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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不设防 [捐资助学不设防,30万善款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9-06-20 04:27:50 影响了:

  黑龙江省大庆人胡民在6年前,资助了一个在北京读书的贫困学生。没想到,几年间这个学生以种种借口,向胡民索要资助款共计30多万元,随后消失无踪。  胡民情急之下,来到贫困生就读的北京那所大学查询,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这个学生。身在北京的胡民蒙了,他想报警,却担心自愿捐资助学,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最终,焦头烂额的胡民拨通了本刊的法律援助热线,寻求帮助——
  大义助学,
  钢材老板资助贫困生
  2006年2月初的一天,大庆市的钢材老板胡民闲来无事,登录了一家爱心网站。在论坛里,他发现了一个名为“寻梦人”的21岁男孩发的帖子。大意是说,酷爱音乐的他去年9月,考入了中国音乐学院。因为家境贫困,第二学期上万元的学费、生活费等还没着落。如果筹措不到钱,他将难逃辍学的命运,所有的梦想都将成为泡影。看到这里,胡民心里涌上一股酸楚。
  时年51岁的胡民是做钢材生意的,他出身贫寒,为了帮助父母养家,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打工。看到“寻梦人”的帖子,胡民不由想起了当年辍学打工的经历,在那一瞬间,他做出了决定:主动联系“寻梦人”,帮他把大学读下去。
  胡民在发帖人资料里找到了“寻梦人”的QQ号,互相加为好友。“寻梦人”告诉胡民,他真名叫许博,家住大庆市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无力供他读书。现在学校放假,他正在家中照顾生病的父亲,等父亲身体好一点后,他就准备外出打工,赚足学费后再返校读书。
  胡民说:“孩子,我很钦佩你,你来我这里一下,我们见面谈吧。”许博答应了。
  按照胡民告知的地址,许博很快赶到了胡民的店里。见面后,许博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胡民。胡民接过一看,是一张中国音乐学院的缴费通知书,上面说明如果再不交学费学院将对许博予以退学。
  攥着那张通知书,胡民向许博讲述了自己因家贫而辍学的事情,并表达了想要资助他读书的愿望。许博连连摆手说:“胡叔叔,谁赚钱都不容易,我怎能向您伸手呢?”
  胡民正欲说服他,忽然来了个客户要买货,只好起身忙碌。
  看见胡民和一个伙计搬货物给客户装车,许博急忙走上前说:“胡叔,让我来替你吧。”随即从胡民手上将货物接了过去……看着许博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更加坚定了胡民帮助他的决心。
  其实,在决定资助许博读书这件事情上,胡民还是比较慎重的。2月末的一天,为了查看许博家是否真的贫困,胡民打听到了许博家的住址,然后突然造访。
  许博家住在市区边上一排破旧的平房里。敲开门,胡民看见许博正坐在床头,给躺在床上的一个瘦弱的男人喂饭。环视四周,家里只有几样简单的家具,一台破旧的电视机。
  看见胡民,许博有些尴尬地向他介绍了自己的父母。他的父亲偏瘫在床,母亲也已下岗了。听说胡民是想要资助儿子上学,许博的父亲用含混不清声音说着谢谢,母亲则抹起了眼泪……
  从许博家出来,胡民直接去银行取出1.5万元钱,然后又返回许博家,把钱交给许博说:“孩子,这些钱你先交学费,剩下的给你爸妈买点好吃的。”
  “恩人啊……”许博的母亲要给胡民跪下,胡民急忙搀扶起她说:“只要孩子将来能有出息就行。”
  助学被骗,
  30万元助学款打了水漂
  胡民不知道的是,许博根本不是中国音乐学院的正式学生。许博1985年出生,从小就热爱音乐。2005年,报考了中国音乐学院失利后,向往音乐殿堂的许博干脆跟父母说自己被录取了,跑到北京成了“北漂”一族。
  在北京期间,许博除了去音乐学院走读听课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为生存奔波上。他在水站帮人送过水、在市场帮人卖过货、还在建筑工地上当过小工……然而,赚到的钱去掉听课费,也只够住地下室和买方便面用的。
  2006年1月中旬,许博在上网时,偶然进入了一个爱心网站,发现里面有许多热心人士助学的事迹。于是他以“寻梦人”的名字发了个帖子,内容中干脆把自己说成是中国音乐学院的大学生……他做梦都没想到,看到帖子的胡民会主动联系他。
  回到北京,许博赶紧交上了听课的学费。而剩下的钱,他游览了一直没有去过的故宫、长城等名胜古迹。5个月后,胡民资助他上学的钱所剩无几了。
  钱花光了,许博又想到了胡民,便给胡民打电话,向“胡叔叔”汇报学业。胡民接到许博的电话十分高兴,在得知他的生活又困难时,毫不犹豫地将1万元钱,打进了许博的银行卡里。
  最初拿到胡民资助的钱时,许博还能按时去上音乐课,可时间长了,不劳而获的境遇,不但改变了许博的生活,也改变了他的信念。他索性不再去听课,也不再打工,而是开始游山玩水。此时,许博身上已经不见了为音乐梦想而刻苦奋发的影子,相反地,享乐贪婪的私欲在他身上不断地滋生和泛滥。
  2009年6月,许博该“大学毕业”了。他想,如果就这么回到家乡,不但脸面无光,无法向家人交代,而且胡民也会中断对自己的资助。
  许博先是给胡民打电话“报喜”说:“胡叔,我毕业了,现在被解放军文工团录用了,刚刚报到,不能回大庆看你了。你老要多保重啊。”胡民高兴地说:“好好干,你有了好前程,我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
  过了几天,许博租了一套军装式演出服,拍了一组照片,然后把照片寄给了胡民。手捧许博穿着“军装”的照片,胡民感到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为自己的捐助行为深感骄傲。
  紧接着,许博又开始实施更大的计划。7月的一天,他给胡民打电话说:“我现在成了团里的优秀演员,准备在深圳大剧院举办个人独唱音乐会,只要我的专场音乐会能够举办,投入的资金完全可以收回来。这也可以算作商业行为,你能不能帮我拉点赞助?”
  胡民沉吟片刻说:“赞助我是拉不来了,我也不图你的回报,我可以借点钱给你,你的专场音乐会结束,把借给你的钱还给我就行了。”当天,胡民就把10万元钱汇到了许博的银行卡里。
  过了一段时间,胡民忽然接到了许博的电话:“胡叔,现在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但深圳那边剧场又重新装修了,打乱计划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许博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说音乐会要延后。从2009年到2011年上半年,许博的个人专场音乐会一直没有举办。
  2011年6月份,胡民发现许博已经快一个月没给他打电话了,便主动给许博打电话。谁知,许博的手机已经停机了。胡民去许博家里打听,许博的母亲说,家里也很长时间没有许博的消息了,现在家里人也找不到他。
  许博突然失踪,让胡民心里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他开始怀疑自己被骗了,直到此时,他才猛然发现,几年来,他捐助许博的钱竟然超过了30万元。
  2011年8月10日,醒悟过来的胡民急忙赶往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查询,却被告知本院根本就没有这个学生。胡民当场就傻了眼。
  胡民当时也想到了马上报警,可是想到被骗的这些钱,都是自己自愿给予的,而且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其中,被骗款中,有可能一部分是用来读书,这样的话,自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吗?一旦法律不承认自己是受骗者,那么他岂不会落得名声狼藉?他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中……
  律师援助:
  助学捐款要走正规渠道
  本刊特约记者张怡与黑龙江省鸿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佳丽取得联系,将情况向李律师作了介绍。
  李佳丽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许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胡民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而且,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所以说,许博无疑构成了数额巨大的犯罪,胡民应当报案。
  张怡随即拨通了胡民的电话,将律师的意见反馈给他。当天下午,胡民就拨打了110报警。大庆警方很快赶往北京,将许博抓获。
  2012年4月初,许博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李佳丽律师告诫人们,对贫困大学生等弱势群体予以无偿资助,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体现,但是爱心被骗以及资助款使用不当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诉讼也时有发生。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爱心人士的捐款,尤其是大额捐款,应该通过正常渠道,交到诸如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而不是交给个人,应由专门机构监督善款的使用,这样,骗子也就无机可乘了。
  责任编辑/陈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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