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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_新型农村养老制度的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9-06-04 15:01:03 影响了:

第一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江苏省江阴华西村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问题是其核心。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 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十分重要。

通过对华西村进行问卷调查及访问,我们深切体会到社会华西村村民的社会保险意识非常之强!而若是我们中国各个农村人民都有较强的保险意识,那我们的国家将会有更好的发展!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村来讲是十分必要的!

在华西村,当问及到他们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他们笑着回答说没有,当时的我有点疑惑,难道他们就不怕失业不怕年老的问题吗?原来他们每个人手持了不止一份的保险,其中就有养老和失业保险!这样看来,他们还确实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所以落实新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而如今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还存在很多缺陷: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很低,社会化程度不高; 农村社会保险资金总量不足; 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结构不合理; 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业缺乏统筹协调机制;相关法制不健全;缺乏社会化的监督机制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了变化,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社会迈进的跨越,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较大的改善,老年人的老有所养已有基本保证。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越来越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农民们开始期盼着,什么时候也能打破城乡二元化的藩篱,和城里人一样享受退休工资?领取退休工资,享受养老保险已经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民们的梦想。这种梦想意味着社会的一大进步。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在农村开展的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在构筑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暴露出许多弊端,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立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减轻人口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压力,越来越显得急迫。

要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必须总结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传统农保及商业保险的区别。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1992年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并已成为制约农保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性差。

首先,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2元-20元之间,但十多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其次,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特征。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二是保障水平低。

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参保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又普遍降低。同时,养老金待遇是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的,由此造成保障水平不高。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2元/月的农民,缴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若再考虑管理费增加和银行利率的下调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到养老金会更少,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受到置疑。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小”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三是政府重视不够。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有农保的主要做法是采取个人账户、基金预筹的方式,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养老金待遇。农保资金的筹集尽管规定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制度设计中缺乏确保实现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变成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来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传统农保与新型农保的区别

传统农保从1992年开始陆续在所有农业县(市、区)启动“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完全个人账户、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称传统农保),由于传统农保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责任不够明确,财政没有必要的投入,村集体的补贴很少,主要靠农民自我缴费,资金渠道单一,保障水平太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

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体现了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适龄农民每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5%缴纳保险费。这样做考虑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具有较强的弹性和和灵活性,使更多的农民进入社会保障“安全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基本属性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福利性、互补性、社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行为和福利性性质是最典型的特征。而商业保险不具备政府行为和福利性。

(2)目的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福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而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向国家纳税,而商业保险须向国家纳税。

(3)立法范畴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4)给付原则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构成,养老保险金给付并不完全以个人所缴纳保费数量来决定。而商业保险纯属一种个人行为。(5)管理体制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政府部门集中领导,由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单位组织管理。而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经营,是个人与公司的一种契约。

为了更好地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充分了解其特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在制度模式上,实行了“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

2、在筹资机制上,强调政府的缴费补助和补贴。

3、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在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多缴费。

4、在缴费方式上,可灵活选择半年缴、年缴或趸缴。

5、实行普惠制补贴 ,即对试点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每月每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0元。

6、建立约束机制,对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达60周岁才可以享受政府的基础养老金。

7、基金管理实行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办法,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

8、建立激励机制,即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

为了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强调公共财政在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及设立基础养老金的重要性。

公共财政投入养老保障是体现公共财政职能的需要。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税前列支给予扶持的。针对农民收入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无业居民无收入的现实,更应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否则,离开公共财政的支撑,就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到二o二o年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而实行基础养老金,既能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和效率,也决定了制度的可持续问题;既解决了用什么制度模式破解农民养老难题,又解决了用什么方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难题,是一条工业返哺农业、城市返哺农村的新路子,开辟了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新途径。采取基础养老金的做法,一是这样做既能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又便于实际操作;二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当年预算当年发放,见效快,社会反响大,农民能看到实惠,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对6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上实施了直接发放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普惠原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民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奉献的一种补偿,较好地体现着社会公平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四是各级政府直接提供基础养老金,不需要运营增值,减少了操作环节和管理成本,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五是基础养老金按绝对数发放易于控制,便于根据财力状况而随时调整。

推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注意一些具体的农民关心的问题,例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为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

一是利于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

二是利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使自己活得更有尊严;

三是老人生活有了保障,有饭吃、有衣穿,还有零花钱,能和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既减轻了儿女们的负担,又减少了很多家庭矛盾的发生,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四是参加新型农保,60周岁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会越来越多。

新型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人?何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本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新型农保待遇不分男女,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新型农保的筹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新型农保的个人年筹资(缴费)标准,由县级政府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

纯收5---10%的标准确定,全县执行统一标准,同时鼓励参保人多缴保费。

新型农保的待遇支付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新型农保到龄领取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

现行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与按缴费年限增加部分之和,即(30+30×1%×缴费年限)。

新旧农保制度如何衔接?

1、对于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2、对于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按新型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保个人账户,按新标准进行核算。对原个人缴费部分,可按新型农保个人缴费标准折算缴费。

3、参加新型农保人员跨市 、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4、参保对象因身份改变或身故的,原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

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对农保经办机构工作有何要求?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业务程序,逐步推广和运用新型农保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个人账户等基本要素的完整准确。要将新型农保管理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型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做实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绚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的血汗钱、养命钱,既要确保安全,又要确保合理增值。基金是资金的一种,基金的安全和增值既是资金的一般规律要求,又是确保社会保险良性循环的保证,同时也有利于刺激参保者的参保意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统筹层次,集中管理运营基金,改变现有县级统筹,县级管理的模式,以市或省为统筹管理单位,省或市级建立基金运营中心,国家制定基金运营管理办法,运营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并对统筹单位负责。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巨大进步。在全

球经济尚未走出低谷的严峻背景下,中国政府决定着手解决亿万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让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巨大成果,这种做法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责任感和勇气,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理想信念。

当然,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距离,把美好的梦想变为现实,不仅有很长的路要走,更有着许许多多不可预知的困难需要克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日益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更高。显而易见,在中国广大农村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项长期、浩大而且困难重重的社会工程。但是无论如何,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已经起步,梦想正在开始成为现实,这无疑是中国亿万农民的福音。

第二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

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问题是其核心。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十分重要。

通过对华西村进行问卷调查及访问,我深切体会到社会华西村村民的社会保险意识非常之强!而若是我们中国各个农村人民都有较强的保险意识,那我们的国家将会有更好的发展!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村来讲是十分必要的!

要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必须总结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传统农保及商业保险的区别。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1992年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并已成为制约农保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性差。

首先,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2元-20元之间,但十多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其次,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特征。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二是保障水平低。

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参保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又普遍降低。同时,养老金待遇是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的,由此造成保障水平不高。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2元/月的农民,缴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本站向您推荐WwW.HAowOrD.cOM)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若再考虑管理费增加和银行利率的下调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到养老金会更少,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受到置疑。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小”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三是政府重视不够。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有农保的主要做法

是采取个人账户、基金预筹的方式,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养老金待遇。农保资金的筹集尽管规定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制度设计中缺乏确保实现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变成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来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传统农保与新型农保的区别

传统农保从1992年开始陆续在所有农业县(市、区)启动“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完全个人账户、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称传统农保),由于传统农保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责任不够明确,财政没有必要的投入,村集体的补贴很少,主要靠农民自我缴费,资金渠道单一,保障水平太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体现了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适龄农民每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5%缴纳保险费。这样做考虑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具有较强的弹性和和灵活性,使更多的农民进入社会保障“安全网”。

为了更好地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充分了解其特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在制度模式上,实行了“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

2、在筹资机制上,强调政府的缴费补助和补贴。

3、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在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多缴费。

4、在缴费方式上,可灵活选择半年缴、年缴或趸缴。

5、实行普惠制补贴 ,即对试点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每月每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0元。

6、建立约束机制,对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达60周岁才可以享受政府的基础养老金。

7、基金管理实行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办法,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

8、建立激励机制,即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

为了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强调公共财政在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及设立基础养老金的重要性。

公共财政投入养老保障是体现公共财政职能的需要。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税前列支给予扶持的。针对农民收入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无业居民无收入的现实,更应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否则,离开公共财政的支撑,就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到二o二o年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而实行基础养老金,既能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和效率,也决定了制度的可持续问题;既解决了用什么制度模式破解农民养老难题,又解决了用什么方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难题,是一条工业返哺农业、城市返哺农村的新路子,开辟了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新途径。采取基础养老金的做法,一是这样做既能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又便于实际操作;二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当年预算当年发放,见效快,社会反响大,农民能看到实惠,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对6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上实施了直接发放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普惠原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民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奉献的一种补偿,较好地体现着社会公平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四是各级政府直接提供基础养老金,不需要运营增值,减少了操作环节和管理成本,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五是基础养老金按绝对数发放易于控制,便于根据财力状况而随时调整。

推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注意一些具体的农民关心的问题,例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为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

一是利于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

二是利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使自己活得更有尊严;

三是老人生活有了保障,有饭吃、有衣穿,还有零花钱,能和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既减轻了儿女们的负担,又减少了很多家庭矛盾的发生,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四是参加新型农保,60周岁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会越来越多。

新型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人?何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本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新型农保待遇不分男女,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新型农保的筹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新型农保的个人年筹资(缴费)标准,由县级政府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

纯收5---10%的标准确定,全县执行统一标准,同时鼓励参保人多缴保费。

新型农保的待遇支付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新型农保到龄领取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

现行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与按缴费年限增加部分之和,即(30+30×1%×缴费年限)。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巨大进步。在全球经济尚未走出低谷的严峻背景下,中国政府决定着手解决亿万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让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巨大成果,这种做法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责任感和勇气,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理想信念。

当然,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距离,把美好的梦想变为现实,不仅有很长的路要走,更有着许许多多不可预知的困难需要克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日益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更高。显而易见,在中国广大农村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项长期、浩大而且困难重重的社会工程。但是无论如何,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已经起步,梦想正在开始成为现实,这无疑是中国亿万农民的福音。

第三篇: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报告

纺织学院2014级 社会实践时间:2014/07/20—2014/07/30

社会实践地点:

一、社会实践的背景和地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4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14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叉叉位于叉叉处,辖叉叉个行政村,总人口有叉叉人,其中60岁以上的人口总数是叉叉人,其中50-60岁的人口总数是叉叉人。本次调查以叉叉60岁以上居民为主体,50-60岁居民为辅助调查对象,对全村48户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并以即将享受该政策的居民为辅助调查对象,以个人访谈方式进行调查。

二、社会实践过程和数据

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

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 我们对全村抽样调查的48户居民中,符合领取条件的人数总计78人,其中补助已满四年的有31人,满三年的有20人,满两年的有16人,满一年的有11人, 有95%按月月领取每人每月55.00元的基础养老金,5%当按规定缴纳过养老保险费,到60岁缴纳和补缴完成,领取超过基本养老金。本段为实例大概三百字。我自己编的就删啦,哈哈哈。

三、新农保政策面临着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首先我们说领取问题,我们了解到这个县新农保的领取都是到储蓄银行,对于年迈的老人来说领取有些不便。据我们了解,有的地方设立了新农保点,有的地方超市设立了新农保领取点,这样出门就可以领到养老金对于年岁较大的居民来说既方便又贴心。

建立参保电子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及时更新和对死亡的进行注销 。

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有关部门内部健全财政会计制度。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

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四、新农保政策的实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三农问题”作为我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无疑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首先,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其次,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

会经济目标。

最后,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第四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摘要:**省是农业大省,农民养老是全省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到2014年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制度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省农村养老的需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使大学生初步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该计划的启动有利于学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国家即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之际,**大学商学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课题组,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组织的调研统计工作,原省级几位老领导也参与了该活动,就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市县政府建议。调查组分别召开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3次,与会人员建议:一是将征地农民、独女户夫妇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起来,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议加大宣传和政府补助力度,帮助农民改变“养儿防老”观念,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农民参保。三是新农保试点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政策和经办应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由县(市)政府制定政策、统一协调。试点县市应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本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

第二,村农民反映。调研组先后与乡村干部、农民座谈5次,走访农家6户。农民群众反映:一是农民对养老保险强烈盼望,但普遍对养老保险政策不太了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认为待遇低,又不愿意交。二是农民认为务农属于重体力劳动,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应高于城镇企业的特殊工种(男性55岁、女性45岁),而且应同样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体基本上都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工作,村集体没钱给农民参保补助。农民希望,新农保制度如果能像新农合那样政府拿大头就好了。

第三,问卷调查显示。一是有67.5%的60岁以上老人生活费来源是子女供养,家庭养老目前仍是农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二是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需求迫切,选择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已达到58.6%。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有限,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占27.8%,大多数被调查者每年能承受的养老保险费在100元-600元(见表1)。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乡镇干部或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为此,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来源:公务员在线 )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举措,对解决农民“养儿防老”问题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学深吃透,深刻理解新农保政策的内涵。当前,从经济条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财力快速增长,政府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在政治条件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和饯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在制度条件上,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近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条件上,农民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建立,使农民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信认度升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客观条件已具备,而且是势在必行。

第二,资金问题。这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关键。让农民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我国继免征农业税、实行新农合以及发放各类补贴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决心对中西部地区出资为60岁以上农民负担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补助60岁以下农民参保。如果按全省有900万农民测算,省、县(市)财政每年需筹集资金2.7亿元,按10%启动试点,需2700万。从目前**省财

力情况看,拿出这些钱为农民参保还是能承受的。

第三,机制问题。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责任主体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经办时,要灵活对待,要为基层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间,充分调动地方及行政部门推动

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在经办机构选择上,省里不宜指定现已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局经办新农保业务,要从有利于推动试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各部门积极性、有利于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考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经办机构。

第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接续转移。可以将农民的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账户和缴费账户两部分。基本养老账户按每人身份证唯一设置,原则上首先在出生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缴费账户可随本人就业地不同开设多个,只为缴费设置,并将缴款转移至登记地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账户。在某地缴费满10年可申请将基本账户迁移至此地,满15年可以正常办理迁移。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政策,借助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程,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步伐。6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起逐步扩大试点,2014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框架基本明晰,**省应结合实际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再增加10%作为省级试点,达到10个县(市)左右,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从制度上覆盖全省。应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将现有各群体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整合,搞好平稳衔接和过渡。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务必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与论引导,全面提升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使农民知晓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参保缴费办法等,努力营造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通过合理引导,想方设法吸引广大农民参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议厘定各级财政职责,由省财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担国家规定最低线30元补助,县(市)财政将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缴费补助水平,具体由县(市)政府确定。在制度设计上,形成国家支付基础养老金,拿大头、补出口,省和县(市)财政补入口,并视财政情况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出口和入口补助水平的格局,从而为各地建立制度铺平道路,撤掉门槛,留有余地。同时,对计生夫妇、村干部、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予以政策倾斜,多渠道解决缴费资金来源问题。这样既可激励农民参保缴费,又能缓解县(市)财政压力。

第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建议省里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经办机构,应由统筹地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省应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经办人员要服务上门的实际情况,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在乡镇、村屯的基层服务站所,加强经办场所、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一切以理顺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务为目标,突出地方政府在新农保制度上的所承担的主体责任。

总之,要妥善解决基层反映的各类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基层提出的筹资渠道、待遇水平、退休条件、特殊群体倾斜政策、经办机构设立、村集体经济实力等问题都要统筹考虑,并尽可能予以妥善解决。

第五篇: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

按照中央要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于2014年下半年部署实施,并明确了到2014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向城乡全体居民覆盖的目标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对新制度有个全面的认识及对政策起到引导作用。为此,今年暑假我和两名同学一起深入调查群众,拜访基层干部,具体了解这一政策。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政策。在这一重大的惠农政策中,农民和基层干部作为参与主体与政策执行者,他们的认知和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他们的意愿应当成为改革推进中的重要依据。基于此,我们三名大学生通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居委会于7月15号到25号对农户和基层干部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

一农民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认知与意愿分析

(一)基本情况

我们在港南居委会前后十天共计向农民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00份,有效回收率为93.3%。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认识,意见,参与意愿,个人缴费预期等l1个问题。

根据村委会提供的资料,被调查农民的基本情况如下:以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外出务工和经商收人为主要来源的农民分别占73.3%、2.3% 、2.2%、

2.3%、20.9%和6.5% ;家庭收入在5000元以下、5000—10000元、1o000一l5000元、l5000—2o000元、20140一25000元、25000—30000元、30000元以上的农户分别占20% 、23.9% 、17.9% 、14.6% 、6.8% 、5.7% 、11.3% ;家庭开支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下、50% ~80%、8o% ~100%、100% 以上的农户分别占13.9%、36.9%、44.6%和4.5% 。

由此可见,当前农民收入状况表现出三个特征:(1)大多数农民主要收入仍来源于农业,外出务工收入日益上升,在部分地区已成为主要收入来源,土地养老功能出现衰减;(2)整体上看农民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3)大约有二分之一的农民家庭几乎没有什么积蓄,伴随着农民的家

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老年生活风险明显增加。农户的收入状况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有显著影响。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能力越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与意愿越高。

(二)农民的认知与意愿

1.参保意愿强烈。被调查农户对“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79.43% 的农户表示“愿意参加”,5.25%的农户表示“不愿意”,另有15.32%的农户表示“无所谓”。可见,大多数农户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诉求表现较为强烈,但也存在一定分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原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老农保”)本身仍存在社会化低、覆盖面窄和保障不足等问题,无法满足农民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导致一部分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

2.对政策了解不足。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了解不多,其中仅21.42% 的农户表示了解,5o.26%的农户表示了解一些,28。32%的农户表示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多数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的了解仍停留在浅层次的认知上,社会养老保险知识匮乏;同时也反映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尚存在诸多未到位之处,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个人缴费预期差异明显。

根据个人收入情况,愿意每月缴纳10元以下、lo一2o元、20~3o元、3o一4o元、4o一50元、50—60元、60—100元和100元以上用于自己养老保险的农户,分别占15.8%、17.2%、14.6%、7% 、14.7%、3.5% 、16.2%和11%。由此可知,愿意每月缴纳保费在lo~2o元的农户比例相对最高,接近七成的农户愿意每月缴纳的保费在50元以下。值得注意的是,愿意每月缴纳的保费在10元以下的农户和100元以上的农户,都分别超过了10%,两极分化明显。通过进一步统计验证发现,农户个人缴纳保费预期的离散系数高达1.22④,表明农户内部对个人缴纳保费的预期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

4.对老年人基本生活费用预期比较一致。

对“您认为目前农村老年人每月大约需要多少钱,可以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需要”,认为需要100元以下、100—200元、200~300元、300~400元、400— 5o0元、500元一600、600—700元、700—800元和800元以上的农户分别占

2.3% 、16.33%、22.81% 、1 8.23% 、18.94% 、8.51% 、4.o1%、

4.71%和4.06% ,接近九成的农户预计目前老年人每月需要的基本生活费用在500元以下。农民在缴费意愿和对生活费用预期上存在较明显的背离,“少交钱多受益”的想法比较明显。

二、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与建议分析

本次调查共向港南居委会基层干部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390份,有效回收率为92.67%。调查内容包括基层干部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看法和建议等7大问题。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 充分认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超过九成的基层干部对此表示赞同,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在对当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行性的判断上,80.75%的基层干部认为完全具备条件,7.46%的基层干部认为具备一定条件但存在较大困难,2.51% 的基层干部认为目前不具备条件,9.27%的基层干部表示无法判断。

(二) 对建立和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困难和问题的判断

建立和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然会遭遇很多困难和问题。调查结果显示,46.2l% 的干部认为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足,社会养老保险知识匮乏”,25.4l%的干部认为是“管理体制不顺,存在一定管理风险”,10.33%的干部认为是“农民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束缚”,7.52%的干部认为“农民收入低,支付保费的能力弱”,6.49%的干部认为是“地方财力和集体经济单薄,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弱”,4.4%的干部选择了“其他困难和问题”。

三 结论

(一)当前港南居委会建立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十分紧迫且条件具备

1.“两道防线”受到冲击。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家庭结构的变革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农村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两道防线受到更大冲击,农村养老问题对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已经显现,农村

养老成为当前广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2. 农民阶层分化的复杂性。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流动性增强,使农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以及谋生手段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从事务工、经商活动,呈现出多重性和多元化的身份特点。而不同群体对社会保障的具体需求与承受力也各有不同。以上矛盾都迫切要求政府必须彻底破除城乡社会保障的栅栏,改革原有的缺少政府资金支持、低水平、小区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大力调整财力支出倾斜及各方面资源配置,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使亿万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最终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3.探索经验丰富。近几年来,射阳县各地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践,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为各乡镇,居委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本次调查显示,广大农民参保意愿强烈,对养老保险制度需求非常迫切。在新农保政策未进入试点实施前,仍有将近八成的农户表示愿意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说明多数农户的保障意识正在逐渐增强,需要以这种途径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广大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统一,超过九成的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表示赞同,同时有八成的基层干部认为目前当地完全具备条件建立和推行该项制度。这说明,广大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城市支持农村、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在更长时期内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议

1.应充分考虑不同农民群体的差异性。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正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生产特征上的差异,使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地覆盖到全体农民。

2.应加强宣传和引导。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和有关机构的引导与宣传。这种宣传不仅需要介绍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策略,更重要的是帮助农民认识到自身的老年风险,让农民转变完全信赖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的观念;同时也要宣传农村老保险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对等”、“付出(缴费)与受益(领取养老金)相对应”的制度,培养他们自我保障意

识和投人保险的消费习惯,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3.必须在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首先会考虑子女教育、修建住房、生活必需品等最基本最迫切的消费;保险对于他们来说还是一种奢侈品,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也是提高他们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识的必不可少的一步。所以,在未来较长的历史时期内,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仍然是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干部最重要的中心工作。

四 感想

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是我做过的最成功的一次,我第一次以社会主人公的意识去 认识社会,探讨社会,让我认识到社会实践不是一个形式,而是一个引导大学生价值取向的经历。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机会,从实践中反思社会,推动社会进步,争做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干力量。

第一篇: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出来做保姆了,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合同,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了。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50岁怎么办?”说起社会保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

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

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卫生保洁等业务方面。

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

“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成交。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18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发个红包。“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

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个安心。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

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高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

“保姆行业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的困境是整个行业缺乏技术含量,职业化程度低造成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然而,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相比,长沙的保姆很少经过专业培训,也鲜有通过国家标准鉴定的保姆。目前长沙的保姆大多属于自发的职业行为,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把当保姆当成了最后的职业选择。由于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使保姆行业拘泥于低端发展。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湖南保姆市场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保姆行业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

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

除了保姆外,还有哪些职业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190万保险推销员

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别。

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4.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

《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因为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篇: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合同法》是党和政府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尽快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然而,在劳动关系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法》是否真的落到实处了呢?劳动者是否知法、懂法、用法,是否在遇到劳动侵权时会选择法律手段?用人单位又是否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跟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基于此,我以自己暑假期间做暑假工的韶关市始兴县德捷玩具有限公司为例,采用发放问卷调查、采访笔录和与受调查劳动者讨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调查,通过数据分析及采访整理,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国内用人单位一个点的实际情况,通过这个小点窥视国内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

在单位里,我利用平时休息时间,积极开展实践调查。对《劳动合同法》在公司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我翻阅了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书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

问卷如下:

(1)请问你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吗?

(2)请问你知不知道什么算是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基本内容有哪些?

(4)在进入公司时,公司与你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当公司不与你签订合同时,你会不会坚持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你知不知道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7)若公司有克扣你的工资或其他侵犯你的权益时,你会怎么办?

(8)你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

问卷共发了152份,实收到完成的问卷136份。在收到的问卷中,我进行了统计并加以分析。

《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是不容乐观的,了解本法的劳动者只是5%而以,而且都是正在上大学来公司打暑假工的学生。对于第二、三个问题的回答,几乎没人能说出其中的究竟。在受调查的劳动者中,只有12%的长期技术员工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问题5:“当公司不与你签订合同时,你会不会坚持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中,受调查的员工不约而同的回答了“不会”。由于问题六是关系到最直接的工资问题,知道加班工资怎么算的人很多,近96%。问题七,回答“忍受”的人竟然有99%。而对于问题十,绝大部分人觉得,劳动合同只是白纸一张,对于保护他们的权益毫无意义。

调查结果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虽然这只是一百来个劳动者的问卷答案,但在实际中这样的一百来个回答恐怕也不少,他们是代表,他们是面上各点特征的代表。得到问卷结果后,我又与受调查的劳动者进行了讨论考察并开始采访笔录。通过讨论及采访笔录的情况,我对出现的调查结果加以分析从而得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主要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实际中知法、懂法的劳动者太少,这与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有关,而在我国又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又以受教育少的农民工居多,又加上政府部门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不够,因而在劳动者中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很少。

对于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有多方面的原因,就劳动关系双方来说。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以减少他的生产成本及劳动纠纷。而劳动者,面对当前形势,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困难,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为了获得一个普通的工作岗位,只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也有关系,他们自身维权意思不强,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为了使我国的所有劳动者能共享法治社会所带来的福泽,路是漫长的,前景是美好的。我结合自己与受调查劳动者讨论及自己的看法,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使每个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知法懂法,把他们引导到“有法必依”的轨道上来。

二、各职能部门联动,劳资双方互动,形成合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仅是劳资双方的事,要真正使《劳动合同法》实施到

位,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通过舆论发动、典型带动、执法促动、劳资双方互动,采取各种措施助推法律实施。

三、构筑执法部门履职,职工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形成《劳动合同法》有效实施的局面,首先政府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所作为,在企业迅速推行规范性合同文本,及时指导督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其次,工会组织必须发挥职能作用,在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工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定期检查,长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协调处理问题,承担起法律赋于工会的职责。

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

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190万保险推销员

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别。

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4.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

《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因为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原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公司诺只同意与劳动者签n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而目前新法实施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也就是说,就目前企业内众多工龄在10年以上的职工,企业都必须于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显然对于企业是不公平的,也严重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而就本法而言,尤其是本法14条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在企业圈内引发的激烈反应,确实提醒包括立法者在内的社会各方,不得不再次对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及《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文本、立法过程加以审视。

据网上报道,围绕华为“辞职门”事件,劳动部和广东省劳动厅,曾先后进行过两个不同方向的解释:劳动部称,“华为职工辞职不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重新计算工作年限问题。”此论不但堵死了华为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可能性,也让更多为自己的命运担忧的劳动者稍感安心。而广东省劳动厅则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企业依然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这样的说法,显然有安抚企业之意,但企业究竟能否因此而被安抚,却非常让人怀疑。一部法律在尚未实施之时,便如此左支右绌,足以让人疑虑法律出台之前是否经过了相关各方的充分博弈、妥协,是否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了其普适性和可行性。

对于已经经过数百年的充分博弈,劳资关系已经相对稳定的西方发达社会而言,法律只是对既有的劳动关系予以认定和适当的调适而已。而在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任务,却是要在极度失衡的劳资关系现状下,对劳动者权利给予强制性保护,其必然遇到的阻力不言而喻。

在我国劳资关系现状相对原始,而劳动者权益保护却必须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劳动立法过程中利益相关各方的博弈、协商、妥协,就必须更加充分和耐心。否则,以国家单方面主导而形成的《劳动合同法》,完全可能陷入既无法改变劳动关系现状,又无力保护大多数弱势劳动者尴尬的境地。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通过这次实践调查让我清晰地认识了我国当前《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在调查中我也从中掌握了许多法律知识,知法、懂法才能用法,使自己成为法治社会中合格的一员。

第三篇:新劳动法

新《劳动合同法》7月实施 临时工正式工同工同酬 2014-06-25 08:59:56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有6580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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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近半年来,通过开展专项调研、陆续开设培训班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措施,省人社厅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规范劳务派遣,确保新的《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1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表示,调查发现派遣机构存在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异地派遣难以管理等问题,而派遣人员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劳务派遣人员总规模可能达到4200万人,十分庞大,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出“重拳”整顿劳务派遣乱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新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并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并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新《劳动合同法》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各界反应

新政严格实施难度较大

“今年7月1日起,你们单位要开始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了吗?”昨日,网友“旺达”在bbs上的“一呼”,引来众网友纷纷跟帖回应。“今天碰到一个熟人,做派遣工被单位辞退了,昨天派遣单位竟然打电话来说有补偿金。所以查了下劳动法,居然今年要实行新的劳动法了,就是专门针对派遣工的,实行同工同酬了,真好。”

同“旺达”一样,大多数人对此满心期待,也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可能还会找空子来规避。

对此,前程无忧首席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认为,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然而不少人认为,目前严格实施这一新政的难度较大。有网友指出,一些国有单位的编制控制特别严格,不少单位的工作运转又依靠劳务派遣人员。在整体劳动成本上升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把这些人转成正式员工,短期内较难实现。

而新政在“辅助性”岗位上也有待进一步明确,防止用人单位随意把其范围扩大化,使用期限也应有所限定。

昨日,记者浏览了一些劳务派遣公司网站发现,不少网站仍铺天盖地显示着“派遣至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某某著名电子厂诚聘普工、临时工”等招工启事。招聘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岗位都是“长期工作”,对于临时性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他们似乎并不在意。

广东做法

企业派遣工超20人且超10%要备案

事实上,早在去年3月,广东就出台了《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规范劳务派遣。 根据当时的规定,广东已提出“用工单位应当对相同工作岗位上的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时提出了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并且要求“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为确保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配合人社部做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制定工作,今年2月,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基本原则、考虑因素、核定范围、测算标准、过渡措施以及操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随后又陆续举办了4期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我们在省厅官方网站开设了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专栏,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5月30日前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登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权威解读及规范劳务派遣的具体措施,便于公众正确理解新规定。”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劳务派遣,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台账,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目前已做到许可一家,备案一家,监管一家。

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将实行年度核查,凡是未能通过核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告。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将作为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人社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

临时性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工作岗位:

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

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政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第四篇:(新修改)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大学生手机调查报告2014-5-16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我校在校大学生手消费情况以及其使用对学习的负面影响,为大学生更合理消费和使用手机提出建议。

调查对象:我校在校大学生,主要是大一及大二学生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网上查找资料、数据统计分析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手机的价格下调,如今在大

学校园手机已不在被定义为奢侈品,而成为方便工作与沟通的通信工具。据网上资料调查,在各大高校,尤其是上了大二以上的学生,无论是纨绔子弟还是寒门 之子,几乎是人手一部手机。而调查者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90%以上的大学生一致认为手机是大学生活必需品。因此大学生手机消费及其与学习之间日渐微妙的影响成为近年来学生家长、学校等各方人士关注的热点之一。在这份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里,我主要调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学生手机消费,二是手机对于大学生学习的负面影响。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大学生手机消费

大学生手机消费状况

调查者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3.6%的大学生手机品牌为

欧美品牌如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和日韩品牌如三星、索尼等,而只有不到33%的大学生选择了国产品牌。另外,大学生手机拥有者中,其价格在1000—1500元之间者,占38.1%;1000元以下者占23.8%;1500元以上者占14.3%。在手机话费消费的问题上,月消费30元以下者占16.7%,30元—50元者占52.4%,50元—100元者占26.1%,有少部分超过百元。绝大部分学生的月话费在30元—100元之间。问卷调查中,在涉及拥有手机数量的问题上,虽然50%的大学生仅拥有一部手机;但是有约38.1%的大学生有两部手机,其中有一部分学生的手机甚至使用不到一年就更换成新手机;更有约5%的学生拥有三个以上的手机。在调查者采访的大学生中可知,由于大学生无固定收入来源,76.3%的大学生,购买手机的费用来自于家长的支持。只有约19%的学生是靠自己当家教、打工所得购买手机。

大学生手机消费应量力而为

大学生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拥有手机成为工作与生活

的需要。但是手机应该是一种方便沟通的通信工具,而不是用来炫耀甚至攀比的资本。作为一名理性的大学生,不该盲目地追随潮流乱跟风,应把“性价比”放在首位。在追求时尚的同时,更应注重手机的实用及耐用问题。总而言之,大学生手机消费应量力而行。调查者建议如下:(1)正确定位手机的作用,不盲目追求外国品牌,国产品牌也不错;(2)手机月消费应合理有度。

二.手机对于大学生学习的影响

调查者问卷调查如下:

您每天花在手机上的时间约?

a、1小时以内 28.6%b、1-2小时 40.5%c、2-3小时 16.7%d、3小时以上 14.3%

您在课堂及自习室玩手机吗?

a、是,经常 26.2%b、有时会 45.2%c、基本不玩 28.6%d、从来不玩0%

您认为手机影响到您的学习吗?

a.是的,它占用我太多的学习时间 23.8%b.影响比较小,我会控制自己52.4%

c.没有影响,它只是一种通信工具而已23.8%

通过数据分析可知,大部分的学生都承认手机占用了部

分学习甚至休息时间,对学习有一定的消极影响。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是,只有不到30%的大学生在课堂上不玩手机。在课堂上玩手机极大地影响了上课的效率,同时影响了老师的上课情绪和热情。教我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林老师就对学生课堂玩手机就很明确的表示反感,他严肃地要求在他的课上一律不得玩手机。从林老师的态度及反应折射出了一个事实:课堂玩手机对学习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在上学期,xx青年报曾做过一期关于

“大学生上课玩手机qq” 的专题报道。同样反应了这一问题。而对于如何解决此问题,仍未能有一行之有效的方法。另一个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的学生花在手机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调查者访问得知有部分学生甚至玩手机至凌晨一两点才休息。而频繁甚至过度使用手机导致部分学生患上“手机依赖症”。如上厕所也要带着手机、经常下意识寻找手机,不时掏出查看等等。这些都对大学生学习产生了负面影响。网上对于“大学生手机依赖症”有过调查,其中也为此咨询了心理健康专家。如何克服“手机依赖症”,减少手机对学习的消极作用,值得每位大学生认真思考。结合心理健康专家的建议,调查者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及问卷分析后,提出以下意见:(1)积极与他人接触,多读书看报,减少不必要使用手机的次数。(2)严格自我约束,不在学习时间如课堂、自习时玩手机,减少使用手机的时间。

现附调查问卷

1.您的性别是a、男 b、女

2.您所在的年级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d.大四

3. 您认为手机是大学生活必需品吗?a、是b、否

4. 您现在的手机品牌[没有手机的请直接填写最后一题]

a.摩托罗拉 、诺基亚等欧美品牌

b.三星、索尼等日韩品牌

c.金立、夏新等国产品牌

5.您现在的手机价格为

a.1000以下 b.1000-1500 c.1500-2014 d.2014-2500

e.2500-3000 f.3000以上

6.您购买手机的费用来自a.家人支持b.自己打工所得

7.您有过几个手机?a、1b、2c、3d、更多

8.您每月手机支出大约多少?

a.0-10元b.10-30元c.30-50元d.50-100元e.100元以上

9.您每天花在手机上的时间约?

a、1小时以内b、1-2小时c、2-3小时d、3小时以上

10.您在课堂及自习室玩手机吗?

a、是,经常b、有时会c、基本不玩d、从来不玩

11.您认为手机影响到您的学习吗?

a.是的,它占用我太多的学习时间b.影响比较小,我会控制自己

c.没有影响,它只是一种通信工具而已

附:此项调查的一些说明

此项调查历时两个礼拜,前期准备花了三天时间,包括上网查询下载相关资料、设计调查问卷、复印50份问卷等。因为是第一次做调查,在设计调查问卷时遇到不少困难,如问卷题量多少适宜、怎样安排题目的排序、所问问题是否符合需要。。。事实上我一开始设计的问卷有24道问题,打印出来时整张纸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被朋友们好一顿讽。。。而上面所附的问卷是我经过多方思虑后从新编写的。我总共印制了50份问卷,有效回

收了42份,再加上访问调查了一些学生,时间花了约九天左右。后期工作就是分析调查结果。在回收的42份问卷里,男女比率为19:23.分析结果男女差异不大,只是在能接受的手机价格里男生明显较女生舍得花。将分析结果及访问结果综合,我开始将此次调查转化为书面形式。这一部分工作用了五天的时间。不可否认的是此次的调查中我是有取巧的地方的。因为网上关于大学生手机问题的资料着实不少,且此项调查耗费的物力、人力及时间都是相当少的。但是这份调查报告确实是我自己写就的,在写完报告的最后一个字是我是欣悦的。

第五篇:赵新哲关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调查报告

关于深入基层参加社会专项工作的调查报告

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09级2班 赵新哲

2014-8-21

在这次学校要求学生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我参加了龙沙区江安街道北地号社区的实际专项调查工作。这次调查,时间从6月25日开始,到7月5日结束,只有短短的10天。据社区调查员王阿姨介绍,这次是全国性的宗教信仰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专项工作,龙沙区被抽中16个社区,北地号社区就是其中之一。黑龙江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要求在社区抽取样框为20户,其中16户为有效调查问卷,其余4户作为替换户来使用。此次调查,6月23日才知道信息,当月25日就展开工作,时间不但紧,而且培训也只有半天时间。虽然是抽样调查,只调查一个社区,可是上级要求配备一名调查员,还是觉得工作难度大,基层调查人员略显不足,工作开展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对于我来说,参加这次专项工作的目的,不只是要看最后调查的结果,而是要学习、体验这项工作的运作方法、技巧,抓住机会锤炼自己,在工作中透过现象看其本质,从深层次挖掘内涵,从而锻炼自己增强对社会综合问题看法的分析,以及在社会上的生存能力。下面,我将这次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下简要报告。

一、调查工作时间不固定

大家都知道,当今快节奏的生活,给人民造成的压力很大, 1

居民在家休息的时间也不是很多。每天都在不停地忙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的为了接送孩子,学校和家里两头跑;有的早8点至晚5点一天都在工作单位;有的还是白天补觉,晚间上夜班等等情况,致使我们的调查,从时间上不得不进行调整。在调查过程序中,有的被调查户得进行电话沟通并进行时间预约,有的住户需要调查员在其家门口或者从门缝插入纸条说明来意,并进行预约。更重要的一个现象就是,大部分居民只有晚上才有人。种种情况直接导致调查员的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必须按照被调查户的要求随时入户登记调查。因此,我也有幸利用放学后晚上的时间,和调查员一起进入被调查户家里进行登记。

二、被调查户配合程度偏低,工作难度大

由于我的学习任务重,所以没能全程和王阿姨走完所有被调查户,只是连续利用晚上时间,与调查员一起共走访了8户。这8户的情况是:1户拒访,家中有人就是不开门,并闭门进行警告撵人,最后不得不换户调查;1户开门后,还未等我们开口介绍,一个男子开门,光着上半身,对我们就来了一顿冷嘲热讽的辱骂,紧接着又把门强行带上;有2户人家,经我们介绍来意后,答应给予配合,可因为担心调查后果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不愿提供真实情况,我们不得不耐心地讲解这次调查的目的、意义,并保证资料的保密等等,最后免强把登记表和调查表填写完毕;1户人家,经过我们第三次入户时,了解对面临居才知道,他家半年前

就已经外出,家里一直没人住;在这些户里,只有3个被调查户,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给予全力配合。这3户人家,其中1户是教师家庭,1户是公务员家庭,1户按抽样规则,抽取的被调查的人是社区工作者。如此算来,只有37.5%的被调查户给予了完全配合与支持。

社会调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我们高中学生来说,感觉到环节太复杂,步骤太繁琐,如果让一个毫无工作经验的人员来进行此项工作,将会很难开展。可以想象,基层工作人员是多么辛苦。经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使自己受益颇深,感觉自己成熟了许多,社会知识丰富了许多,学会了如何与不同性格的人进行沟通,当我们“战胜”被调查户,圆满完成调查表后,那胜利的喜悦几天都难以平静。但是,再完美的结果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瑕疵。回头想一想,我对这次调查又不得不认真进行思考,以一名“编外”人员的角度客观地来分析,使自己的实践不走于形式,不走于过场,确实认真进行总结,以对自己、对社会、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调查实践活动,并浅谈一下此次调查存在的问题和应改进的措施。

一是社会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我参加调查的社区人口约1万人左右,用10天的时间在如此宏大的人口群里只填20人作为调查对象,看似调查任务轻,可是,如果依据调查抽样方法一步一步按规则进行的话,从时间上看很难保证。建议上级调查部门,

提前通知,并且调查的时间段适当延长。

二是调查员的培训。调查员的业务有待提高,当住户问及一些业务问题时,调查员有时出现卡壳现象,致使调查工作陷入被动。调查任务质量的高低,与调查员自身的素质密不可分,这里不单指调查员的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业务培训工作,无论从调查业务上,还是从调查的方法、技巧上都应保证培训的时间和效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三是宣传工作应该到位。当我们进入住户家里进行调查时,还不等我们介绍情况,住户就不停地问这问那,以致于我们插嘴的空都难找,这就反应出我们的宣传进行的不是很好。我们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宣传,这也是工作开展前必须认真详细考虑的问题,尤其是在庞大的社区内进行抽样调查,更应该重视宣传。我们调查前,只对被调查户进行了发放宣传单,电话沟通等工作,而忽视了对其他住户的宣传工作,虽然在社区的黑板报上也刊登了有关调查的宣传,但力度显然是不够的。我认为,应该专门设立几个宣传桌,发放宣传单,全方位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使调查工作人人者知,争取更多的住户支持、理解与配合。

四是创新调查方法。既然是社会调查,在调查方法上,不应该就只有目前这一种亲自入户登记调查的形式,建议实行多种方式同时进行,或创新调查方式。例如:可以把调查表用邮寄信件的方式寄给被调查户、利用网络以问卷形式等等方法。

五是工作人员的配臵。调查期间,调查员在社区里走来走去,每天要走很多的路,工作量很大,并且调查的时间大多都在晚上进行,个人的安全受到威胁。建议上级部门,调查时适当增加工作人员,配臵必要的晚上用照明工具,切实体贴、理解和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的辛苦与安全问题。

第一篇:xxx施工调查报告

中铁三局建安公司新华通讯社山西分社工程

施工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4年11月10日

参加人员:季永录、贾定祎、赵新杰、杨继南、闫晓光、

洪常胜、宋伟、齐晓峰、闫军红、张宝平。

调查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高度为30.65m,主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配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地下室层高主楼为4.5m,配楼为4.05m;一层层高为5.1m,二至五层为4.2m,六层为6.7m。室内外高差1.35m,办公楼±0.000相当与绝对标高784.1m。

主楼地上六层为办公用房,配楼地上两层为辅助用房,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基础采用筏板基础,配楼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二、地质及地下水情况

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地下水埋深为7.8-8.4m(相应绝对标高为774.2m-774.56m)。

根据勘察报告,场地地质情况自上而下可分为六个综合层,分别为:

第一层,杂填土,上部由砖块,灰渣,煤屑,炉渣等建筑垃圾为主,结构松散,土质不均。

第二层:粉砂,颗粒级配均匀,饱和。

第三层:粉质粘土。

第四层、第五层:中砂。

第六层:中砂,颗粒级配均匀,中密状态。

三、施工场地情况

1、交通和施工环境调查:

四、施工用水、电情况

施工水电已引入施工场地,其中电源位于场地南侧,变压器容量为315kva,,水源位于场地西侧,直通滨河东路。

五、工程材料采购

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太原市预拌混凝土信誉较好的有:智海、恒台、新型材料厂,可对比选用其中一家。水泥、钢材等材料等采购可按公司发布等合格供方名册中等厂家选择使用。材料供应方便,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可以及时供应。

六、太原市对建筑工地的有关要求

根据山西省建筑施工要求,依据文明工地标准和建设部“一标三规范标准”,文明施工,创建太原市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1、垃圾外运车辆必须加盖装置,避免垃圾外洒。

2、严格控制噪声及粉尘,夜间十点半以后严禁施工,防止扰民。

3、工地门前区域要保持干净。

工程管理部

2014年11月10日

第二篇:施工调查报告

西铁含元路住宅小区3#高层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三局建安公司西铁含元路项目经理部

2014年7月28日

施工调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西铁含元路住宅小区3#高层,位于西安市含元路西铁物资供应段院内,本工程建筑面积:41141.47㎡,地上34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99.1m,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工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20日,工期天数为750天。

二、施工调查:

1、场地、环境

本工程现场北面紧邻含元路,交通较为便利,但交通管制严格,主要材料只能在夜间进入场地,混凝土运输车除下午5时至晚8时外可随时进入工地现场。 工地周边为村庄、市场及铁路职工楼,人员活动较为复杂,给现场管理带来一定难度,要采取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扰民和民扰。施工场地比较狭窄,楼座距场地南侧围墙8—18米,距北侧围墙约为5米,东侧距现有围墙约45米,基本能满足生产及生活需要。

2、地质、水文条件

场地地形略有起伏,原地面标高在-0.2米~-0.6米之间,场地属于轻微湿陷性黄土。常年地下水位在-9.2至-9.9米。工地所处于西铁物资供应段院内,院内设有数个排水井,排水较为便利。

3、气象

本地区雨季为每年的8、9、10月份。

4、交通

北邻含元路,交通较为便利,可直接到达施工现场。

5、水、电

本工程现场北侧设有居民生活供水管道,施工用水极为方便。现场西北角设有一座配电室,提供630kva容量,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用电较为方便。

6、通讯

施工管理人员均配移动电话,办公室配备座机一台。

7、物资供应

本工程临近大明宫建材市场、北三环建材市场,材料采购相对比较方便。砼采用商品砼,商砼站距离工地约10公里,商品砼供应充足。

8、临时工程

临时住房可在场地东侧搭设,场区东侧场地约有35米*40米一片空地,完全满足生活需要。

9、环境、卫生

本工程由于处在居民区,因此施工环保要求较高,施工场地要圈围、降噪,特别是7月份高考期间。夜间施工将会被禁止。施工结束后不得留下任何建筑垃圾。进出场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因此场区入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备。

三、施工组织意见:

1、施工场地布置

整个场区全部采用彩钢围挡封闭,高度1.8米,场区南侧为生产区,主要布置钢筋加工棚,原材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紧邻钢筋区布置木工场地(模板、木方堆放区、模板加工区),紧邻木工区布置周转料堆放区(钢管、扣件堆放区),场区南侧设东西施工主干道,水电料库及加工区位于施工主干道西端,场区总配电室设在场区东北角。

2、降水

由于当地地下水位较低,平均为地面以下9.2至9.9米,因本工程基底标高位于地面以下6.7米,因此不考虑基坑降水问题。

3、边坡防护

基坑坑壁已采用了喷锚支护,但仍有基坑局部开挖不到位,因此需对尺寸不到位处基坑重新进行开挖,开挖后的裸露土体,需用塑料布将其覆盖以防雨水冲刷。

4、劳动力

劳动力选用河南安阳劳务公司。

按施工实际情况可分为以下几个班组: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水电工。

第三篇:施工调查报告

厦深铁路广东段xsgzh-1标段房建工程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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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施 工 调 查 报 告

一、本段工程概况

本次工程新建厦门至深圳铁路广东段,自省界dk153+514开始,经潮揭汕地区、汕尾、惠州、引入深圳北站。正线全长356.981km,包括深圳地区相关工程。

全线设11个车站,即:饶平、潮汕、潮阳、普宁、葵潭、陆丰、汕尾、鲘门、惠东、惠州南、深圳东11站,并引入广深港铁路新建的深圳北客站。我部分主要负责通信房屋,信号房屋,电力房屋,电化房屋以及房屋附属工程。

深圳地区相关工程包括新建厦深线至平湖南编组站的货车联络线及平湖南编组站改扩建工程。

全线新设饶平、普宁、汕尾、惠州南四个综合维修工区。

二、气候及地貌情况

本地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气候比较温和,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年平均气温在21℃~23℃之间。极端最高气温在36℃~40℃之间,极端最低气温在-3℃~3℃之间。2月至4月多为阴雨天,5月至9月天气炎热。本线主要通过低山丘陵区、堆积平原区,总的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脉多呈北北东~南南西走向延伸,与海岸线大致平

行。线路在诸多大型江河的下游附近跨越,本线范围主要有榕江下游的潮汕平原及三角洲、普宁――潮阳平原、汕尾平原及其它小型三角洲平原。

三、工程、水文地质情况

堆积平原区分布长度约80km,第四系覆盖层最大厚度超过80m,为冲积、海积或混合型成因,岩性以淤泥、淤泥质黏性土、黏土、粉质黏土、粉细砂、中粗砂、卵砾石为主,局部有泥炭层。黏性土软塑至流塑状,具有高压缩性和欠固结性、低承载力等特点,部分砂类土具振动液化特性,路基、及其他建筑物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安全。土层工程地质条件差,路基地基需加固处理,深厚层软土宜以桥通过。路基边坡需加强支挡防护,局部海陆相沉积岩层倾向线路,路堑地段存在顺层滑动的可能。

本区地下水主要类型有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第四系砂类土为主要赋水层。除第四系冲洪积层孔隙潜水、断层带裂隙水较发育外,一般地下水不发育。

四、交通道路运输情况

五、 施工队伍布置及建点情况的建议

六、 现场情况

七、 砂、石料情况

八、 可雇用民工情况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调查报告

一、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1、编制、审批和交底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

人审批,应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2、群体工程

群体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及时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过程检查与验收

(1)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检查。过程检查可按照工程施工阶段进行。通常划分为地基基础、主题结构、装饰装修三个阶段。

(2)过程检查有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企业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参加,检查施工部署、施工方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如对工期、质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应及时调整,并提出修改意见。

4、修改与补充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其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批人审批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表》,并进行相关交底。

5、发放与归档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加盖受控章,由项目资料员报送及发放并登记记录,报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

门、主要分包单位。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的要求,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整理归档。

6、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改变

(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实施。

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

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不论是从施工要素着手,还是从施工质量的形成过程出发,都必须通过现场质量管理中一系列可操作的基本环节来实现。

(一) 三检制

三检制是指操作人员的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它是确保现场施工质量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自检是指由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完成的施工作业或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我检验,实施自我控制、自我把关、及时消除异常因素,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作业。互检是操作人员之间对所完成的作业

或分项工程进行的互相检查,是对自检的一种复核和确认,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二) 技术复核

技术复核是指工程在未实施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技术复核的目的是保证技术基准的正确性,避免因技术工作的疏忽差错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 技术核定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管理者或操作者对施工图的某些技术问题有异议或者提出改善性意见,如材料、构配件的代换、混凝土使用外加剂、工艺参数调整等,必须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向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

(四) 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需要或者设计单位出于某种改善性考虑,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设计与施工的可行性发生矛盾,这些都将涉及施工图的设计变更。

(五) 级配管理

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砂浆或混凝土,凡在图纸上标明强度或强度等级的,均需纳入级配管理制度范围。级配管理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三个阶段。事前管理主要是级配的试验、调整和确认;事中管理主要是砂浆或混凝土拌制过程中的监控;事后管理则为试块试验结果的分析,实际是对砂浆或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六) 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

施工过程中,每一部分、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质检人员均应根据合同规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检验。

(七) 成品的保护

成品的保护工作主要是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及制订和实施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

三、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

(一) 影响施工项目进度的因素

1、 相关单位的影响。

2、 项目经理部内部因素影响。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对于施工进度起

决定性作用,对这类因素,可通过提高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来保证。

3、 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对这类因素应做好分析和预测。

四、 施工合同管理

(一)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投标书及其附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先解释顺序

(二) 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各组成部分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述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三) 施工合同的履行

1、 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规定的时

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尽的义务。

2、 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

施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与控制,并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3、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中各项任务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

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着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

结束:以上便是我对施工组织方式、施工项目进度、合同、质量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第五篇:新立堡施工调查报告

新立堡立交桥至沈抚立交桥段

第一合同段

沈阳二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调查报告

沈抚立交至新立堡立交高架桥工程位于新立堡东街及沈水路,北起沈抚立交南引道,向南跨域新开河至南环沈水路落地。起点里程桩号为k12+740.00,终点里程桩号为k14+760.00,工程全长2014米。工程包括地面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

为了能科学、经济、合理安排人、材、机,我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综合协调办公室等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施工段进行详细的施工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 地形地貌、地质、气象特征

⑴、 地形地貌

沈抚立交至新立堡立交高架桥沿线没有跨越大的路口,在跨越新开河是现状有一跨河桥新立堡桥。现状道路标准段机动车道宽30米,两侧为5米人非混行道。道路两侧多为临街建筑,交通流量大,高峰期经常出现堵车现象。

⑵、 地质

经钻探揭露,本标段底层只要由杂填土、粉质粘土、粉土、中粗砂、砾砂、圆砾、泥岩、砾岩、花岗岩组成。

⑶、 气象

沈阳地区属北温带半湿润的季风气候,同时受海洋、大陆性气(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流控制,其特征据沈阳气象站观测资料记载冬寒夏热,春季干燥多风,秋季凉爽湿润。春秋季短,冬夏季长。多年降水量为727.4mm,降水在年内各月分配不均匀,其中7~8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50%左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420mm,4~9月份为最大,占全年蒸发量67.4%;

多年平均气温为7.9℃,最高气温为39.3℃,最低气温为-33.1℃,多年平均地温为8.6℃;结冰最早为10月19日,解冰最晚为5月7日;最大积雪深度为28cm,出现在2月份,冻结深度一般为120cm,最大冻结深度为148cm。

2、 工程建设条件

⑴、 交通及运输情况

由于新立堡立交在沈阳市二环路区域内施工,交通条件十分便利,给施工设备、外来主要材料运输创造了良好的运输条件。 ⑵、 地上地下设施

地下有多条管道(自来水、石油、等;)都在使用,地上有高压电线。

⑶、 混凝土

所有砼采用商品混凝土,砼厂家由市质监站选定(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求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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