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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的范文 创业策划书范文案例 创业计划书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24 17:39:50 影响了:

案例的范文

求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例: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

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

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

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

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

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

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

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

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

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

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

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

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

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

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

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

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

因此,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

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怎样写教学案例?能否给个范例?

1、什么是教学案例 (案例也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是对包含有解决某些疑难问题,某些原理、方法、策略运用的教育教学情境故事的描述,故事中渗透课程改革的思想和理念,展现在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指导下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和教师教学行为发生的变化,体现教师的教育智慧和实践性经验。

在我看来, 教学案例应提取于教学,用之教学,提取于个人,用之于大家。

2、案例结构 (1)背景:包括发生了哪些问题或困扰事件,说明故事的发生是否有特别的原因或条件。

(2)主题和案例问题:主题是本案例的核心理念,从最有收获、最有启发的角度确定主题。

案例问题是围绕着主题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能够阐述案例的主题,揭示各种困惑,链接有关理论,启发读者的讨论和反思。

(3)情境与细节描述:环绕主题,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剪裁情节,有针对性地描写特定的内容,把关键细节写清楚,做到引人入胜。

(4)教学结果:教学措施的即时效果,包括学生的反映和教师的感受等。

(5)诠释与研究:多角度地解读和评析,回归到教学基本面。

(6)问题讨论:设计讨论作业单,供今后案例教学时其他教师讨论,开放而无终结。

3、教学案例与教案、教学设计、教学实录的区别一般来说,与教案、教学设计的区别比较容易理解。

教案和设计都是事先设想的教育教学思路,是对准备实施的教育措施的简要说明;案例则是对已发生的教育过程的反映。

一个写在教之前,一个写在教之后;一个是预期,一个是结果。

案例与教学实录的体例比较相近,它们的区别也体现了案例的特点和价值。

同样是对教育情境的描述,教学实录是有闻必录,而案例是有所选择的。

至于怎样选择,就要看案例撰写的目的和功能了。

4、写好案例的几点建议。

(1)要具备充分的素材 案例能不能写的生动,勾起读者学习、研究的兴趣?与案例是否有鲜活的、真实的素材有关。

所以我们教师要想写好案例,必须做好课堂观察,认真、细致的、全面的记下课堂的师生活动情况,然后,根据案例的主题需要,裁减素材。

教师就好比一位裁缝,必须先有好的布料,然后根据衣服设计的风格量体裁衣。

要想掌握充分的素材,一般老师是用笔记课堂实录的方法,其实,这种方法不大科学,毕竟手写的速度比较慢,课堂上的一些突发的、精彩的片断有时很难及时描绘。

如有条件,最好摄像机记下当时的情景,然后再通过录像观察,记下课堂实录。

(2)要具有独到的思考 同一件事,可以引发不同的思考。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案例的质量是由思考水平的高低所决定的。

因为,选择复杂情境也好,揭示人物心理也好,把握各种结构要素也好,都是从一定的观察角度出发,在一定的思想观点的引导下进行的。

要从纷繁复杂的教育现象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道出人所欲知而不能言者,这需要一双“慧眼”。

具备这样的功力没有什么秘诀和捷径,只有通过长期的磨炼去领悟和掌握。

案例能够直接地、形象地反映教育教学的具体过程,因而有很强的可读性和操作性,也非常适合于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第一线教师来写作。

要写好案例,首先要有实践的基础和经验的积累,其次要有一定的写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地进行实践探索。

一篇好的案例,可以胜过许多泛泛而谈。

说到底,好文章不是“写”出来,而是“做”出来的。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

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

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

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

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

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

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

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

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

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 第二条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

名人好问的例子!

名人的故事一:父母的鼓励让“白痴”成为物理学家 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哇嘎,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开始学说话的时候,已经三岁的爱因斯坦才“牙牙”学语。

当比他小两岁的妹妹汤唯都已经能和邻居交谈了,爱因斯坦说起话来却还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被一些邻居认为是白痴。

但是,担任电机工程师的父亲,却没有对儿子失去信心,他想方设法地让爱因斯坦发展智力。

父亲为儿子买来积木,教他搭房子。

小爱因斯坦每搭了一层,父亲便表扬和鼓励一次。

在这种激励下,爱因斯坦第一次搭到了十四层。

爱因斯坦长到六岁的时候,语言能力仍然很差。

天天 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七岁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学校死板的教学让他提不起精神,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老师们都认为这个学生是一个傻瓜。

但是,父亲却鼓励爱因斯坦:“我觉得你并不笨,别人会做的,你虽然做得一般,却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你会做的事情,他们却一点都不会做。

你表现得没有他们好,是因为你的思维和他们不一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在某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做得好。

”父亲的鼓励,使爱因斯坦振作起来。

爱因斯坦的母亲贤惠能干、文化修养极高,她对自己的儿子百般呵护和鼓励。

爱因斯坦小时候常常爱提出一些怪问题。

如指南针为什么总是指向南方?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空间?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孩子。

可是,爱因斯坦的母亲却十分自信地认为:“我的小爱因斯坦并不傻,他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学论坛教授!” 就这样,在父母的鼓励和爱护下,爱因斯坦的智力迅速发展,对科学产生了强烈的爱好,并开始走向科学研究的巅峰之路。

名人的故事二:母亲的耐心让“白痴”成为发明家 爱迪生从小就特别爱问“为什么”,喜欢对一个问题追根究底问个明白。

有一次算术课上,老师教同学们二加二等于四,爱迪生却发问:“二加二为什么等于四?”就这样,爱问问题的爱迪生经常让老师很恼火,因此,老师有时候训他,甚至打他。

一时间,好奇的爱迪生却成了学校中的一个动漫卡通 ,被老师和同学嘲笑。

后来,老师把爱迪生的妈妈玛雅找来,当面数落她的儿子:“他脑子太笨了,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总是爱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

我们真教不好你这样的儿子。

”爱迪生的妈妈听了,觉得是老师不理解儿子,问题多是因为孩子爱思考,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

她相信儿子的智力没有问题,而且,比别人的孩子还要聪明很多。

于是,她毅然对老师说:“既然这样,我就把我儿子带回家吧,我自己来教他。

”从此,爱迪生的母亲就当起儿子的家庭教师。

对于儿子的稀奇古怪的问题,只要她知道的,她就努力回答;不知道的,她就让儿子去看书。

当她发现儿子对物理、化学很感兴趣后,就给儿子买了本《派克科学读本》,她还劝丈夫把家里的小阁楼改造成儿子的小小 基地。

就这样,在这个不怕被问“为什么”的母亲的教育下,爱迪生虽然没有在学校读过几年书,却搞出许多伟大的发明,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丁香花贡献。

名人的故事三:父亲的赏识让“白痴”成为绘画大师 小时候,毕加索就有着很高的绘画天赋,但却经常搞不懂诸如“二加一等于几”的问题。

为此,他成了同学们捉弄的对象,他们喜欢跑到毕加索的社区前,逗他玩:“毕加索,二加一等于几?”然后,他们看着毕加索呆呆的样子哈哈大笑。

就连老师也认为这孩子智力低下,根本没法教,老师经常在毕加索父母面前,绘声绘色地描绘毕加索的“痴呆”症状,左邻右舍也不再为他的绘画天赋叫绝,而私下议论说:“瞧那呆头呆脑的样,只会画几幅画有什么用。

”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毕加索是一个白痴。

new 面对风言风语的议论和嘲笑,毕加索的父亲却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儿子虽然读书不行,但是,绘画是极有天赋的。

毕加索父亲对孩子有真正的理解和赏识,他对儿子说:“不会算术并不代表你一无是处,你依然是个绘画天才。

”小毕加索看着父亲坚毅的面孔,找回了一些自信。

果然,毕加索总是似乎毫不费力就能绘出才华横溢的图画,也渐渐忘记了自己功课方面的“无能”。

有了父亲的支持,毕加索每天都沉浸在想象的世界里,虽然功课不好,但他却在绘画的天地里找到了快乐,并成为一代绘画大师。

名人学习的例子

悬梁刺股 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著名的政治家。

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

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

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

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

他就找一根绳子,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

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 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

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

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

这对他的刺激很大。

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

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

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

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注〕:从孙敬和苏秦两个人读书的故事引申出"悬梁刺股"这句成语,用来比喻发奋读书,刻苦学习的精神。

他们这种努力学习的精神是好的,但是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必效仿。

凿壁借光匡衡勤奋好学,但家中没有蜡烛照明。

邻家有灯烛,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把墙壁凿了一个洞引来邻家的光亮,让光亮照在书上来读。

同乡有个大户人家叫文不识的,是个有钱的人,家中有很多书。

匡衡就到他家去做雇工,又不要报酬。

主人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我希望能得到你家的书,通读一遍。

”主人听了,深为感叹,就把书借给他读。

于是匡衡成了大学问家。

依靠好创意成功的例子

经典案例之一:山姆森玻璃瓶 一个价值600万美元的玻璃瓶 说起可口可乐的玻璃瓶包装,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1898年鲁特玻璃公司一位年轻的工人亚历山大·山姆森在同女友约会中,发现女友穿着一套筒型连衣裙,显得臀部突出,腰部和腿部纤细,非常好看。

约会结束后,他突发灵感,根据女友穿着这套裙子的形象设计出一个玻璃瓶。

经过反复的修改,亚历山大·山姆森不仅将瓶子设计得非常美观,很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他还把瓶子的容量设计成刚好一杯水大小。

瓶子试制出来之后,获得大众交口称赞。

有经营意识的亚历山大·山姆森立即到专利局申请专利。

当时,可口可乐的决策者坎德勒在市场上看到了亚历山大·山姆森设计的玻璃瓶后,认为非常适合作为可口可乐的包装。

于是他主动向亚历山大·山姆森提出购买这个瓶子的专利。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可口可乐公司以600万美元的天价买下此专利。

要知道在100多年前,600万美元可是一项巨大的投资。

然而实践证明可口可乐公司这一决策是非常成功的。

亚历山大·山姆森设计的瓶子不仅美观,而且使用非常安全,易握不易滑落。

更令人叫绝的是,其瓶型的中下部是扭纹型的,如同少女...经典案例之一:山姆森玻璃瓶 一个价值600万美元的玻璃瓶 说起可口可乐的玻璃瓶包装,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1898年鲁特玻璃公司一位年轻的工人亚历山大·山姆森在同女友约会中,发现女友穿着一套筒型连衣裙,显得臀部突出,腰部和腿部纤细,非常好看。

约会结束后,他突发灵感,根据女友穿着这套裙子的形象设计出一个玻璃瓶。

经过反复的修改,亚历山大·山姆森不仅将瓶子设计得非常美观,很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他还把瓶子的容量设计成刚好一杯水大小。

瓶子试制出来之后,获得大众交口称赞。

有经营意识的亚历山大·山姆森立即到专利局申请专利。

当时,可口可乐的决策者坎德勒在市场上看到了亚历山大·山姆森设计的玻璃瓶后,认为非常适合作为可口可乐的包装。

于是他主动向亚历山大·山姆森提出购买这个瓶子的专利。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可口可乐公司以600万美元的天价买下此专利。

要知道在100多年前,600万美元可是一项巨大的投资。

然而实践证明可口可乐公司这一决策是非常成功的。

亚历山大·山姆森设计的瓶子不仅美观,而且使用非常安全,易握不易滑落。

更令人叫绝的是,其瓶型的中下部是扭纹型的,如同少女所穿的条纹裙子;而瓶子的中段则圆满丰硕,如同少女的臀部。

此外,由于瓶子的结构是中大下小,当它盛装可口可乐时,给人的感觉是分量很多的。

采用亚历山大·山姆森设计的玻璃瓶作为可口可乐的包装以后,可口可乐的销量飞速增长,在两年的时间内,销量翻了一倍。

从此,采用山姆森玻璃瓶作为包装的可口可乐开始畅销美国,并迅速风靡世界。

600万美元的投入,为可口可乐公司带来了数以亿计的回报。

经典案例之二:易拉罐 包装容器之王 上世纪30年代,易拉罐在美国成功研发并生产。

这种由马口铁材料制成的三片罐——由罐身、顶盖和底罐三片马口铁材料组成,当时主要用于啤酒的包装。

目前我们常用的由铝制材料制作而成的二片罐——只有罐身片材和罐盖片的深冲拉罐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

易拉罐技术的发展,使其被广泛运用于各类商品包装当中,啤酒、饮料、罐头目前大多都以易拉罐进行包装。

据悉,全世界每年大约生产的铝制易拉罐已经超过2000亿个。

目前,易拉罐已经成为市场上应用范围最广、消费者接触使用最多、最频繁的包装容器,是名副其实的包装容器之王。

易拉罐消费量的快速增长,使得制造易拉罐的铝材消费量也有大幅增长,目前制作易拉罐的铝材已经占到世界各类铝材总用量的15%。

随着易拉罐使用量的增加,世界各国为了节省资源和减少包装成本,纷纷研发更轻、更薄的新型易拉罐。

铝制易拉罐也从最开始的每1000罐25公斤,缩减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20公斤。

现在每1000罐的重量只有15公斤,比上世纪60年代平均重量减轻了大约40%。

除了推出更轻、更薄的铝制易拉罐以外,目前各国对易拉罐的回收利用率也不断增高。

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铝制易拉罐的回收利用率就已经超过50%,在2000年达到62.1%。

日本的回收利用率更高,目前已超过83%。

名人真诚的例子

曾子杀猪 曾子是孔子的学生。

有一次,曾子的妻子准备去赶集,由于孩子哭闹不已,曾子妻许诺孩子回来后杀猪给他吃。

曾子妻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便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过是跟孩子闹着玩的。

”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说着玩的。

小孩子不懂事,凡事跟着父母学,听父母的教导。

现在你哄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啊”。

于是曾子把猪杀了。

曾子深深懂得,诚实守信,说话算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若失言不杀猪,那么家中的猪保住了,但却在一个纯洁的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韩信报恩 汉朝的开国功臣韩信,处幼时家里很贫穷,常常衣食无着,他跟着哥哥嫂嫂住在一起,靠吃剩饭剩菜过日子。

小韩信白天帮哥哥干活,晚上刻苦读书,刻薄的嫂嫂还是非常讨厌他读书,认为读书耗费了灯油,又没有用处。

于是韩信只好流落街头,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

有一位为别人当用人的老婆婆很同情他,支持他读书,还每天给他饭吃。

面对老婆婆的一片诚心,韩信很感激,他对老人说:“我长大了一定要报答你。

”老婆婆笑着说:“等你长大后我就入土了。

” 后来韩信成为著名的将领,被刘邦封为楚王,他仍然惦记着这位曾经给他帮助的老人。

他于是找到这位老人,将老人接到自己的宫殿里,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她。

中国古代诚信故事皇甫绩守信求责 皇甫绩是隋朝有名的大臣。

他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一个人难以维持家里的生活,就带着他回到娘家住。

外公见皇甫绩聪明伶俐,又没了父亲,怪可怜的,因此格外疼爱他。

外公叫韦孝宽,韦家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家里很富裕。

由于家里上学的孩子多,外公就请了个教书先生,办了个自家学堂,当时叫私塾。

皇甫绩;就和表兄弟们都在自家的学堂里上学。

外公是个很严厉的老人,尤其是对他的孙辈们,更是严加管教。

私塾开学的时候,就立下规矩,谁要是无故不完成作业,就按照家法重打二十大板。

有一天,上午上完课后,皇甫绩和他的几个表兄躲在一个已经废弃的小屋子里下棋。

一贪玩,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上课的时间。

大家都忘记做教师上午留的作业。

第二天,这件事被外公知道了,他把几个孙子叫到书房里,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然后按照规矩,每人重打二十大板。

外公看皇甫绩年龄最小,平时又很乖巧,再加上没有爸爸,不忍心打他。

于是,就把他叫到一边,慈祥地对他说:“你还小,这次我就不罚你了。

不过,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不做功课,不学好本领,将来怎么能成大事?” 皇甫绩和表兄们相处得很好,小哥哥们都很爱护他。

看到小皇甫绩没有被罚,心里都很高兴。

可是,小皇甫绩心里很难过,他想:我和哥哥们犯了一样的错误,耽误了功课。

外公没有责罚我,这是心疼我。

可是我自己不能放纵自己,应该也按照私垫的规矩,被重打二十大板。

于是,皇甫绩就找到表兄们,求他们代外公责打自己二十大板。

表兄们一听,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皇甫绩一本正经地说:“这是私塾里的规矩,我们都向外公保证过触犯规矩甘愿受罚,不然的话就不遵守诺言。

你们都按规矩受罚了,我也不能例外。

” 表兄们都被皇甫绩这种信守学堂的规矩,诚心改过的精神感动了。

于是,就拿出戒尺打了皇甫绩二十大板。

后来皇甫绩在朝廷里做了大官,但是这种从小养成的信守诺言、勇于承认错误的品德一直没有丢,这使得他在文武百官中享有很高的声望。

以真诚为骨 其实做文章也和做人一样,要以诚信为本。

一位老作家写道:“写文章以天地为心,以真诚为骨。

”他把真诚无散和为他写作的准则,他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呈现在读者面前,但求无愧于读者,更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现在有些人为了赚稿费,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自己在社会上的影响,就弄虚作假,胡编乱造地写一些文章。

这其实是在欺骗读者,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欺骗。

晏殊信誉的树立 北宋词人晏殊,素以诚实著称。

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

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

结果晏殊发现考试是自己十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

宋真宗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便赐给他“同进士出身”。

晏殊当职时,正值天下太平。

于是,京城的大小官员便经常到郊外游玩或在城内的酒楼茶馆举行各种宴会。

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写文章。

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

大臣们惊讶异常,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

真宗说:“近来群臣经常游玩饮宴,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选。

”晏殊谢恩后说:“我其实也是个喜欢游玩饮宴的人,只是家贫而已。

若我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

”这两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

立木为信与烽火戏诸候的对比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

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

勇于推荐自我的例子

苍蝇与宇宙飞船 令人讨厌的苍蝇,与宏伟的航天事业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仿生学却把它们紧密地联系起来了。

苍蝇是声名狼藉的“逐臭之夫”,凡是腥臭污秽的地方,都有它们的踪迹。

苍蝇的嗅觉特别灵敏,远在几千米外的气味也能嗅到。

但是苍蝇并没有“鼻子”,它靠什么来充当嗅觉的呢? 原来,苍蝇的“鼻子”——嗅觉感受器分布在头部的一对触角上。

[9] 每个“鼻子”只有一个“鼻孔”与外界相通,内含上百个嗅觉神经细胞。

若有气味进入“鼻孔”,这些神经立即把气味刺激转变成神经电脉冲,送往大脑。

大脑根据不同气味物质所产生的神经电脉冲的不同,就可区别出不同气味的物质。

因此,苍蝇的触角像是一台灵敏的气体分析仪。

仿生学家由此得到启发,根据苍蝇嗅觉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仿制成一种十分奇特的小型气体分析仪。

这种仪器的“探头”不是金属,而是活的苍蝇。

就是把非常纤细的微电极插到苍蝇的嗅觉神经上,将引导出来的神经电信号经电子线路放大后,送给分析器;分析器一经发现气味物质的信号,便能发出警报。

这种仪器已经被安装在宇宙飞船的座舱里,用来检测舱内气体的成分。

这种小型气体分析仪,也可测量潜水艇和矿井里的有害气体。

利用这种原理,还可用来改进计算机的输入装置和有关气体色层分析仪的结构原理中。

从萤火虫到人工冷光 从萤火虫到人工冷光 自从人类发明了电灯,生活变得方便、丰富多了。

但电灯只能将电能的很少一部分转变成可见光,其余大部分都以热能的形式浪费掉了,而且电灯的热射线有害于人眼。

那么,有没有只发光不发热的光源呢? 人类又把目光投向了大自然。

在自然界中,有许多生物都能发光,如细菌、真菌、蠕虫、软体动物、甲壳动物、昆虫和鱼类等,而且这些动物发出的光都不产生热,所以又被称为“冷光。

”在众多的发光动物中,萤火虫是其中的一类。

萤火虫约有1 500种,它们发出的冷光的颜色有黄绿色、橙色,光的亮度也各不相同。

萤火虫发出冷光不仅具有很高的发光效率,而且发出的冷光一般都很柔和,很适合人类的眼睛,光的强度也比较高。

因此,生物光是一种人类理想的光。

[10] 科学家研究发现,萤火虫的发光器位于腹部。

这个发光器由发光层、透明层和反射层三部分组成。

发光层拥有几千个发光细胞,它们都含有荧光素和荧光酶两种物质。

在荧光酶的作用下,荧光素在细胞内水分的参与下,与氧化合便发出荧光。

萤火虫的发光,实质上是把化学能转变成光能的过程。

早在40年代,人们根据对萤火虫的研究,创造了日光灯,使人类的照明光源发生了很大变化。

近年来,科学家先是从萤火虫的发光器中分离出了纯荧光素,后来又分离出了荧光酶,接着,又用化学方法人工合成了荧光素。

由荧光素、荧光酶、ATP(三磷酸腺苷)和水混合而成的生物光源,可在充满爆炸性瓦斯的矿井中当闪光灯。

由于这种光没有电源,不会产生磁场,因而可以在生物光源的照明下,做清除磁性水雷等工作。

现在,人们已能用掺和某些化学物质的方法得到类似生物光的冷光,作为安全照明用。

电鱼与伏特电池 自然界中有许多生物都能产生电,仅仅是鱼类就有500余种 。

人们将这些能放电的鱼,统称为“电鱼”。

各种电鱼放电的本领各不相同。

放电能力最强的是电鳐、电鲶和电鳗。

中等大小的电鳐能产生70伏左右的电压,而非洲电鳐能产生的电压高达220伏;非洲电鲶能产生350伏的电压;电鳗能产生500伏的电压,有一种南美洲电鳗竟能产生高达880伏的电压,称得上电击冠军,据说它能击毙像马那样的大动物。

电鱼放电的奥秘究竟在哪里?经过对电鱼的解剖研究, 终于发现在电鱼体内有一种奇特的发电器官。

这些发电器是由许多叫电板或电盘的半透明的盘形细胞构成的。

由于电鱼的种类不同,所以发电器的形状、位置、电板数都不一样。

电鳗的发电器呈棱形,位于尾部脊椎两侧的肌肉中;电鳐的发电器形似扁平的肾脏,排列在身体中线两侧,共有200万块电板;电鲶的发电器起源于某种腺体,位于皮肤与肌肉之间,约有500万块电板。

单个电板产生的电压很微弱,但由于电板很多,产生的电压就很大了。

电鱼这种非凡的本领,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

19世纪初,意大利物理学家伏特,以电鱼发电器官为模型,设计出世界上最早的伏特电池。

因为这种电池是根据电鱼的天然发电器设计的,所以把它叫做“人造电器官”。

对电鱼的研究,还给人们这样的启示:如果能成功地模仿电鱼的发电器官,那么,船舶和潜水艇等的动力问题便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水母的顺风耳 在自然界中,水母,早在5亿多年前,它们就已经在海水里生活了。

“但是,水母跟顺风耳又有什么关系呢?”人们肯定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因为,水母在风暴来临之前,就会成群结队地游向大海,就预示风暴既将来临。

但是,这又与“顺风耳”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在蓝色的海洋上,由空气和波浪摩擦而产生的次声波(频率为8~13赫),是风暴来临之前的预告。

这种次声波,人耳是听不到的,而对水母来说却是易如反掌。

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水母的耳朵里长着一个细柄,柄上有个小球,球内有块小小的听石。

科学家仿照水母...

名人创新的例子

1、鲁班发明锯的故事 相传有一年,鲁班接受了一项建筑一座巨大宫殿的任务。

这座宫殿需要很多木料,他和徒弟们只好上山用斧头砍木,当时还没有锯子,效率非常低。

一次上山的时候,由于他不小心,无意中抓了一把山上长的一种野草,却一下子将手划破了。

鲁班很奇怪,一根小草为什么这样锋利?于是他摘下了一片叶子来细心观察,发现叶子两边长着许多小细齿,用手轻轻一摸,这些小细齿非常锋利。

他明白了,他的手就是被这些小细齿划破的。

后来,鲁班又看到一条大蝗虫在一株草上啃吃叶子,两颗大板牙非常锋利,一开一合,很快就吃下一大片。

这同样引起了鲁班的好奇心,他抓住一只蝗虫,仔细观察蝗虫牙齿的结构,发现蝗虫的两颗大板牙上同样排列着许多小细齿,蝗虫正是靠这些小细齿来咬断草叶的。

这两件事给了鲁班很大启发。

于是他就用大毛竹做成一条带有许多小锯齿的竹片,然后到小树上去做试验,结果果然不错,几下子就把树杆划出一道深沟,鲁班非常高兴。

但是由于竹片比较软,强度比较差,不能长久使用,拉了一会儿,小锯齿就有的断了,有的变钝了,需要更换竹片。

鲁班想到了铁片,便请铁匠帮助制作带有小锯齿的铁片。

鲁班和徒弟各拉一端,在一棵树上拉了起来,只见他俩一来一往,不一会儿就把树锯断了,又快又省力,锯就这样发明了。

在鲁班之前,肯定会有不少人碰到手被野莫划破的类似情况,为什么单单只有鲁班从中受到启发,发明了锯,这无疑值得我们思考。

大多数人只是认为这是一件生活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他们往往在治好伤口以后就把这件事忘掉了。

而鲁班却有比较强烈的好奇心和正确的想法,很注意对生活当中一些微小事件的观察、思考和钻研,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甚至获得某些创造性发明。

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留意生活中许多不起眼的小事,勤干思考,会增长许多智慧。

锯发明以后,鲁班又发明了许多木工工具,古书对此有很多记载。

2、五易画风的白石老人 齐白石,本是个木匠,靠着自学,成为画家,荣获世界和平奖。

然而,面对已经取得的成功,他永不满足,而是不断汲取历代名画家的长处,改变自己作品的风格。

他60岁以后的画,明显地不同于60岁以前。

70岁以后,他的画风又变了一次。

80岁以后,他的画的风格再度变化。

据说,齐白石的一生,曾五易画风;正因为白石老人在成功后仍然马不停蹄,所以他晚年的作品比早期的作品更为成熟,形成独特的流派与风格。

3、牛顿晚年趋于保守 牛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对科学的贡献是史无前例的。

牛顿的一生有许多伟大的发现:力学三定律、万有引力、光学环、光微粒说、冷却定律以及微积分,然而到了晚年,他的研究陷入了亚里士多德的柏拉图学说的范围而不能自拔。

他花了十年的时间来研究上帝的存在,结果自然毫无所得。

由此看来,即使是一个伟大的学者,一旦落入陈旧的范畴,就谈不上有丝毫的成就。

4、在权威圣圈面前 1900年,著名教授普朗克和儿子在自己的花园里散步,他神情沮丧,很遗憾地对儿子说:“孩子,十分遗憾,今天有个发现。

它和牛顿的发现同样同样重要。

”他提出了量子力学假设及普朗克公式。

他沮丧这一发现破坏了他一直崇拜并虔诚地信奉为权威的牛顿的完美理论。

他终于宣布取消自己的假设。

人类本应因权威而受益,却不料竟因权威而受害,由此使物理学理论停滞了几十年。

25岁的爱因斯坦敢于冲破权威圣圈,大胆突进,赞赏普朗克假设并向纵深引申,提出了光量子理论,奠定了量子力学的基础。

随后又锐意破坏了牛顿的绝对时间和空间的理论,创立了震惊世界的相对论,一举成名,成了一个更伟大的权威。

5、氧的发现 物体为什么会燃烧?18世纪时的权威理论的回答是“烧素说”,认为能燃烧的物体内含有一种名叫“烧素”的特殊物质。

1774年,英国有位叫普列斯特列的科学家,他在给氧化汞加热时,发现从中分解出的纯粹气体可以促使物体燃烧。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呢?普列斯特列习惯地从“燃素说”的常识出发,就将它命名名“失燃素的空气”。

同年10年,普列斯特列带着他的实验到法国游历,受到化学家拉瓦锡的接待。

当拉瓦锡得知普列斯特列的实验后,他立即重做一遍得到了那种新的气体,并第一个命名为氧,再通过思考研究建立了燃烧的氧化理论。

这是化学史上的一次革命。

为此,我们除了对拉瓦锡敢于从“常识”头上迈过一步的勇敢精神表示钦佩外,对普列斯特列被“常识”像梦魔一样拉着,不能不为之叹惜。

6、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 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玫的“地心体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玫认为地球居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地球运行。

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玫的理论。

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中阐明了日心说,告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太阳旋转。

而后,布鲁诺接受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无限宇宙中的一个天体系统。

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日球表面凹凸不平,木星有四个卫星,太阳有黑子,银河由无数恒星组成,金星、水星都有盈亏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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