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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境怎么处罚【国内游也有“非法入境”的?】

发布时间:2018-12-28 04:25:50 影响了:

  撰文 冯 勋 责编 彭 亮 设计 祝伟慧      据新华社报道,昆明27名游客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自驾旅游,竟遭遇当地旅游部门以“非法入境”为由的阻拦。
  9月29日晚,泸水县“十一怒江、独龙江自驾爱心之旅”车队一行27人下榻怒江州府六库一酒店。这支团队属于AA制,他们凑了两万多元钱及学习用具,准备由泸水前往六库,向当地的独龙江中心小学奉献爱心。深夜,两名男子找上门来。他们称,泸水县旅游局接到投诉,车队一行属于“非法入境”。其中一位旅游局副局长告诉他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有规定,凡是进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旅行社团队,必须交由当地的旅行社地接。
  
  评论
  泸水县这位旅游局副局长的话,大概可以类如本年度最雷人的语录之一。游客去怒江旅游谈不上出境入境,而没找当地旅行社地接便属“非法”,更不知其所指的是哪条王法?
  照此逻辑,若不交给当地旅游社地接的话,游客便要被“驱逐出境”了。由此可见,当地的行政垄断旅游资源和旅行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到了怎样的程度了。
  固然,外地游客到怒江旅游,交由当地的旅行社地接,确实有一定的好处,比如当地的旅行社对怒江周围的旅游环境比较熟悉;设计的旅游线路比较合理完整等。但是这也不等于可以强制外地游客去怒江旅游就一定得找地陪。须知,游客有自己的旅游自主性和自由度,选不选当地的旅行社,用不用当地的导游,游客有自己的选择权,怒江当地的旅游部门无权强制干涉。更遑论因此,别说这30余位昆明游客是去献爱心的自组团。
  要知道,做为一方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该做的工作是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权益;以及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等。而不是充当地方利益的保护伞。就算运用行政手段搞行业垄断,资源封锁,长期下去,这些长在“温室”(行政保护)里的”孩子”(旅行社行业),由于缺乏竞争机制,缺乏市场的培育,服务质量跟进不上去,最终也只会走向“凋零”,于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发展也无益。
  
  声音
  地方保护主义于己于人都不利,即使有利也只是肥了个别部门和个别旅游企业,我们何必死脑筋抱住他不放呢?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才是真正的“非法”,最应该被“驱逐出境”。
  ――南方网
  怒江的旅游业还需要树立品牌、扩大知名度,因此从未设立任何地方保护壁垒。相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一直是云南省旅游局反复呼吁的实现无障碍旅游的坚决支持者,……地方保护主义与怒江的旅游诉求大相径庭。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政府秘书长秘秀芳
  要求组团游旅行社“先付款后旅游”,从昆明赴地州的旅游团队一概交由地州旅行社地接,且对本地区景点进行捆绑销售……全省各地州之间也早已形成了某种潜规则:必须保证各方利益,“让大家都有饭吃。旅游的“诸侯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严重失衡造成的,地州旅游企业与昆明和外省市的旅游企业相比往往处于劣势,只能采取自保。
  ――云南省旅游局行管处某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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