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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习俗的变迁需要勇敢分子|

发布时间:2019-06-14 03:54:16 影响了:

  BQ:前一阵出了“上海地铁事件”,女孩的穿着引起了很多争议,这个事件涉及女权主义的一个经典论争:在性侵犯事件中受害者有没有责任?  L:我坚持,在性侵犯事件中,不能责备受害人。受害者的穿着打扮不能成为犯罪理由。我可以再举个例子,一个姑娘很漂亮,被强奸了,你不能因此说是因为这姑娘太漂亮了。犯罪就是犯罪,没有理由责备受害人。
  BQ:但是大家一般还是不习惯穿着暴露,这应该是一个习俗的问题。
  L:中国的习俗在着装上保守,变化也需要时间。记得我在上世纪90年代做调查时,一个城市的女知青嫁给了她插队地方的农村男孩,每次回婆家,她丈夫都不允许她穿裙子,就因为裙子在农村不符合规范、太暴露,甚至会让人觉得丢脸,可见,着装规范随着时间地点是在变化的。
  BQ:着装规范在变迁,不过在公共场合,这些引起争议的女孩子是否也有需要自省的地方?
  L:对,要注意场合。比如在海滩、在浴场,可以穿比基尼,但是在地铁,肯定不合适。
  BQ:“上海地铁女孩”之前,干露露更是挑战了大众的接受底线,我想您应该不会以娱乐的眼光来看待她们吧?
  L: 我把她们叫做勇敢分子。社会习俗的变迁就是因为有这么一些勇敢分子在不断地挑战。社会能接纳的底线,包括时尚和习俗的变迁,都是由勇敢分子来推动的。比如最初的喇叭裤也有很大争议,但就有勇敢分子觉得好看,他们穿了,慢慢时尚就变过来了。他们按照自己的观念付诸实践,惊世骇俗。在习俗受到惊吓的同时,变化悄然发生。最终人们会变得见怪不怪,少数抱残守缺的人会被指少见多怪。中国从女人裹小脚男人留辫子发展变化到如今,这些勇敢分子功不可没。我们应当向他们致敬。
  BQ:习俗在变迁,但也有些东西是该坚守的。比如您曾说喜欢爱人王小波的一句话:“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您来说,这个诗意是什么?
  L:诗意的世界,就是“审美的生存”,就是追求精神的美。因为此生此世都是现世的、现实的、物质的。诗意的世界主要指精神领域。如海德格尔所说,人应该诗意地栖居。
  BQ:您个人如何践行这种标准呢?
  L:我将这种审美的生存,理解为两点:第一,欣赏美、享受美、消费美,诸如人类创造的音乐、美术、小说、戏剧,这种人造的美,当然也包括自然的美;另一个层面就是创造美,这是审美生存的更高境界。比如写小说,写散文、杂文、时评等,当你的一些观点,能引起大家的共鸣,进而推动社会的改革,这就是审美的生存。
  BQ:在当下这个焦虑和充满生活压力的社会,诗意是不是难了一些?
  L:就像叔本华说的,人生,就像钟摆。人面临生存压力,如果吃不饱、挣不来钱,没房子什么的,有现实压力时就会痛苦的,但是一旦没有现实压力就会无聊。人生就是在痛苦与无聊间摆来摆去。但是难道在这两者间摆来摆去就没有别的出路吗?他就指出了审美,也就是诗意的生存。有一些人能不在乎这些现世的东西,而能审美的生活,就是出路。
  BQ: 说到诗意,说到写小说也是在创造美,我看到您在博客上发了篇自称“不像样”的小说《平庸的生活》,点击率很高啊。
  L:在发表的第二天就有36000人阅读,省了我投稿了。巴塔耶说:“对于人来说,文学是最重要的行动。”所言不虚。在写作过程中,感受到存在的欢欣,写得好坏倒在其次。
  BQ:除了小说,您的爱情也很诗意,很多女孩甚至将您看作浪漫的标本,王小波给您的情书曾经写在五线谱上,“但愿我和你,是一首唱不完的歌”。非常美好。
  L:人的生活需要浪漫主义,如果全是物质会不会很俗气?现在社会比起我们那个时代,贫富分化太严重了,所以人们就会更看重金钱,通过结婚,可以一下上天堂或者下地狱,但是看重金钱是多么俗气的一件事儿啊?所以我觉得,应该给自己浪漫的情怀多留一些空间,这是人生非常珍贵的东西,也就是过一种审美的生活。
  BQ:不过爱情也有偶然性。
  L:所以要有充分精神准备,你爱的人或者爱你的人没有出现,这是有可能的。对时下所谓“剩女”现象,其实看你是否执著,如果非要等到爱情,就要做好独身准备,如果将婚姻看得很重,认为必须结婚,也许要做出一些妥协了。
  BQ:我们再绕回您研究的领域吧,长期以来大家对您研究的领域和内容还是有不少质疑和误解,我在您博客的留言中看到有人甚至说:“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我真想一刀捅死你。”
  L:我在一条微博中说到今年要再提出一次同性婚姻法案,有条留言就是这个。当时都把我给气乐了。这是什么人啊?
  BQ:可能误区就在于,大家把你指出的某种权利混淆为是在提倡某种行为了。
  L:我仅仅说这么做的少数人,他们有这个权利,但是大家说,我提倡这个,这完全是两个概念,比如1997年,我们国家取消流氓罪,但是你不能说我们取消了就是在提倡流氓行为,这是两个概念。
  BQ:时下不少人认为中国在性开放程度上,比很多欧美国家还超前,您怎么看?
  L:在很多方面,还非常落后、原始。比如全世界没有淫秽品罪,但是中国有。这个东西,我们落后200年,还有聚众**罪,全世界都没有,中国落后200年都算说短了。南京的换偶案发生后,我就纳闷,把这个人判3年半,有什么意义?如果是判了强奸犯,那是为被害者讨回公道,可这一帮人,换偶玩玩,这判了,是对谁有好处?为谁讨公道?当然还有对同性恋的歧视,我们的不少观念保守得一塌糊涂,甚至可以说落后野蛮。
  BQ:您是从基本权利的角度在考量?
  L:当然了,人权啊,同性恋作为公民,他的权利没有得到实现;换偶者,他们的权利也没有得到保护。
  BQ:对于这个还属前沿的领域,您有没有疲惫和想放弃的时候?
  L:我的思想准备还是非常充分的,社会学有个理论叫文化滞后。一般政治和经济的变化都比较快。而文化的变化本身不是以月、年为单位,而是以几十年为单位的。目前,少数群体的利益没有畅通的渠道来表达。要真正表达他们的特殊利益诉求以及促进立法,还与咱们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利益表达机制的改革有关。就像愚公移山,要慢慢来,那么大的山,担子一点一点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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