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策划方案 > 福安市村庄规划编制(2021-2023) 工作方案
 

福安市村庄规划编制(2021-2023)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7 08:42:21 影响了:

福安市村庄规划编制(2021-2023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11号)精神,按照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科学有序推进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保障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农办等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中央农办等五部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农办〔2019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福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的

(一)村庄规划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需要。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意志和发展战略的体现,村庄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体系中的最基本单元,是保障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美好家园的手段,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重要举措。

(二)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空间载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是乡村社会经济的全面重构,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旨在从产业、生态、文化、治理、人才等多角度统筹考虑“三农问题”,是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空间载体和要素支撑。

(三)村庄规划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精神,建立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有效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应编尽编、全域管控。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做到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或编制村庄近期建设方案,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需按“多规合一”要求进行优化后,重新报批。宁德市级及福安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庄、城镇郊区(城镇开发边界)结合部村庄、具有乡村振兴项目和较多农村建房需求的村庄都应优先列为2021年度编制计划。衰退型村庄、撤并型村庄不建议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宜结合临近的村庄一并编制。

(二)坚持村民主体、多方参与。注重实地调查,深入调研村民需求,找准村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鼓励村民深度参与规划编制,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

(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准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盘活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改善人居环境,编制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村庄规划。

(四)坚持分类指引、刚弹结合。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以及不同规划内容和编制深度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对于规划时未能明确用地性质的地块,可通过用途“留白”和预留机动指标等方式,探索村庄规划“留白”机制。

四、工作目标

(一)省级试点村完成备案。20213月底,完成全市已经审批的15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备案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全市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完成编制147个村,累计占总数的50%以上;2022年完成编制76个村,累计占总数的75%以上;2023年完成编制45个村,实现辖区内应编建制村的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各乡镇(街道)三年编制任务详见附件3]

五、工作内容

(一)明确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村民诉求、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三)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四)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五)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市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七)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及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在遵守“一户一宅的基础上,规划应着重考虑近期因家庭分户、古建筑和传统风貌保护以及公益建设和防灾减灾造福工程带来的安置区新增住宅用地刚性需求。新增宅基地规模应符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考《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指南(试行)》,提出农房整治措施,通过见缝插绿、拆围建绿、能彩则彩的方式提出公共空间绿化彩化、房前屋后绿化彩化、田园果园公园化等具体要求。

(八)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完成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

(九)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确定乡村振兴近期需要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产业发展、道路交通设施、乡村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和规模,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六、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1年度的村庄规划应在5月中旬选定村庄规划编制单位,5月下旬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9月底完成村庄规划初步成果,10月完成评审,11月进行公示,12月完成村庄规划报批和阳光平台备案工作。

(二)2022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总体目标为当年度年底完成村庄规划报批和阳光平台备案工作,各乡镇(街道)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部署。

七、规划成果要求

村庄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分管理版成果和村民版成果。管理版基本成果包括“一图一表一库一规则”,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等。村民版成果主要包括村庄建设边界线内部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重点建设项目等具体空间安排的规划图则、近期项目实施表等内容,通过制作规划公示展板、编制规划宣传册和开展移动互联宣传等形式,公开规划成果,做到“阳光规划”“掌上规划”。

八、规划审批

(一)规划审查、审议和报批。规划成果应先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核,初核重点包括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是否避让地质灾害影响区域、是否占用水利部门划定的水域保护线、是否与住建和文旅部门划定的文物保护线冲突、是否符合上位规划和村庄分类要求、管制规则是否合法合规等,积极争取利用上级研发村庄规划质检软件辅助初核。初核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通过技术论证后的规划成果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规划成果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在属地村庄内和福建省阳光规划平台上公示30日。规划成果由乡镇(街道)报市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上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实施的情况下,各乡镇(街道)因工作需要先行批复实施村庄规划的,需将相关规划成果纳入上位规划,进行衔接。

(一)成果公告。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告,接受村民监督。规划成果可选择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共活动空间等区域及福建省阳光规划平台,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公开公示。

(三)规划备案。规划批复起30个工作日内,各乡镇(街道)要会同编制队伍按《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要求,将规划成果报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已批复的村庄规划成果务必于20213月底前完成汇交备案。原有编制、经评估可继续使用的村庄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20214月底前完成汇交备案。

汇交备案成果分管理版和公开版,管理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公开版成果在福建阳光规划系统上公开。具体要求可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和《福建省阳光规划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主体。村庄规划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规划成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村庄规划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辖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召集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要统筹组织农业站、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文化站、林业站、环保所等部门和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市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乡镇(街道),主动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资料提供等工作。

2.建立考核机制。2019年已成立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定期报送村庄规划进度反馈机制,将村庄规划任务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内容。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汇交备案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评分进行考核。

3.强化部门协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加强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建立村庄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有关工作,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

4.强化跟踪督导。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结合乡村振兴、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安排,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地规划编制,向市政府督查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同时,将试点村规划编制进展、质量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年度指标进行考核。

(二)技术保障

1.开门编规划。综合应用各有关单位、行业已有工作基础,鼓励引导大专院校和规划设计机构下乡提供志愿服务、规划师下乡蹲点,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积极营造群策群力开展村庄规划的良好氛围。

2.依托上级村庄规划专家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对接上级专家服务队伍深入乡镇(街道)进行技术指导,对编制单位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业务骨干、乡镇(街道)干部、村两委等人员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专家队伍的服务经费纳入村庄规划编制预算中。

3.管控质量。应适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完善编制成果,强化数据库建设,实现实用、管用的目标。各乡镇(街道)应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福建阳光规划系统,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和《福建省阳光规划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完成已批村庄数据的汇交和备案,完善规划管控机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三)经费保障

加强资金整合,形成投入合力。一是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部门的“三农”资金补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村贤、乡贤的资助。二是根据《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落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财政从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将村庄规划编制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拼盘,按村庄规模大小给予补助。

十一、有关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抓紧202015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和乡村振兴试点村规划备案,为全市乡村规划编制提供规划模板和范本。

(二)村庄规划应委托城乡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从2020年度全省试点村规划编制单位中择优建立规划编制单位推荐库,供乡镇(街道)选择村庄规划编制队伍。

(三)为集约节约编制村庄规划的经费,各乡镇(街道)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在开展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一并打包编制辖区内的村庄规划。

(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典型民族村庄等特别类型的村庄规划应委托具有高水平的技术队伍开展规划编制。

 

附件:1.15个省级试点和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

      2.35个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

      3.296个应编村庄规划建制村名单

附件1

 

15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和省级乡村振兴

试点村名单

 

县(市、区)

 

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村

1

赛岐镇象环村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15

穆阳镇苏堤村、溪潭镇廉村、溪潭镇岳秀村、溪尾镇溪邳村、赛岐镇象环村、潭头镇南岩村、潭头镇棠溪村、松罗乡尤沃村、社口镇坦洋村、溪柄镇楼下村、穆阳镇穆阳村、甘棠镇观里村、下白石镇下岐村、穆云畲族乡虎头村、穆云畲族乡溪塔村

 

 

 

 

 

 

 

附件2

 

35个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

 

县(市、区)

 

福安市

35

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汤洋村、廉岭村;

城阳镇:东口村、仙岭村、官洋村;

罗江街道:南安村、罗江村;

溪柄镇:白沙村、榕头村;

潭头镇:建柄村、汾洋村;

晓阳镇:晓阳村、东源村;

社口镇:社口村;

溪潭镇:芹洋村、岭头村;

康厝畲族乡:梧溪村、凤洋村;

穆云畲族乡:下逢村;

上白石镇:郑家山村、白石坂村;

范坑乡:半坑村、毛家坪村;

松罗乡:后洋村;

赛岐镇:苏阳村、江兜村、狮子头村;

甘棠镇:过洋村;

湾坞镇:梅洋村、徐江村;

溪尾镇:坎下村;

下白石镇:小梨村、南甫村、藟尾村。

 

 

附件3

296个应编村庄规划建制村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

2022

2023

1

城南街道(1

程家垅村

 

 

2

罗江街道(2

*大留村、南安村

 

 

3

城阳镇

20

*马下村(马嘉村)、*堵坪坑村、*荷洋村、*日山村、*纸坪村、占洋村、东口村、马上村、仙岭村、上沃村、官洋村、后楼村

阮家坑村、林家洋村、茶洋村、赤岭村

湖塘坂村、化蛟村、洋面村、林洋村

4

甘棠镇

11

奎住村、春雷云村、大车村、过洋村、倪下村

山下村、湄洋村、厝坪村

山头庄村、吴洋村

5

赛岐镇

16

大叶村、江兜村、廉首村、青江村、苏阳村、溪里村、小盘村、宝洋村、泰康村

大盘村、泥湾村、下长岐村、大象村

桃洋村、秀洋村

6

上白石镇(19

沙坑村、财洪村、郑家山村、里垄坑村、上白石村、石坂村(白石坂村)、不老村、山头境村、坪庄村、佳浆村

曹洋村、前洋村、坑尾村、东峰村、姜家山村

小洋村、南山头村、松茂林村、西园村

7

社口镇

23

填头村、利岔村、沙溪村、秀峰村、龟龄村、社口村、岩下村、溪口村、坑里坑村、谢岭下村、仙溪村、林柄村

溪坪村、吉洋村、荣岭头村、大坪村、公岐村、牛山湾村

上山村、岩坑村、潘洋村、山里村

8

潭头镇

27

西洋境村、柯洋村、东岭洋村、潭头村、东昆村、大庄村、建柄村、富罗坂村、渔溪洋村、汾洋村、西坑村、下洋村、千诗亭村

祠堂前村、柘头村、枢洋村、后洋村、鹅山村、太逢村、东坑村

东升村、泥洋村、高岩村、上坪洋村、坑坪村

9

湾坞镇

12

坑源村、宝岭村、宝林村、徐江村、下广村、炉山村

半岭村、白莲村、池头村

福岭村、岩下村、寒洋村

10

溪柄镇

12

*水田村、*黄兰村、*长洋村、*斗面村、溪南村、茜洋村、立峰村、榕头村

立新村、白沙村

田坂村

11

溪潭镇

23

磻溪村、芹洋村、王里村、仙石村、濑洋村、陈家山村、华岩村、岭头村、吉坑村、瓜溪村、院前村、岐山村、濑尾村

洪口村、洋头村、下庄村、西安村、周家山村

西隐村、张家山村、上湾村、沙岩村

12

溪尾镇

8

林江村、仙洋村(新洋村)、下邳村、坎下村

坂中村、林洋村

石合村

13

下白石镇(38

*小梨村、渔江村、顶头村、大梨村、行洋村、林门头村、外宅村、章沃村、北斗都村、楼坪村、外山村、白招村、凤山村、塘楼下村、大获村、荷屿村、本斗坑村(宁海村)、藟尾村(畾尾村)、湖头村、通湾洋村、英平村、东岐村、平岗村

塔里村、远杞村、下赤村、坑门村、六屿村、福屿村、王坑村、章坑村、亨里村、金腰带村、章岭村、福渔村、长坑村、南甫村

秦坎村

14

晓阳镇

10

南溪村、马洋村、东源村、首洋村、谷口村

晓阳村、南源村、龙洋村

岭下村、墙坪村

15

坂中畲族乡(15

江家渡村、林岭村(廉岭村)、仙源里村、日宅村、南岸村、和安村、彭家洋村、后门坪村

仙岩村、井口村、许洋村、大林村、铜岩村、汤洋村

冠岭村

16

范坑乡

17

*毛家坪村、*半坑村、洋山村、徐家山村、上坪村、马冈村、范坑村、咸洋村、八斗村、墩头村、山岫宅村

蛇头村、东洋村、蒲家山村

竹柄村、古岭宅村、领先村

17

康厝畲族乡

8

东山村、红坪村、象地村、梧溪村

凤洋村、高台村

洋溪村、长潭村

18

穆云畲族乡

14

桂林村、咸福村、下逢村、翁洋村、隆坪村、中岙村

洋坪村、燕科村、上下村村(下村村)

梨田村、玉林村、科后村

19

松罗乡

16

后洋村、南溪村、满洋村、牛落洋村、柳溪村、王隶村、大坪里村、赤溪村

金山村、古厝村、山界村、茶洋村

松罗村、王加村、杜坑村

20

合计296

说明:

1、按上级要求,296个应编村庄规划建制村包含3部分,一是已批复的15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和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详见附件1),二是已按多规合一要求正在开展的13个村(带*号的村庄),三是2021-2023年再编制的268个村。

2、列为福安市级试点村的赛岐镇狮子头村、湾坞镇梅洋村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原则上纳入控规编制,可不编制单独的村庄规划,未纳入296个应编村庄规划建制村名单。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