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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组职责 阳光用药管理小组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31 09:45:27 影响了:

阳光用药监管职责

1. 阳光用药监管小组每季度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阳光用药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阳光用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阳光用药的自觉性。

2.阳光用药监管小组参与医院药事管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3.阳光用药监管小组协调“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医院抗菌药物应用品种数和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级抗生素品种的讨论,淘汰一些存在质量、疗效、安全等问题的药物,停用使用金额过高、严重不合理的药物及耐药率发生高的抗菌药物。

4.阳光用药监管小组每季度审核医院处方点评和阳光用药监管工作报告,组织阳光用药和处方点评工作会议。

5.阳光用药监管小组应加强对医师处方质量管理和临床阳光用药管理。定期开展单品种用药金额、医师用药、科室用药情况监控和临床用药检查。重点检查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和能量补充用药等不合理使用的处方,定期开展大金额处方筛查和公示。开展常规处方点评和专项处方点评。

6.根据检查、筛查和处方点评结果,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

室和医生进行通报。有公示和通报制度。将处方点评和阳光用药监管的结果纳入医德医风考评和绩效考核。

7.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⑴药学部:负责拟定医院阳光用药制度、技术标准和评价指

标体系,开展技术指导、综合评价和监督监察;

⑵医务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药物临床应用实施规范管理; ⑶信息科:负责建立、维护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利用信息;

⑷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推进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并对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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