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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富贵观】孔子中的富贵观

发布时间:2019-06-26 04:10:43 影响了:

  论语·里仁》: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有钱和有权,这是人们想要的,不用正当的方法去获得,君子是不会接受的。穷困和卑贱,这是人们厌恶的,不用正当的方法去避开,君子是不摆脱的。
  君子与小人之区别,不在于爱财不爱财。物质上的享受,是人的需要,君子与小人是一样的,所以,对于享乐的爱好,也是一样的。
  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只在于实现爱好达成欲望的手段不同。君子爱财,不仅爱之有节制,且取之有道;小人贪财,不仅贪得无厌,且不择手段。
  《论语·述而》: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正当得来的富贵,是不吉利的,是不长久的,如浮云一般,易聚,更易散。所以,面对这样的富贵时,不贪求,不垂涎三尺,而是像面对天边的浮云,毫不动心。这“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真是大潇洒,有此大潇洒,方有大自在——一种脱钩之鱼般的自在。孔子说这话时,是深感这种大自在的。
  其实孔子一点都不自命清高并以此骄人。他从不贬低常人的欲望以及对此欲望的孜孜以求,更不否定欲望的满足带来的快乐。他只是不断提醒我们:见得思义。《论语》中,孔子和子张都说过“见得思义”的话(见《论语·季氏》《论语·子张》),子张当然是称述并奉行孔子主张的。“得”是目标,“义”是所得之物的正当性和手段的正当性。
  坏人往往不是由一个坏目标造成的,而是由一些坏手段造成的。想发财,不是坏人,用侵占不当财产的方式发财才是坏人;利己不是坏,损人以利己才是坏。
  同样,判断一个人是否好人,往往也不是看他有无实现某种道德目标,恰恰相反,常常倒是看他采取何种手段来实现他的目标。假如他因为不屑于采取不道德之手段,而最终失败,他不仅是好人,而且,他之所以是好人,恰恰是因为他的失败。很多时候,失败才能成就光荣,其极端的境界,就是——杀身以成仁。
  对于财富,孔子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求,指合于道,财富如可求,当一名手拿皮鞭的市场守门卒,我也干;如不可求,我还是从吾所好。你看,孔子真的不唱高调。财富很重要,可财富也不是那么重要——通达而不矫情。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可求”与“不可求”,不是从能力上着眼,而是从目标上着眼,且手段之弃取,不在高低与贵贱,而在正义与不义。
  孔子的话中含着“可求”和“不可求”两个正反的道理。天下事有可为,也有不可为,有的应该做,有的不应该做,这中间大有问题。如“不可求”,我认为不可以做的,则富不富没有关系。因为富贵只是生活的形态,不是人生的目的,我还是从我所好,走我自己的路。
  当然,对于孔子来说,他必须选择一种与个人财富无关的职业或义务来作为自己终身的事业,这也是他之所好——那就是传承文化,使斯文不灭。有了这样的使命,哪里还能心有旁骛?财富当然就“不可求”了。
  编辑/书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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