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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基本内涵包括

发布时间:2019-07-17 15:23:21 影响了:

1.依法治国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含义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培养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2.简要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和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其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理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五)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六)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环节。

3、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简述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诈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5)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6)冒充军警人员拍摄的。

4、请结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证据种类、收集证据基本原则。

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5、请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被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6、请简述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什么情形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1,2011年4月1日凌晨,李某(17周岁)、陈某(20周岁)正在盗窃窨井盖时被巡逻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后,两人陈述前几天曾盗窃窨井盖2只(价值400元),其中1只已卖给收购废品的高某(31周岁),另1只尚在两人住处。陈某检举李某曾于2011年3月5日独自盗窃旧彩电一台(价值300元),当给邻县“发达典当行”。经查,此事属实,同时发现“发达典当行”工作人员长期承接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另经查实陈某、李某没有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前科事实。

假设本案所涉事实均已查清,证据确凿,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陈某应当如何处罚?按盗窃路面公共设施处罚。有立功表现,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

(2)对于李某应当如何处罚?按盗窃和盗窃路面公共设施,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未满18周岁,应从轻、减轻处罚。 (3)假设对李某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可否执行?可以执行。

(4)对于高某应当如何处罚?按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处罚。

(5)对于窨井盖应当如何处理?予以追缴。

(6)发达典当行的问题,如何处理?移送邻县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2,郑某因手头拮据,便心生歹意。郑某找到朋友毛某,谎称做水产生意的赵某,欠自己10万元钱不还,让毛某一起“绑人还钱”,并承诺等“要”回10万元钱就给毛某1万元作酬谢。毛某满口答应。2010年6月5日,郑某、毛某以谈生意为由将赵某骗至某宾馆,将其非法扣押。6月6日,郑某、毛某两人对赵某以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赵某交付10万元。直到6月7日中午,赵某被逼无奈,打电话给出纳李某,让她从保险箱内取10万元钱帮忙带到宾馆,有生意要谈。郑某让毛某到宾馆大堂取钱,自己继续看管赵某。等毛某拿钱回到房间,发现郑某已不在场,赵某满脸是血,倒在窗户前,已经死亡。见此情形,毛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郑某。事后查明,赵某当时在逃跑过程中,被郑某用木棒猛击头部后死亡。

请根据上述案情,结合《刑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对于郑某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抢劫罪。

问题2、对于毛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非法拘禁罪。

问题3、毛某对赵某的死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

问题4、毛某投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郑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立功情形?属于自首重大立功。

问题5、郑某被抓获归案后,提出要求聘请律师,办案民警认为必须提出具体人选才可以。后几经转折,聘请了律师章某。章某要求会见嫌疑人郑某,民警以该案涉及命案,性质恶劣,案情重大,需要保密为由,不予安排会见。请评析民警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聘请律师不需要提出具体人选,该案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办案单位应当按排会见。

案例3,2009年3月13日下午,甲、乙两人因赌博行为被刘某举报而怀恨在心,遂携带凶器到刘某家中进行报复。刘某被砍伤后逃到马路上,甲乙仍不罢休,持刀追赶刘某。途中,刘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姚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刘某当即哀求姚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到拒绝。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刘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姚某推下摩托车(姚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刘某骑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后,才想起摩托车怎么处理。刘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额2万元)。车某顿生贪念,将3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同时为掩饰犯罪,刘某将摩托车中汽油放出,并放火烧毁车辆。几日后,刘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2万元取出,逃往外地。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潜逃外地的刘某抓获。因外地路途遥远,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以流窜作案为由将其刑拘期限延长至30日。请根据上述案情,结合《刑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刘某将姚某推倒,并占有其摩托车的行为,请问是否构成犯罪,并简述理由。不构成犯罪,属于紧急避险。 问题2、刘某占有3000元现金及取出2万元存单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并简述理由。构成盗窃罪。

问题3、刘某将姚某的摩托车放火烧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并简述理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问题4、假设刘某潜逃到外地后,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的,请问公安机关对其延长刑拘期限的做法是否正确,并简述理由。不正确,不属于流窜作案。

案例4,2011年5月8日下午,李某(男,1995年10月生)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郑某(女,已怀有七个月身孕)发生争吵,李某殴打了郑某。郑某报案后,民警甲带一名协警前往调查处理。民警甲于当晚上19时口头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后,期间未询问李某,也未对口头传唤情况作记录。李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直至次日晚22时,民警甲才对李某进行了单独询问,李某对自己殴打郑某的行为供认不讳,此外,李某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邻居杨某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民警制作了询问笔录。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李某所述均属实,并根据李某所提供线索成功侦破了杨某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案。受害人郑某到医院看病后并无大碍,但郑某坚持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民警甲以“一点小伤都到医院看过了,不用鉴定”为由予以拒绝。最后,公安机关综合李某的行为表现,认为对李某应减轻处罚,就以殴打他人为由对李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执行。请结合上述案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附:相关规定(节选)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2、《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问题1、公安机关认定对李某应减轻处罚是否合法,并简述理由。合法。李某有立功表现,且未满18岁。

问题2、假设该李某没有其他违法犯罪前科,请问对李某减轻处罚而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能否执行,并简述理由。 不正确。拘留并处罚款的,减轻处罚不能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处拘留,且李某不满16周岁。

问题3、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传唤、询问等调查措施中存在哪些问题?

传唤到所后未及时询问;传唤未通知李某家属,且询问未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民警单人询问制作笔录;非法剥夺受害人要求伤势鉴定的权利;民警单人传唤。

案例5,2011年2月,某市A区某中学学生甲(13岁)在放学路上连续四次被同校学生丙(15岁)敲诈去现金共200元。甲告诉了自己的表哥乙(17岁,某企业职工),并要乙教训丙为自己出气。在甲被丙第三次敲诈后的次日下午,甲、乙一起将放学回家的丙拦下,乙对丙拳打脚踢,丙求饶,归还了甲200元现金,并主动拿出200元钱表示补偿,称以后绝不敢再欺负甲。丙回家后,被父母发现其伤情,其父母报警。经鉴定,丙的伤情构成轻微伤。A区公安分局B派出所指派民警老王、小李负责此案。民警老王系丙父亲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故接受此案后,老王便主动要求回避,并同时停止了对案件的调查。

问题:(1)对于甲、乙、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甲不予处罚,因未满14周岁;乙定性为殴打他人,因未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丙定性为敲诈勒索,因未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

(2)老王主动申请回避、停止案件调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回避应由谁来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停止案件调查不符合法律规定。回避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作出。

案例6,朱某饲养了一条狗,因该狗经常夜晚长吠,周围邻居多次找朱某要求采取措施,一直未有结果。某日邻居吴某遂打电话报警。

问题1、朱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构成何种行为?

属于公安管辖,构成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案情续一:

朱某因此对吴某怀恨在心,某日早上7:30左右,朱某在小区遛狗,见吴某女儿(13岁)上学,便驱使其狗将其咬伤(轻微伤)。

问题2、朱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依法是否应予处罚?

唆使动物伤害他人,按故意伤害定性。

案情续二:

吴某女儿回家告诉吴某被咬之事。吴某立即报警,民警赵某、刘某于8:30到达小区后,将朱某从家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由于当时朱某家中无其他人,民警就未将传唤情况告知朱某的家属。赵某、刘某同时让吴某及其女儿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由于担心询问吴某女儿时吴某对其暗示,便要求吴某在询问其女儿时在外面等候。由于朱某拒不承认驱使狗咬人,又没有其他证人,赵某、刘某便反复询问朱某和吴某女儿,直到晚上21:00,双方仍各执一词,赵某、刘某只好结束询问,制作了《讯问笔录》,并对朱某说:“这都是你说的,不用看了,快点签名吧”。朱某只得签名。询问期间,朱某多次要求将他在派出所的事跟他家属说一下,均被拒绝。

问题3、民警的做法存在哪些错误? 请简述理由。

传唤未通知家属;应当有监护人在场;应该是询问笔录;非法剥夺当事人核对笔录的权利;对未成年人长时间反复询问不当;

案情续三:

签完名后,民警赵某提出调解。朱某不同意调解,并称自己没有驱使动物咬人。民警赵某认为即使朱某没有驱使动物咬人,也应当赔偿其狗咬伤吴某女儿。于是,赵某对朱某说:“人是你家的狗咬的,你要不调解,到时候拘留你几天。”又担心吴某不同意调解,在调解时,让吴某到外面等候。赵某于是制作了一份调解协议书,让朱某、吴某女儿签字。

问题4、赵某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述理由。 不正确,调查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制调解;未成年人参加调解时,应当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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