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成立大会主持词】 成立大会主持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经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三门峡市法学会成立大会.出席今天大会的领导同志有:
河南省法学会秘书长杨文杰
三门峡市委副书记李民庆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
市人大副主任陈孟虎
市政协副主席王富民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永键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代局长崔保连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三门峡市法学会成立大会开幕!
会议进行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国歌.
请坐下.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市委副书记李民庆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省法学会秘书长杨文杰同志致辞;
受三门峡市法学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法学会成立筹备工作情况.
**年9月27日,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出席大会,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接见了与会代表.会议选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为省法学会会长.**年11月10日,省委政法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省辖市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对省辖市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体制、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峡实际,我市积极做好法学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
一是成立筹备小组,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今年初,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市法学会的筹建工作,并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会务处,具体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是及时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筹备领导小组起草了成立市法学会的筹备工作报告,全面介绍了法学会的性质及职能作用,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成立省辖市法学会的要求,以及成立我市法学会的有关事项,并及时向市委作了汇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市法学会建设工作,同意成立三门峡市法学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同志兼任市法学会会长.
三是认真完善程序,及时取得市编委的批复.我们参照省法学会和焦作、驻马店等兄弟省辖市的做法,及时向市编委上报了成立三门峡市法学会的请示.2007年4月4日,市编委下文批复,同意成立三门峡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
四是认真做好《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我们借鉴《中国法学会章程》,参照《河南省法学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起草、反复修改形成了《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
五是认真做好市法学会理事人选的推荐工作.我们制定了理事推荐条件,下发了做好理事推荐工作的通知.经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并报请市委政法委同意,提出了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名单和理事会领导机构人选名单.
经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辛勤努力,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市法学会的成立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人事保障和后勤保障,也为法学会下一步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面我就提交大会表决的《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作以说明.
《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是指导法学会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在起草《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参照《河南省法学会章程》,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吸收省法学会章程精华部分的基础上,经过三门峡市法学会筹备领导小组讨论修订而成.草案分为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和使用、章程的修改程序和附则共7章36条.
一、关于三门峡市法学会的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
草案总则规定了本协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条是关于法学会性质的规定:即“本会是中共三门峡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三门峡市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市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三门峡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这里有几点需要加以说明:第一,三门峡市法学会是一个社团组织,但又不同于一般民间社团组织,它是由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组成的社会团体.第二,三门峡市法学会的性质是由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因此,法学会作为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社团组织,它的活动都与政法工作相关,必须在三门峡市委的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管理下,成为联系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的阵地.第三,市法学会是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自己的社团组织,因此,要成为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之家.
草案第三条规定了三门峡市法学会的指导思想和宗旨.三门峡市法学会的指导思想,是法学会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草案总则和其它各章规定所依据的原则.三门峡市法学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法学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在三门峡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从服务于全市政法工作的大局.因此,草案第三条规定:“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三门峡,实现再造一个三门峡、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目标服务.
三门峡市法学会的业务范围是根据法学会的性质和宗旨而确定的.草案第六条规定了法学会的九项业务,即:1、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对我国和我省、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提出对策和建议;3、接受委托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和咨询、论证工作;4、开展同兄弟市法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同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5、进行法制宣传,促进依法治市;6、编辑法学资料,传递法学研究信息;7、培养法学人才,推广法学研究成果,推动学术创新;8、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9、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关于会员
草案第三章对会员资格、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规定.这里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三门峡市法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赞成本会章程的全市法学教育、科研单位,法律实务部门及其它法学、法律工作者团体,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热心法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单位会员的资格申请加入三门峡市法学会.这样考虑主要是为了加强与这些单位的联络,有利于协会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为了体现三门峡市法学会代表的广泛性、会员代表大会的可操作性和工作需要.
草案规定了三门峡市法学会个人会员的基本条件,以及个人会员入会的必要程序.
第二,作为单位会员加入三门峡市法学会,在工作上接受本会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三、关于组织机构
草案第四章对三门峡市法学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程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草案总则第二条规定:三门峡市法学会是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考虑到法学会的性质和任务区别于一般的社团组织,所以其理事会组成人员多数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这些同志熟悉法律,便于研究决定法学会的重大事务,便于参加法学会的活动.今后,随着三门峡市法学会工作的发展和实际需要,根据草案第十九条的规定,要吸收一些名誉理事和名誉会员.名誉理事和名誉会员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二,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法学会工作和决定法学会重大事项的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为了方便工作和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多数从在三门峡工作的理事中产生.
第三,关于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的称谓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任职资格.草案将法学会领导人的称谓定为会长、副会长,主要是考虑与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领导人的称谓相一致.在参照《河南省法学会章程》的基础上,草案第二十二条对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作了原则规定.
第四,三门峡市法学会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日常办事机构.与草案第二章规定的三门峡市法学会的九项业务范围相对应.三门峡市法学会设立秘书科、会员联络科两个办事机构,以利于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
此外,草案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和第六章“附则” 等内容,基本是按照《河南省法学会章程》起草的,也是法学会运作的法定条款.
《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会前已分发与会代表.下面请与会代表对草案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草案)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好,一致同意.通过!
下面我就提交大会表决的三门峡市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情况作以说明:
一、第一届理事会组建的基本原则
1、广泛吸纳.第一届理事会吸收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市直政法各部门、各县(市)区、大中专院校、解放军、金融和企业界有关人员参加.这样做,扩大了法学会的工作基础,更有利于发挥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作用.2、单位推荐.市法学会理事候选人均由各单位推荐产生,这样有利于体现民主办会的精神,有利于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法学会活动的积极性.3、注重平衡.理事会候选人同时考虑到了县(市)区之间,市直政法部门之间,大中专院校之间,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等各方面的平衡.这样做,符合法学人才的分布状况和学会开展工作的需要.4、自愿参与.三门峡市法学会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团体,因此,在吸纳会员时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法学会理事的推荐均由被推荐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理事候选人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调动理事候选人参与法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提名的基本原则
常务理事会是法学会的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提名,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1、党委推荐.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担任会长的已经市委批准;2、综合考虑.新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的提名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委办、市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委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委党校等负责同志组成.
三、提交表决的第一届理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一)理事会.经自愿申报、各单位推荐,初步确定第一届理事会由149人组成,其中市委有关部门9名,市人大有关部门2名,市政府有关部门16名,市政协有关部门1名,市直政法部门42名,解放军1名,大中专院校6名,群团组织3名,协会8名,新闻媒体4名,金融和驻峡单位10名,企业9名,县(市)区38名.
(二)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49人组成,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13名,副秘书长1 名,常务理事34名.
(三)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根据市委决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同志兼任市法学会会长.提名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庆、市司法局局长黄国华、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宋海军等13名同志任副会长,汤立明同志任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四、提交表决的第一届理事会特点
1、学历层次高.本届理事会共有14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1人,占总人数27.5%;大学文化程度68人,占总人数的45.6%;大专文化程度38人,占总人数的25.5%.2、代表范围广.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除有法学界、法律界代表参加外,还吸收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及解放军、新闻单位、财税、金融和驻峡单位、企业界有关人士参加.在法律界人士中,除吸收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外,还吸收了在法律界较有影响的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参加.这样做增强了法学会的代表性和工作基础.3、学术基础实.本届理事会注重吸纳法学专家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士参加,其中理事候选人中有24人具有学术成果,学术氛围比较浓厚,从而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奠定了学术基础.
《选举办法》会前已分发与会代表.下面请大家对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选举办法》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好,一致同意.通过!
下面开始选举三门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
根据《章程》规定,理事会理事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会前已分发与会代表,现在开始选举.
首先,请与会代表对理事候选人举手表决.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好,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超过到会人数1/2.上述149名候选人当选为三门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
下面请当选的理事选举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根据《章程》规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请各位理事对常务理事候选人举手表决.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好,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超过到会理事人数1/2,上述49名候选人当选为三门峡市法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
经过与有关部门协商,报经市委同意,提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同志担任市法学会会长;提名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庆同志、市司法局局长黄国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朱俊武、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宋海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孙保平、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曹治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社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尤新生、市公安局副局长柏启传、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刘雪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门峡日报社党委书记季金海、市委党校副校长张振平、市财政局副局长范社民等13名同志任副会长;提名汤立明同志任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请各位理事对上述候选人举手表决.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好,同意候选人当选的超过到会理事人数1/2.以上提名担任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的15名人选全部当选.
会议进行第四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郭绍伟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进行第五项,请省法学会秘书长杨文杰、三门峡市委副书记李民庆为三门峡市法学会揭牌.
各位代表、同志们,三门峡市法学会成立大会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省法学会秘书长杨文杰同志代表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向大会致辞,市委副书记李民庆同志代表市委作了重要指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郭绍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三门峡市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三门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次大会是我市法学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为我市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再造一个三门峡、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支持.
现在,我宣布,三门峡市法学会成立大会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