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致家长的一封信】 扫黑除恶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按照梓潼县教体局【2018】173号文件,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部署,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学校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2.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3.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4.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5.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6.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会闲杂人员;
7.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8.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抵赖等手段,非法侵吞教育国有资产,侵占教育公共资源的社会人员;
9.与教育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
请广大师生入家长积极举报,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严格保密并采用一定保护措施。举报电话:
公安:110
观义中学:XXXXXX
观义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6日
致家长一封信回执
学校已将《观义中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致师生及家长一封信》交给我,我已将认真阅读了公开信内容。知悉相关的举报方式。
班级: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
2018年9月日致全校学生及家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一封信
全校学生、家长:
近年来,我县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青县”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为了维护青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以下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致全镇学生及家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一封信
全镇学生、家长:
近年来,我镇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XX”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请广大学生、家长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等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敷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途径
1. 直接举报:XX镇人民政府2楼扫黑除恶办209
2.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028-XXX9(110)
区扫黑办:028-XXXXX2
镇扫黑除恶办:028-XXX8
中和派出所:028-XXX60
3.举报箱:XX镇政府大楼2楼
4.举报邮箱:XXXXX
XX镇教育管理组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