 木门双面着色一致,无明显差异。 7. 涂层表面无明显加工痕迹,无着色缺陷。 8. 按图纸及加工工艺生产,真材实料。
9. 木门应平整、方正、无翘曲。符合公差要求(国 家标准)。
10. 产品部件与部件之间结合应紧密、牢固、无缝 隙、不活动。
11. 合页安装不歪斜,按模具打孔,锁孔位置准确。 12. 线形均匀一致;槽口深浅一致,无波曲。
13. 门板安装缝隙均匀,符合要求,门套安装方正, 不歪斜。
14. 门扇开启灵活自如,无异响。
15. 门套与墙体间用密封胶双面密封,干后切割平整。 16. 门套与墙间用固定螺钉,每米不少于3个。 17. 同侧套线应在一个平面上,间隙用密封胶填补。 18. 套线接口必须平整,套线弯度允许公差1毫米。 19. 门扇关严后与密封条结合紧密,不摆动。
以下为木质门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默认单位为:mm):
木质门的留缝限值和检验方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法:
装饰面贴面表面外观要求:
漆饰表面外观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