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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7 13:06:32 影响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决策,发挥知识产权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促进作用,根据局领导指示,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我国的重要意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党中央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两端链接的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存在巨大落差。当下,由于阿拉伯世界局势动荡不安,对我贸易安全和能源安全产生威胁,欧美在金融危机的打击下市场萎缩,对我外贸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至今未能消除。为了打破现有经济发展格局的限制,中央及时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通过实施这一重大战略,促进区域经贸各领域发展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巩固我国国防安全、贸易安全、能源安全,拓宽出口市场。同时,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于我国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促进西部地区资源集聚、产业升级,拉动市场需求,形成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都有十分重要和积极意义。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倡议“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并提出用创新的合作模式,从政策沟通、交通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加强合作。自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正式上升为中国国家战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当中,都提出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有关部委在去年底启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目前规划已基本形成,并报中央领导审议。

(二)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

作为连接亚欧两大经济圈的重要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不但是一条交通通道,更是一条贸易通道,一个广阔的贸易市场。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与我国经济存在很强的互补性,我们需要中亚和西亚各国的原材料和能源,而我国生产的工业品、深加工农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这些国家也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我国企业相对于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要将这种技术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进而形成市场优势,因此要高度重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知识产权的角色,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五通”的促进作用。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是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西部大开发建设的一次良好契机。在西部各省区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这西北五省区*将成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依托,也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创新驱动、调整结构,重点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的重要任务。这些任务的顺利落实和推进,需要知识产权的导向和支撑。因此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作用,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助力。

(三)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思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分北、中、南三线,其中北线是西北五省经中亚、土耳其、东欧直抵波罗的海;
中线是西南四省区经缅甸、孟加拉、印度、苏伊士运河,抵达欧洲;
南线是东南沿海五省经马六甲海峡、印度洋、苏伊士运河、地中海,抵达欧洲,南线也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在这三条线中,中线和南线面向南亚及东盟,受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困扰,都存在不确定因素。北线丝绸之路面向中亚和欧洲,以上海合作组织为核心,沿线各国响应积极,知识产权工作环境稳定。同时,北线的西北五省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反应热烈,积极明确自身定位并提出建设目标,对于我局开展相关工作也有比较明确的工作切入点,因此建议优先考虑从北线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切入,在西北五省形成一定模式后,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围绕现阶段“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主要内容,并为今后较长时期丝绸之路经济带深度融合发展做准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工作思路应该是:以西北五省区为基点,逐步扩大工作对象范围,对内大力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水平,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氛围;
对外积极推进与中亚、西亚地区各国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国际区域合作新模式,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保护,为我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夯实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提升综合能力,促进西北地区社会经济、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和管理保护能力,护航企业“走出去”,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有序开展,营造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阶段实施。从长远出发,按照国家发展大局考虑,围绕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求,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推进的时间阶段和空间布局,积极有序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

——明确定位、创新发展。根据西北地区经济社会现状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结合各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定位和建设规划,服务于市场需求,服务于政府决策,发挥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适应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深入交流、合作共赢。进一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形成知识产权区域国际合作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建立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出台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确定重点工作内容和相关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为全面长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到2020年,建立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工作和服务体系,形成促进地方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的政策体系,完善导向地方经济和产业布局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搭建沟通顺畅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营造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不断深入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完善西北五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形成促进地方经济布局和产业集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培养适应丝绸之路经济带需要的人才队伍,构建合理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营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适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模式。

2.促进西北五省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积极促进知识产权贸易发展,指导企业开展海外市场知识产权布局,形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要素的出口竞争优势,重点在能源开采运输、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技术领域建立知识产权防御圈,促进形成西部地区知识产权高地。

3.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中亚、西亚各国开展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创新区域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开放型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协定”,纳入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框架范畴,发挥我国在该地区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对优势,加强对中亚各国的帮扶力度,积极营造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重点工作

按照“深入研究、开展试点、全面启动、逐步实施”的步骤,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基础研究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国家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知识产权促进政策研究。研究分总研究和专题研究两部分。总研究是在分析知识产权促进国内外地区经济产业发展和贸易畅通案例的基础上,梳理西北各省现行知识产权政策和现有工作,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工作和政策的整体需求,提出适合地方工作的思路和具体举措。最终形成政策研究总报告和知识产权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政策(建议稿)。专题研究方案如下。

专题一: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资源分布研究

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国外两个区域的专利资源分布状况进行研究,梳理各地区专利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比较分析重点产业国内外专利资源分布现状,结合我国与各国经贸交往特点,对重点经贸领域和技术投资产业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我国需要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的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建议和对地方产业区域布局提出知识产权导向建议。

预期成果: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资源分布研究报告

丝绸之路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专题二:知识产权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作用机理研究

对西北地区各省地方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梳理研究,分析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与现状之间的差距,提出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和发挥知识产权增值作用的具体措施。

预期成果:地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作用机理研究报告专题三: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模式研究

根据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知识产权现状,分析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差距和存在的互补性,结合经济带五通任务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工作,在已开展相关合作基础上,提出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深合作力度的措施,并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框架内,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模式建议和具体方案。

预期成果: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研究报告

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建议稿)

(二)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创新模式试点

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有力契机,结合地方经济、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在西部地区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体系,锻炼人员队伍,提升工作能力。

1.探索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中心

在西北省区中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中心,为开展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指导支持,并作为我局在西北地区开展工作的支撑点,着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服务体系培育等工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知识产权交流服务活动,并组织发达省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中介机构与西部企业对接。

实施方式:选择试点,整合已有资源,增加公共服务功能,形成模式后逐步向其他区域推广。我局加大对地方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提供信息数据、专家宣讲培训等支持。局内工作实施由协调司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

预期成果:建立服务功能辐射西北各省区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中心,并作为面向中亚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立足点,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合作的加强。

2.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建设

根据西北各省的工作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际,分层次、分阶段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从省、地市、园区三个层次,从专利区域资源布局、知识产权促进产业承接转移和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开展试点建设。其中专利区域资源布局是以省、地市为对象,对地方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专利资源适应性分析,提出相应产业规划布局建议。知识产权促进产业承接转移是加强知识产权对产业转移工作的支撑与服务,选取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促进试点。知识产权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是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丝绸之路申遗成功这一有利契机,联合商标、版权、文化、民族事务、旅游等主管部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

实施方式:选取符合条件的省、地市和园区,以项目引导方式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工作,会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试点方案,并与经济产业主管厅局联合选择1-2个产业或项目进行试点分析。局内工作实施由协调司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预期成果:完成西北各省专利资源分析报告,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建设1个试点省份、若干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培养一批运用知识产权提升自身竞争力,获取经济利益的模范典型,探索与兄弟部门开展合作,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模式。

(三)全面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各项重点工作

按照丝绸之路经济带“五通”建设需求,从护航企业“走出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数据库几个重点领域,全面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开展。

1.开展重点产业技术领域海外专利布局

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对我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投入的能源、交通、粮食等产业相关技术领域进行专利布局。对各重点产业开展专利技术分析,提出布局方向建议,对涉外企业开展专利布局能力培训,推动重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海外市场专利分析,引导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联盟,对海外市场进行专利布局。

预期成果:形成重点产业专利技术分析报告

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联盟

2.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政府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联合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加强对我国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力度,结合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探索设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对我国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咨询服务和维权援助服务,协助联系当地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制定展会与口岸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指导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强口岸和展会知识产权现场执法,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宣讲,促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分阶段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的知识产权现状和法律、政策进行梳理,深入研究各国法律法规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差别点,总结西方国家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市场竞争的案例,总结出对我国企业有指导意义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南,编订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手册。

预期成果:形成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模式

丝绸之路知识产权工作手册(按国别分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南

3.加强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基础能力建设

夯实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基础,培育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和环境。加强对西北各省知识产权代理人的培训力度。鼓励地方与东部发达地区代理机构开展引进合作,建立审查员、代理人和企业的三方交流机制,鼓励审查员和代理人与企业技术人员交流。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专利信息数据查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对涉及能源、粮食、交通等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重点贸易投资领域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利用区域战略实施服务中心为企业和各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分析服务,

预期成果: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显著增长,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领域不断延伸,与东部地区服务能力差距显著缩小。

4.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大对地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并根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求,开展针对性人才培养。建立东西部知识产权培养交流渠道,充分利用我局在东部设立的培训基地,对西北各省区相关人员进行轮训,加强东西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交流;
加大我局与西北各省干部挂职交流力度;
组织流动培训班赴西北各省开展培训。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知识产权现状说明培训会,组织各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学习。联合教育部、人事部专门培养一批懂阿拉伯语、俄语或中亚各国小语种语言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预期成果:地方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能力大幅提升,政府领导和经济产业主管部门领导知识产权意识有效提升,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重视度提高,并逐步培养一支懂阿拉伯语和俄语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5.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数据库

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信息检索查询系统,收集整理各国专利数据,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数据库,为国内企业分析海外市场和制定企业海外战略提供专利检索和分析服务。数据库可按国别和产业两个类别加以划分,从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领域开始,分阶段,逐步收集整理相关专利数据,并增加产业类别的主题词标引方式,数据库及相应开发的检索分析系统在面向市场时采用无偿检索、有偿分析的模式进行管理。具体建设可结合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中心建设,我局以项目引导方式提供部分资金、数据和技术支持。

预期成果:建设数据定期更新、使用方便快捷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专利数据库。数据库建设分为两部分进行,其中检索查询系统用1-2年时间建成,数据库根据各国和重点产业专利数据量分阶段开展。

(四)推进国际合作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为核心,以自愿为原则吸纳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参与的地区性经济合作模式。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离不开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1.推进机制建设

积极推动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多边会谈机制,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互访交流,建立知识产权定期交流会商机制,探索与现有国际区域合作机制的对接,纳入上合组织合作框架,推动研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协定”,初步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模式,以此为核心,不断吸纳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加入。

2.加强交流合作

探索搭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平台,建立丝绸之路知识产权交流中心,指导非政府组织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论坛和相关交流研讨活动,从人员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数据服务等方面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加深合作力度,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互助互惠的良好合作态势。

预期成果: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协定,开展合作项目,扩大合作领域。

五、实施保障

(一)建立组织工作机制

1.建立我局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组

成立以局领导挂帅、局相关司和地方知识产权局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护协调司,负责制定和调整工作方案、督促各专项工作开展和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同时成立相关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建立我局与西北各省知识产权合作会晤机制

推动成立由我局牵头,西北五省区政府共同参与的“1+5”知识产权交流会晤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商讨促进西北五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重大工作,并推动纳入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工作机制体系。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中央层面力争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点工作,并申请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各地方提供相应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机制,对推动工作的具体落实项目进行跟踪评估,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对我局每年支持西北各省区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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