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委托书_公司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9-07-17 15:26:14 影响了: 人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为本人办理西安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具体缴纳的费用包含四险(医疗、工伤、失业、补充医疗)的单位及个人部分,以及在年审时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等,以上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声明,自愿将离职时应结算工资用于以上社保相关业务费用的缴纳,并按照财务部的要求预缴费用,如工资或预缴费用不足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差额将由我本人自行主动补足。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后西安微纳传感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本人在社会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本人发生欠款或信用不良等状况,西安微纳传感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有权终止本委托并停止办理本人的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并保留已产生费用追缴的法律权利。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委托日期:
联系方式: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