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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9-09-12 09:56:26 影响了: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1127日至122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4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严肃认真对待。市委巡察四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李跃民同志代表党组郑重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将站在对党负责、对统计事业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次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聚焦问题清单,坚持即知即改,迅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等,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4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分解到位。整改期间,局整改办也先后召开5次会议,收集汇总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工作难点,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细化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和上会讨论的基础上,及时印发《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统党组〔20198号),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倒排时间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按照整改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着手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了9次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整改任务的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办落实。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强化跟踪督办力度,立竿见影狠抓落实,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531日,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6名处级干部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思路。同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任务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整改进度亲自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政治功能退化,统筹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1号),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泉统〔201936号),进一步厘清党组会与行政会讨论和决定事项的范围,杜绝以党组会代替行政会研究行政事务的现象。二是5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促进班子成员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并明确局党组每年研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少于两次。三是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局机关成立、调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重新研究制定《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调整机关党建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20号)等文件,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着力健全优化责任体系。四是正式印发《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8号),纠正以局行政文件印发班子成员分工的做法,并主动在局机关公告栏、泉州统计信息网等平台上对外公开。

2)针对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贯彻、带头联系实际、带头查找差距,班子成员共同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提升执行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夯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思想根基。二是重新研究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实行局领导AB岗负责制,实现职责全覆盖、事事有人管,保证各项工作持续、高效、有序运转。三是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平台,切实增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会前先通气、有事会上讲、会后不议论,促进班子统一步调、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3)针对议事决策不够科学民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再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其新精神、新要求融入到新出台的局党组工作规则中。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前的酝酿沟通,坚持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议程及讨论事项。三是党组议事决策充分把握党内民主集中、履行法定程序等要求,对议定事项实行逐项逐人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规定,明确参会人员态度和研究结果,避免议而不决。四是指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原汁原味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杜绝以经讨论一致同意等简单表述代替班子讨论决策过程的现象。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力的问题

1)针对统计服务保障与全市赶超发展的形势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赶超的意见》,要求机关各科室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深化统计服务保障的思路、措施和方法,统一制作清单,着力督促落实。二是以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普查对象主动如实填写报表,自觉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三是强化与工信、税务、市场监督等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作用,切实规范四上企业纳统工作,合力推进依规纳统、应统尽统四是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实行严格把关。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2019年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泉统〔201920号),统一明确省局最新入库工作要求,加大名录库和各专业对月度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522日至23日,还组织市县两级核算业务骨干赴漳州参加全省核算体系培训班,学习掌握国内生产总值、“三新”和派生产业等指标数据核算的新要求、新方法,确保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五是加强对企业行业代码认定工作,确保行业代码归类准确,同时在今后工作中把好新增企业入库关,以期从源头上杜绝行业划分不准确的现象。

2)针对统计分析研究能力还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专业科室加强对泉州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特别是加强对一产、三产和民营经济、中美贸易摩擦、新产业、新业态等热点问题和领域的跟踪监测与调研分析,列入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计划。今年来全局已撰写《泉州统计》42期、数据解读28篇、其他统计分析报告8篇。二是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的通知》(泉统〔201934号),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调研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下基层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指导分管的业务科室每年完成1个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三是邀请市属高校专家学者为市县两级统计业务骨干作题为“新泉州模式:泉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经济形势分析专题讲座,下半年将邀请省局专业处室领导开展统计分析调研能力专题培训。

3)针对“‘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专项整治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0日至29日,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抽调局业务骨干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对四经普数据质量进行督查,严查迟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实行统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县(市、区)积极主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三是建立覆盖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一方面,建立数据审核查询制度,要求各专业在报表审核验收期结束后将相关审核材料报分管领导审阅。截至目前,各专业已按时上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月度企业联网直报数据查询情况。另一方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要求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房地产业、核算等专业在向综合科提供数据时,要一并提供评估说明,经主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综合科汇总。四是426日,邀请省局政法处领导为全市近百名统计业务骨干作题为“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与统计法核心要义”的统计法制专题讲座,生动解读一些发生在身边的统计违法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促使我市统计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意识。五是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工业、建筑业、商贸专业数据评估办法的通知》(泉统〔201935号),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实行阳光下的数据评估机制,彻底根除以数谋私、数字腐败滋生的土壤。截至目前,已完成2019年月度相关专业数据评估办法的收集整理工作。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中心组、支部各党小组分别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班子成员深学细照笃行,进一步树牢政治责任感,自觉做好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工作。二是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质量不高问题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并责成有关领导对有关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作认真修改。

2)针对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书记对处级领导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签字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处级领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就具体问题、具体工作提出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坚决杜绝做老好人”“轻描淡写”“赞扬式批评等现象。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了与会的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肯定,认为会议不仅相互批评辣味足,还做到了四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准备工作到位、查摆问题到位、批评建议到位。今后,局党组将秉持这一标准,从严从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党味”“辣味”“真味”。

3)针对党组对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如干部多年反映交流轮岗不到位、机关工会活动少等问题,没有纳入整改内容,至今仍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交流轮岗不到位”“机关工会活动少等问题,全数纳入此次巡察整改范围,由局整改办统一制作台帐,局党组逐项推动整改,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截至目前,有关意见、建议均已按期整改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抓思想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长期坚持,切实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近期根据市委《学习宣传方案》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把手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员立足岗位交流学习心得、统计网站转载重要讲话精神等形式,着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全力营造大学习的浓厚氛围,努力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持续落实《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工作计划的通知》(泉统党组〔201815号),将以上著作列入中心组、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的常规学习内容,坚持每次学习会上学习1~2个章节,并结合实际开展集中研讨。三是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利用工作之余加强自学,用好 学习强国手机APP党员e网站、 泉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任务。四是泉州统计信息网机关党建栏目开设 学习新思想版块,指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定期更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指示批示等,不断充实新思想学习资料。五是泉州统计信息网及时报道我局学习宣传贯彻 新思想工作动态和刊登党员干部优秀心得体会,为外界了解我局学习情况提供方便快捷的平台和渠道。

2)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4日召开党组会议,根据《泉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要求,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3号)和《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4号),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二是着力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切实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努力确保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明确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今年来,中心组严格按规定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相关学习情况已及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三是严格执行八要素要求,规范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完善内业资料。四是设立中心组学习资料专柜,指定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历次学习材料,方便中心组成员随时查阅。

3)针对党员日常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泉州市统计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1号),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组织实施。今年来,局党组每季度按规定对局支委会起草的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表进行严格把关,经集体研究审议后实施。二是局支委会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 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等两个专题,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2场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谈变化、谈感想,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研讨环节。三是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泉统支〔20192),以制度形式加强对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对2018年度谈心谈话工作开展 回头看,确保实现党员全覆盖。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6号),明确局党组每年初要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及时向市委报告。二是制定下发《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21号),明确一名处级领导为分管领导,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

2)针对“‘六个纳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新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充分体现六个纳入要求,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重视和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528日局党组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华社系列评论文章和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推动班子成员进一步认清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三是65日邀请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领域专业人员为市县两级统计业务骨干作题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的专题讲座,引导统计系统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守好统计部门意识形态阵地。

3)针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19),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发布前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方可上网,并选定一名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同志兼任局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统计网络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导向不明、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党建与统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8日至9日以党小组会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张永宁副书记在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促进班子成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修订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5),明确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9项、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12项、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8项,促使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真正把党建作为主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有力促进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三是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推广实施三合一机关党建工作体系的通知》(泉统支〔20193号),认真实施 三合一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局党支部着力增强组织力,持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升支部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主心骨作用。四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泉州市统计局2019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泉统党组〔201910号),明确今年重点抓好20项党建工作任务。五是局党组书记与局党支部书记签订《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抓好党建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将适时开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2)针对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2日,局党支部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党课,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规定动作二是63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如实汇报思想,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支部现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思想汇报,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发展入党。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指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信息采集表,妥善保管党费缴交单据,于每月底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并督促2016年底未足额补缴党费的党员干部于522日前完成补缴工作。据统计,此次补缴工作共涉及在职党员干部29人,补缴党费总计728元。

2.关于选人用人缺乏激励机制,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干部培养选拔缺乏科学规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二是组织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开展全局干部轮岗意向调查和科级干部适岗情况调查,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干部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要求、进度安排。先后于528日和63日两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12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全局6个行政科室中有5位负责人轮换工作岗位,推荐1名科级干部交流到省统计局任职。今后还将根据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扎实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可持续良性发展。三是通过支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会等多种形式,畅通和拓宽年轻干部反映诉求渠道,主动倾听其呼声和建议,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尽可能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四是局党组适时研究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调任局机关行政岗位事宜,努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岗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五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一线锻炼,选派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到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挂职,同时要求局科级以上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传帮带培养。

2)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013年以来局党组干部提任工作自查,对2016年提任的2名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整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新调整直属事业单位法人设置,局领导不再兼任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促进局党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3)针对对党员干部人文关怀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市纪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泉人社〔201869号)精神,按时完成有关奖金与津补贴规范整改工作。二是充分考虑女同志生理心理特点,对节假日值班安排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工作,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年度健康体检、重要节日期间发送节日慰问短信等。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前自查自纠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纪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退通勤交通补贴、计生人员兼职补贴、市级文明单位奖金、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研究生学费等违规发放款项。二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违规报销出差住宿费及节假日公车出行泉州以外地区报销过路费问题,经逐笔核实,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退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节假日公车出行泉州以外地区所报销费用。三是针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完整及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空调和印刷统计资料问题,局党组指定专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开展问题查纠。对于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按照《泉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25),明确公务接待应当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即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报科室负责人、局主要领导审批;对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空调和印刷统计资料问题,重新组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泉州市政府采购制度汇编(2019)》,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资料印刷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27),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和资料印刷的采购程序。经仔细查证,相关公务接待、单位采购和统计资料印刷问题,除工作程序和报销手续不够完整、规范外,未发现其它违规违纪问题。四是局党组对巡察前已完成自查整改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实行举一反三,要求局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确保财经纪律落实到位。同时,对涉及巡察反馈问题的局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会计人员等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继续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其对自身岗位职责的敬畏和坚守意识,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合法合规。

2.关于“‘庸懒散慢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落实扶贫工作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督促局全体处级领导干部深入挂钩帮扶的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贫困户家中联系指导脱贫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对2018年以前未达到扶贫挂钩入户规定任务要求的6名局领导,派驻纪检组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今年春节期间,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座谈了解该村实际情况和现实困难,指导驻村干部开展工作,走访6户贫困户并送去慰问金。截至目前,已帮助梁春村确定饮水工程和微耕机两个帮扶项目,其中微耕机项目还被泉州电视台泉州新闻联播栏目报道。

2)针对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29),推动管理和服务局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牵头负责老干部工作,明确每年春节和重阳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局退休干部,做到走访慰问全覆盖。三是明确在每年民主生活会期间,要采取召开征求意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联系沟通等形式,听取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党组反馈。四是根据市人社局《关于重大节日慰问离退休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和重阳节期间按规定上门慰问退休老干部。对此前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慰问金代替上门慰问的2名相关责任人,局党组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明确今后每年初由局办公室牵头对本局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指定专门财务人员实时跟踪专项资金批复情况,在项目责任科室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呈报局党组研究审议。截至目前,局党组已完成2019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四下抽样调查以及人口普查等专项资金拨付研究程序,相关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对巡察发现的人口抽样和文化产业调查经费拨付不及时以及统计专项资金应拨未拨等问题的具体项目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有关责任人,局党组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关于以上率下带头正风肃纪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政务公开栏增加处级干部去向牌,加强对局处级干部的纪律约束,督促其摒弃特权思想,自觉遵守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局办公室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工作,实行人员全覆盖,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迟到、早退、旷工等问题,一律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修订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泉统201937),对现行考评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严格按照处级领导职责分工,将处级领导一同纳入考核奖惩范围。

(五)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接受党性锻炼、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等形式,着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以政治纪律、统计纪律为先导,结合执行《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泉统〔20187号),强化对机关重要行政岗位的管控。四是加强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节点的廉政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管住脚、管住手、管住嘴,严守纪律红线,持续纠正四风五是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视听取纪检组的廉政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纪检组指出的实际问题,着力抓好整改,按时向纪检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及时向纪检组报备。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26),明确要求如实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认真填写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表,统一报局办公室备案。二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5~6月期间,局主要领导主动与班子其他成员谈,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进一步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督促谈话对象强化党性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对廉政风险的抵御防范能力。三是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在抓好统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督促推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纪检组推动驻在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督促市统计局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方案(试行)》、《中共泉州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聚焦主体责任监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二是纪检组制定《中共泉州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体系,整改以来纪检组经常性派员参加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三是纪检组督促市统计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GDP核算前数据分析制度》等,制定《泉州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泉州市统计局资料印刷采购管理制度》《泉州市统计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度》《泉州市统计局未房改集资房管理制度》《泉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四是纪检组针对市统计局多年干部未轮岗及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等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件,市统计局已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纪检组报告整改进度。五是纪检组将主体教育责任和监督教育责任有机结合,联合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纪检组组长带头上党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讲活动,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警示案例,强化廉政教育建设。六是纪检组加强对市统计局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案件查处等提供参考依据。

2)针对监督触角延伸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纪检组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延伸监督触角,督促市统计局调整办公室期间设置合理位置悬挂纪检组举报箱,及时更改泉州市统计信息网举报地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纪检组探索将探头延伸,依托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我监督,物色市统计局党支部党小组组长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建立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桥梁纽带,定期与纪检监察联络员进行座谈,及时了解掌握单位情况。二是纪检组与市统计局处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3人次,提醒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单位情况及干部思想动态。

3. 关于局属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未房改集资房管理制度的通知》(泉统201928),进一步规范局属公房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公房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二是组织对局属公房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虽未发现存在其它违规占用问题,但局办公室已统一更换门锁,并指定专人定期到现场进行核查,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三是对违规占用公房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照市场租赁价格,缴清违规占用期间的房租。四是PAD、便携式电脑等电子设备资产集中定点保管,规范借用手续,建立计算机管理台账,逐一登记每台计算机的年限、型号等相关信息,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管。

(六)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与市委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工作任务,全数纳入《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二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与市委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对标梳理整改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开展提醒谈话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单独设置工作台账,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层层加压、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三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与市委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深刻反省和深入剖析,从问题根源着手,切实摆正态度,雷厉风行抓好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等,给予提醒谈话12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提升,但仍有很多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今后,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饱满的精气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全市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树牢 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围绕此次巡察整改重点任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督促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的自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针对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目前集中整改已经转入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于每年初制订年度计划,指定专人加强检查考核,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达要求绝不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抓住统计数据质量这个核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整改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统计业务工作水平。加强对巡察整改期间建立的《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6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整改制度化、措施长效化,杜绝相关问题死灰复燃、旧病复发,以制度的固化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四)以整改促工作,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局党组将立足于此次巡察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统计改革发展。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劲头,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努力保持当前泉州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全市统计系统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保障我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统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385559;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四层;电子邮箱:qztj_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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