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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12-11 09:15:04 影响了:
  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民政局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务实求真,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扶贫中的托底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1.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17963户、22966人,发放资金7400.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低保户9328人,发放资金2385.6万元。

  2.农村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情况。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314人(其中分散供养1896人,集中供养418人),发放资金1286.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分散供养对象1265人,发放资金531.3万元。

  3. 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2018年全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328.8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38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7844人次,医疗救助资金516.71万元,发放财政兜底资金521.17万元,财政兜底9045人次。

  4.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2018年第四季度,我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7952人,享受生活补贴2263人,护理补贴2663人,同时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人数3026人,11月份,通过数据比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66人,12月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247人,从2019年开始发放。全县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37.752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把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常研究、多谋划,创新举措,压实责任,扎扎实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为脱贫攻坚织好网、兜牢底。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长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玉山县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2018年民政脱贫攻坚“夏季整改”工作方案》、《2018 年民政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根据县委要求,抽调了2名班子成员担任第一书记,4名年轻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组成两个驻村工作队到下塘乡下坛村、均郑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局在编在职干部职工按照科级干部3户、一般干部2户的要求,结对帮扶84户274人,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到扶贫对象家中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走访慰问,宣传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及时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召开了全体帮扶干部扶贫知识培训会,根据结对帮扶村困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一是开展秋季慈善助学活动,对全县16名一本贫困学生每人助学5000元,共发放慈善助学金8万元,帮助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二是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出台养殖业奖励政策,鼓励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共发放资金2万余元,同时积极帮助销售。三是开展福彩公益行活动,争取彩票公益金5.4万元,,全部用于帮扶对象。四是从办公经费中挤出15万元,用于支持帮扶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工作经费困难。五是支持资金用于村部维修,购置办公设备、设施,党建平台建设,绿化广场,改善环境,维修均郑村二个自然村900多人口的饮水设备。六是解决均郑小组多年来未落实的师生饮水问题,改善教师办公条件,更新学生课桌,发放书包及相关体育用品。七是对所有结对帮扶对象给予资金支持用于生产和生活,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捐赠棉被、大米、食用油等。八是在产业扶贫上,做到准确定位,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为服务对象提供油菜苗、肥料等。九是为特殊的困难户解决存在的特殊问题:如读书难、住房难、医疗难、就业难等。

  (三)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水平

  严格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做好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重点提标兜底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低保户提标9328人,每人每月提标30元以上,建档立卡五保户每人每月提高30元。

  (四)做好医疗救助助推健康扶贫工作

  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实行建档立卡对象一站式结算,充分保障建档立卡对象的医疗水平。加大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坚持健康扶贫现行标准,巩固“四道保障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保障,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下;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实现健康扶贫可持续发展。截至2018年12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784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16.71万元,发放财政兜底资金521.17万元,财政兜底9045人次。

  (五)强化临时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2018年以来,实施临时救助3814人次,发放资金448.5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户1565人次,发放资金187.8万元。

  (六)开展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工作

  通过低保、五保信息与国扶系统数据比对,发现有疑问数据1574人,其中身份证件号小于18位236人。经核实,低保信息需修改身份证号码的有253人,特困供养分散人员类别识别错误33人。目前已全部修改到位。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方面,组织各乡镇民政所会同乡镇残联对未办理残疾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员进行核查,建立台帐,对达到残疾等级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协助其办理相应等级残疾证,对已办理残疾证且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要求的对象及时上报审核审批,确保两项补贴应发尽发。对部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申请办理残疾证或申请两项补贴的对象,我局会同残联主动上门为其办证、申请补贴。经过认真梳理、整改,10月份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中,有157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月份新增两补对象2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47人,从2019年开始发放。

  (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

  1.严格落实《玉山县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照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清除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力惩治各类作风问题,全面推进民政系统保障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深入查处农村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立案处理2件,2位同志受到党纪处分。

  2.县民政局与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我局召开了各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所长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精神,部署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治理,取消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497户2653人,其中取消死亡低保对象428人,取消死亡五保对象26人,新增低保对象2661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737人。

  (八)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根据省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与县扶贫和移民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特困)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要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识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全县共上报735名建档立产人口纳入低保,我局已全部审批,享受时间从2018年11月份开始;对15名(实际13人,2人已死亡)集中供养对象享受扶贫情况进行了排查,已上报国办扶贫系统取消扶贫资格;对245名分散供养对象脱贫情况进行了排查,从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来看,全部符合脱贫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了脱贫台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行动落实和工作落实,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保障扶贫工作机制,确保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地。

  2.深入排查保障扶贫工作中的作风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和关切,规范权力运行,竭力推进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落实农村低保申报制工作,对经村、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运用数字民政核对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受助对象认定准确性,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和农村特困供养工作,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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