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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培训开班讲话_政法系统警示教育讲话

发布时间:2019-07-24 09:32:54 影响了:

学习作为我们生命中的空气、水分和阳光,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挤时间、抓机会、主动学、自觉学,孜孜不倦,持之以恒,通过努力学习,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职尽责的需要,提高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

为期半年的全市政法系统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这是我市政法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这个培训班,是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关键时期,全市上下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形势下举办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和历练,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且年富力强的政法领导干部队伍,为打造全国最平安的省会城市,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全市“三年大变样”,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为我市政法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一、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长期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既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市政治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实践充分证明,全市政法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进入到关键时期的今天,经济社会结构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正发生着重大变化,对政法机关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公正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毛泽东同志讲:“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情况,就得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就把终身学习这一战略任务摆在了首位。加强学习,是每一名同志立身做人适应社会之需,是胜任本职成就事业之源。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党内和社会上处于重要位置,担负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领导干部如果不注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领导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才能更新思想观念、夯实理论基础、培养战略思维,才能有效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才能够担负起领导政法工作科学发展重任,促进政法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这样长时间、大范围、高规格,专门为政法系统中青年领导干部开办的培训班,在全市政法系统多年来还是第一次,也是我市在政法队伍建设上的一次有益探索。市委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下了很大决心,投入了很大精力,花费了很大功夫。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县(市)区政法机关层层推荐出来的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是各单位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任。我们衷心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方式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这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一是大家更好地在政法综治维稳重点、难点工作上发挥骨干作用,带动整体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大家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上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一个单位、一个系统良好风气的形成;三是大家在政法事业可持续发展上发挥保证作用,永葆我市政法事业的生机和活力。这三个作用,就是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的目标取向。每一名学员同志都要认识到所担负的重要职责与使命,看到我们自身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把学习作为我们生命中的空气、水分和阳光,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挤时间、抓机会、主动学、自觉学,孜孜不倦,持之以恒,通过努力学习,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职尽责的需要,提高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

二、讲求方法,注重效果,切实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对现实问题的研究

学员同志们离开繁忙的工作岗位来专门学习,机会实在难得,一定要十分珍惜,倍加努力。

学习光有热情不够,还要讲究方式方法。俗话讲,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不对,工夫白费。对于政法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重学习,更重要的是会学习,能够坐得住、学得进、钻得透,学有所获一是要把握学习重点。摆在首位的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个政党要走在时代前列,一刻也离不开理论指导;一个领导干部要做好本职工作,一刻也离不开理论学习。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一些干部心态比较浮躁,自觉不自觉地存在轻视理论的倾向,有的甚至认为学不学理论无所谓,只要做好实际工作就行了。实际上,市场经济越发展,社会事业越进步,我们的领导工作就越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各级领导干部就越要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重点深入学习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更好地履行政法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政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始终坚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习和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做好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和根本保证。我们要坚持从履职需要出发,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座的每一位都要真正成为政法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内行领导。

领导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积累。当今时代,伴随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和突飞猛进的科技发展,知识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各种新知识、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因此,作为政法领导干部要加强现代知识的扩充和更新,应当多学习一些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管理科学、国际关系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知识,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自己。这里,我还想特别讲一下,就是领导干部在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多地学习和掌握一些历史知识。古人说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华民族以历史悠久而著称于世,我们的祖先创造的灿烂历史文化是极为宝贵的精神遗产。我们要学一些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知识,特别要深入学习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共党史,深入学习世界近现代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历史知识丰富了,眼界和胸襟就可以大为开阔,精神境界就可以大为提高,思维层次和领导水平就可以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二是要坚持学思相长。古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本上的东西是别人的,要把它变为自己的,离不开思考;书本上的知识是死的,要把它变为活的,为我所用,同样离不开思考。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思考认知的过程。如果只是机械地学习、被动地接受,没有思考,人云亦云,再好的知识也难以吸收和消化。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我就是靠这个方法成为科学家的。”当然,思考的基础是学习。

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有些政法领导干部既不学习也不思考,既罔于自己也殆于工作。有的对学习浮光掠影、蜻蜓点水,不深入,欠思考,忙碌于会议、活动和各类应酬。这些问题是学习之大敌,应当加以克服。在座的各位学员,不论是集中上课期间,还是分散自学的时候,都要注意带着问题学习,养成边学习边思考的习惯,坚持用学习引领思考、用思考推动学习。结合当前政法队伍的思想状况和政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深入思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问题,深入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比较优势,深入思考“三个统一”、“三个至上”、“三个效果”的辩证关系问题,还有具体司法实践中的告状难、执行难问题,等等,从学习与思考的结合中提出问题,研究答案,从而把学习引向深入。

三是要坚持学以致用。毛泽东同志早在延安整风时期就曾经讲过,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中国革命实践之“的”。学习客观上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必须联系实际,知行合一,融会贯通,善于应用,将知识转化为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化为工作技能。一个人如果不注重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即使他“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不能说达到了学习的最终目的。今天,我们看领导干部水平高不高,不是单纯地看他理论学得多不多,而主要看他运用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不强。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媒介就是实践。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发扬理论 - 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当前形势发展和政法工作实际,勇于实践,勤于实践,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推动实际问题的研究解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勇于实践,就是要把研究和解决政法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着眼点,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从总结和探索中准确把握政法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增加工作实效。同时,要注重运用理论和知识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道德情操、清正廉洁等问题,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四是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我们大部分领导干部学习能力比较强,能够自觉坚持学习。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总是强调工作太忙,“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没有时间学习,自觉性不够,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其实,关键是思想认识问题,就看你把学习放在什么位置上。如果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就一定能挤出时间来。“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会有的。”俗话说,酿蜜不嫌花少,学习不弃分秒。只有在分秒必争之中才能学到真本事、才能积累功力。解决好工学矛盾,首先要把握好工作日时间,我建议同志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保证每天三个“半小时”的学习时间,即:上班早到半小时,午间少休半小时,夜间晚睡半小时。其次要把握好节假日时间。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谁把握得好,谁利用得好,谁就会大有收获。要把双休日、节假日进行系统安排、周密计划,少些交往应酬,挤出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这样长期坚持,必将“积小流而成江河,聚沙石而成宝塔”。

三、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

政法工作能否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关键。县(市)区政法机关处在政法工作第一线,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基础。在座的各位学员同志都在其中担负着重要的领导工作,有些同志以后还会走上更高、更重要的领导岗位。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实践磨练,不断提高做好执法、司法工作的实际本领和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作为政法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时代发展的重大变化中考察和审视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在政法事业与大局工作的普遍联系中把握站位,从探求解决政法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中掌握内在规律,努力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领导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结合。要善于立足“三情”,即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切实按照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要求作出决策。无论是制定工作规划,还是出台政策措施,既要善于从大局着眼、从大的方面来把握,又要坚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采取科学态度,充分考虑可能性和可行性,使之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科学规律。要把执法为民、民生司法作为各项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开展什么工作,采取什么措施,都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新期待、新要求,以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决策的选项,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决策效果评价的根本标准,把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在领导决策中。

二是要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内涵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全党工作中心和全国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全党全国大局服务。政法机关只有在履行好职责任务上体现大局,在大局中把握机遇,才能实现政法工作的科学发展。能不能把握大局,很好地服务大局,是一种领导素质,也是重要的领导能力。去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经济下行,我国经过采取一系列正确措施,经济形势目前总体企稳向好。但保障和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是政法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优化法律服务为基础,以在各个司法领域实施民生工程为主线,努力化解消极因素,减少经济、社会风险,努力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定的政治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是要努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将遇到来自经济和社会政治生活中以及自然界的各种风险和考验。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必备的领导能力和本领。要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突发事件的预见能力,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心态、群众心理的研究、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早发现影响 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形式和规律,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处置策略艺术,提高处置水平。要培养和锻炼应对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出现问题要敢于负责,处变不惊,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当前进入以互联网为重要特征的媒介化时代,我们还要学会同媒体打交道,懂得舆情研判,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四是要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和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多发,一旦政法机关执法出现问题,很容易成为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引爆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适应当前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在心中、人民利益在心中、宪法法律在心中、公平正义在心中,顶住各种干扰和阻力,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注重细节,防止出现瑕疵,确保我们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

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强烈的省会意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在座的各位学员同志,都是基层政法机关负责一个部门或分管几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这个培训班就有了两种身份。作为学员,要认真完成学业,并在本单位的理论业务学习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上也应更加出色,争先进位。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车俊同志最近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强化省会意识,在当前形势下,特别需要增强率先发展意识、示范引领意识、主动服务意识和资源统筹意识。我们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车书记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现阶段省会意识的内涵,努力把省会意识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的强劲动力,开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仍然沿用过去的老做法老传统,就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这几年,我市建立的少保中心、蓝天中心,开展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四位一体”大维稳机制建设、争创“三个一流”活动等,都是创新理念指导下的探索性举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中央和省充分肯定,有的在全国推广。我们中青年政法领导干部,更应有一股探索求知的劲头,有一种创新进取的精神。要正确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结合点,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要紧紧围绕政法综治实际工作中的体制、机制、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的基本要求,大力开展特色工作,人人创出“一招鲜”,个个手里有亮点,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是要自我加压,争创一流。各位都是富有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的政法领导干部,工作中就应当勇于追求卓越、拒绝平庸,以更高的站位、更远的眼光、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审视工作,事事都要做到位、争一流、求突破。我们要始终坚持“拼搏进取、奋勇当先、逢旗必夺、逢一必争”的座右铭,树立“敢为天下先”的进取意识,各项工作都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落实,在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先进。在前段召开的全市农村基层平安建设会议上,我们提出了争创全国最平安的省会城市的目标。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领导干部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明确任务,创新举措,努力在争创活动中大显身手。

三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好各项政法工作,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可走,唯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才能取得实效。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切实做到讲实话、下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扑下身子,扎实工作,对已经定了的事情要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要坚持在矛盾和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勇往直前、永不退缩。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到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中寻找办法,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新办法、新途径。

最后,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丰富知识、增强能力,努力实现学业和工作“双丰收”,为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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