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难度日增的职业】 我们低估了教师这个职业的难度
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8月3日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一份政策文件,题为《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 该文件指出,欧洲目前约有625万全职教师,而社会对教师数量的需求仍在增长;同时,教师正成为一种难度越来越高的职业,教师的工作环境也越来越富有挑战性。尽管欧盟理事会近些年来多次强调教师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但各国教师教育实际进展有限,对欧洲学校教育的质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合组织(OECD)200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几乎所有欧盟国家都在帮助教师更新知识、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许多欧盟成员国对教师教育涉及的诸多因素缺乏系统协调,尤其是在师范教育、教师在职教育与培训、教师职业发展等方面缺乏协调性和连贯性,而且教师教育与学校的发展、教育研究等缺少内在联系。此外,对教师更新知识和改进教学方法亦缺少激励措施。
在欧盟范围内,对教师的在职培训普遍投入不足,因此在职教师参加培训的人数有限。只有11个成员国对教师在职培训有法定要求,但一般每年不超过20个小时。没有一个欧盟国家每年的法定教师在职培训超过5天,多数国家只有3天。有些国家,教师在职培训虽是法定的,但不太重视教师的实际参与情况。
对于新教师,只有半数欧洲国家在其任职的最初几年提供某种业务支持(指导、培训、监督等),只有1/3的国家有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困难的机制。
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欧洲国家对学校教育的投入,约2/3用于支付教师的工资。教师的素质不仅决定着学校教育的质量,也关系到国家的公共资源能否得到良好的管理与利用。
二、欧盟的相关政策
(1)欧盟的社会政策:强调教育与培训是脱离贫困和融入社会的必由之路;
(2)欧盟的创新政策:强调教师应帮助青年人培养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
(3)欧盟的研究政策:强调在全欧盟范围内改进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科学教育;
(4)欧盟的企业政策: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在校长和教师的就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推广企业家教育;
(5)欧委会推广使用多种语言的新的框架战略:提倡学习多种语言,并将语言教学质量和教师的语言培训列为新的挑战;
(6)关于承认职业资格的指示(2005/36/EC):为教师职业流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欧委会的对策与措施
在欧盟层面,欧委会已通过苏格拉底计划(Socrates Programme)下的科迈纽斯行动(Comenius Action)和伊拉斯莫行动(Erasmus Action)以及达芬奇计划(Leonardo Da Vinci Programme)对教师的能力建设项目提供支持,最新实施的欧洲“终身学习计划(2007~2013)”又增加了对教师流动和教师教育机构间合作的支持力度。此外,欧洲社会基金也将为教师教育与培训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资助。
在与欧盟成员国合作方面,为落实欧盟理事会有关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的决策,欧委会于2002年成立了一个专门工作组,邀请参与“教育与培训2010工作计划”的31个成员国教育专家共同讨论了改进教师教育与培训的具体措施。经过反复研讨论证,于2005年制定了“欧洲教师能力与资格共同原则”,受到成员国的普遍重视。教师职业具备以下主要特征:
(1)教师是一个资格完备的职业:所有教师应毕业于高等院校(其中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须具备专业技能并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应支持教师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提高知识和教学水平。
(3)教师是一个流动的职业:应鼓励教师到其他欧洲国家学习进修并谋求职业发展。
(4)教师是一个合作的职业:教师教育机构应将学校、当地相关机构社团和其他所有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为发展教师教育通力合作。
欧委会表示,教师教育是确保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而提高教育质量对欧盟成员国实现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目标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