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演讲稿 > 官员暗访成常态_让就职宣誓成为官员任职的一种常态
 

官员暗访成常态_让就职宣誓成为官员任职的一种常态

发布时间:2019-07-02 03:59:02 影响了:

  2012年5月31日,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依法任命了一批法官、检察官,并组织法官、检察官进行了集体宣誓。27名新任法官、检察官分别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的领誓下,面向国徽,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现场监誓。
  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首次对被任命人员实行就职宣誓。任命官员走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报告席,带着自己精心准备的“施政纲领”,集体宣誓,接受“检阅”,在基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实践中,不失为创新之举,这一幕,创造了人大常委会任免官员的崭新模式。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振伟表示,对任命人员实行就职宣誓制,就是要强化他们的国家观念、法制观念,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促使他们心中明白“上任干什么,任期干什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把好选任干部关,更加有效地督促、鞭策他们履职尽责。
  就职宣誓能够更加凸显人大机关的权威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法定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法官、检察官由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对人大负责,对人民负责。任前颁发任命书,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加深对任命人员的了解,更好地行使自己的任命权;任命后举行就职宣誓,让他们面对国微宣誓承诺,再次提醒当权者,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大,来源于国家,来源于人民,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就职宣誓能够强化公职人员的民权意识。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也应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官员在行使权力时,应该对授予其行使权力的人民表态,这种表态就是宣誓,庄严的宣誓仪式有助于促使宣誓人在内心产生一种主权在民的意识,诺守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就职宣誓能够使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在就职时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宣誓,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使宣誓人充分认识到职务是人民授予的,且通过宣誓仪式这一程序,使得权力的交接更加严肃庄重,权力的取得更具合法性。同时,通过宣誓也使官员由外在的法律约束转化为内在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他们必须对人民及代理人民行使权力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就职后受到相应的监督。
  就职宣誓是一种仪式,是公众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形式之一,让人们知道就职者是谁,有怎样的心态,敢不敢对国家和人民作出铿锵有力的承诺。就职宣誓也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途径,所涵盖的意义不仅在于政治的开放性,还在于国家公职人员接受舆论和大众的监督,按照誓词承诺的那样去“言必行,行必果”。就职宣誓也是一种鞭策,让宣誓者记住自己在国徽、大众面前所说的道德信条,并在工作中以誓词为镜面,时时对照自己的言行是否违背了誓言,是否恪守职责,是否说的做的不一样,从而强化责任意识、义务观念、道德自律和行为审慎的自觉性。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旭晟指出:“建立政治宣誓制度,能够提高全体国民特别是公务员对国家和法律的信念,进一步培养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宣誓就职不仅是一种仪式,也是一项法制建设,能让自励和监督这把政治“宝剑”的两面都闪闪发光,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使之成为官员任职的一种常态。
  (作者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