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模式与中国改革:广东改革模式
广东为什么重要?首先是因为广东在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指标性意义。广东历来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很多方面,广东总是“先行一步”,广东各方面的改革因此具有全国性意义。
广东改革为什么重要
在外界看来,因为广东的特殊定位,中央政府往往把一些改革的试点放在广东,而广东的历届领导人也有很大的动力来寻求新的改革思路。
同时,对中国政府如何应对和解决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国际社会也密切注视着广东,国际媒体这些年对广东各级政府如何处理社会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最近的例子就是广东省政府对乌坎事件的处理。对外界来说,从考察广东入手,往往可以看到中国的未来发展方向。
同样重要的是,最近这些年来,中国有些方面的改革因为既得利益格局的阻力等因素而止步不前,改革缺少动力,所以即使在国内,很多人也都盯着广东,希望广东继续扮演“先行一步”的角色。同时,广东的领导层也一直在高呼广东要解放思想,为广东的改革再闯一条新路。广东领导层提出的要克服既得利益的阻力,推进改革开放更赢得了人们对广东的关注。
人们一直在观察,广东的思想解放和新的理念是如何表现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的。
具体而言,广东的改革可以从三大相关的领域来分析。
一是经济方面围绕着“腾笼换鸟”的产业升级问题。这关乎广东能否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逃避“中等收入陷阱”,扶植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奠定和谐社会的基础。这里要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要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二是行政体制的改革。对广东来说,行政体制改革有三大任务。首先是要建设一个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高效率政府。其次,在经济方面,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促成政府转变功能,减少行政空间,把权力归还给企业,政府本身从直接干预经济转型到规制型政府。再次,在社会方面,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建设“小政府”,为“大社会”提供制度基础。所以,行政体制改革关乎广东的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是关联点。
三是以建设“大社会”为目标的社会改革。社会改革是终极目标。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行政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建设一个好社会,一个好社会不仅需要充实的经济基础,而且也需要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规制。经济基础来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如果没有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那么好社会就没有经济基础。社会规制建设取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要把对社会的直接管制转型为对社会的规制,即法治基础之上的治理。
尽管经济、行政和社会方面的改革各自具有自己的内容,但是既不能把它们切割开来,也不能互相取代。这些改革的意义都已经超越了它们各自的领域,而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无论成败,广东的改革都会对国家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
政府和社会的边界
自从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等政策目标的提出,社会改革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正如在经济改革方面广东先行一步一样,在社会改革方面,广东也具有重要地位。广东的社会改革条件远较其他省份和地区好。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社会空间和社会力量成长很快。广东以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为主体,这是社会成长的经济条件。同时,长期以来,广东基本上实行的是藏富于民、藏富于社会的政策,并且广东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为社会体制改革准备了物质条件。
在社会改革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广东正在大力提倡的“小政府、大社会”建设。这个政策目标实际上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提出来了,起初主要想在海南试点和施行,但当时中国刚刚开始脱离计划经济,社会还没有从经济等领域分离出来。就是说,社会还是经济的一部分,大社会毫无条件。
现在则不一样。以广东为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促进了社会力量的成长。广东已经逐渐地探索出一条“大部制—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模式。把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结合起来非常重要,从前没有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往往造成改革方向不明确、改革举措不得力的局面。
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看,有几个重要的目标:一是建设小政府和有效政府;二是向社会分权;三是规制社会。
中国的政府是大政府和弱政府,什么都要管,但往往管不好。政府应当把该管的东西管起来,而把社会能够自我管理的东西下放给社会。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强调社会管理,但人们对社会管理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认为社会管理就是政府管理社会。其实,政府管理社会只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内容,并且不是主要内容。
社会管理最主要的就是社会的自我管理。建立在社会自我管理基础上的社会秩序才是稳定的。2011年日本地震、海啸、核泄漏三大灾难同时发生,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社会还是井然有序,这就是社会的自我管理。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因为财政困难停止运作,但社会还是井然有序,这也是社会的自我管理。如果社会秩序仅仅是自上而下施加于社会的,那么这个秩序肯定不牢靠,政府一有问题,社会就随之出问题。
但是社会没有足够的空间,很难发展出自我管理的能力。
我们从前谈分权,总是在不同政府层级之间的分权,也就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的分权。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企业改制过程中增加了一项,就是政府向企业的分权。向企业分权很重要,企业没有自主权就很难作为。那么,今天讨论社会管理,还必须再加上一项新内容,那就是政府向社会分权。不向社会分权,哪有大社会?不向社会分权,哪能建设小政府?减少政府的功能,社会的功能就增加了。
同时应当强调的是,分权之后,政府不是不管。我们不能假定把权力分给社会就好,我们需要的是好的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而要避免坏的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何来保障好社会,避免坏社会?政府要对社会建立规制制度。这和经济领域一样,有好市场和坏市场之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是好市场的制度条件,比如上面所说的社会制度建设;又比如法律制度建设,尤其是司法。
但很多东西,政府是不用管的。例如很多行政审批,就可以分给社会去做。诸多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大政府的一个根源,因为行政审批有利可图,政府不想放弃。有那么多的利益寄生在政府部门,改变了政府为社会服务的性质,使得政府成为公众抱怨的对象。中国古代的儒家强调政府不要“与民争利”,政府一旦与民争利,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肯定会紧张起来。
所以,政府和社会都要有自己的边界,政府管政府应当管的事务,社会在很多领域实现自我管理。
也有一些领域,政府可以管、社会也可以管好。在这些领域,政府也应当把权力下放给社会。例如,政府可以向社会购买服务。这里,政府和社会可以结成“伙伴关系”,就是在社会领域的“公私合营”。这种“伙伴关系”要用法律来保障。一些地方缺少立法权,但可以用契约的方式来保障,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违反了契约,就可以诉诸法律。
广东模式的价值
之所以要强调社会的参与,其实就是要解决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和社会的严重脱节问题。
这方面,广东已有了很多改革政策。
例如顺德社会体制综合改革提出,要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倾听民意、联系社区制度,借鉴香港、新加坡的议员和执政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做法,以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为契机,以党代表工作室为载体,党代表为核心,联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社区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并跟进、督促政府解决问题。同时继续加大公共决策咨询机构组建力度,完善咨询工作各项制度,推动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的讨论。目前顺德区、镇、村三级咨询体系初步建立,并成立了评审咨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