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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建档通知】 组织开展义务劳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09:40:27 影响了:

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及建立

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工作的

通 知

各居民委员会:

根据卫生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通知精神要求. 为掌握我县居民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广大城区居民真正享受到.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便、快捷、优质、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经卫生局统一安排,我们将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居民个人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建档时间与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召开本辖区相关会议. 安排部署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人,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会后各居委会要召开相应的会议。

第二阶段 入户调查建档阶段(7月25日-12月31日),由县疾控中心和蜀北街道办事处将安排调查员上门入户开展收集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填写居民个人健康档案。

二、认真做好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

1:居住在辖区内的常住社区居民和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上门入户调查率应达90%。

2:各居委会在调查员到各调查点时要认真极积配合调查员的相关工作:

3;县疾控中心安分组到各居委会入户调查;

4:各居委会要安排一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协做调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社区居民个人健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疾控中心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蜀北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县疾控中心社区门诊相关人员和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负责社区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等工作。

各居委会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居委会分管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下属各居民小组组长为成员丨,负责具体落实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县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健康普查工作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2、各居委会及居民小组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并将信息资料提供给县疾控中心和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门入户调查阶段,各居委会应安排1名调查员会同县疾控中心调查员上门入户开展健康调查,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意义,消除居民的误解。

3、县疾控中心社区门诊承担具体的上门入户健康调查填表和建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开展社区居民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最基础性工作,影响今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决策与质量,各居委会、及居民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全面完成落实目标工作任务。对于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完成出色的、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南部县疾控中心蜀北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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