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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调研 [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1:07 影响了:

第一篇: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

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三)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

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

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社区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指导管理水平。我们自己认为调解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但是上面没有要求,没有安排,我们只能是自我看重。可见人民调解工作与经济建设未能同步发展。有的调解主任反映,他们不知道怎样抓调委会建设,不知道怎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这些问题应引起深思。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负重加压,集中精力,抓住社区建设与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指导与管理。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增强指导管理力量。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努力完成收编建所工作,并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赋予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管理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变给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下创收指标、下达收税费、联村办点等额外任务的现象,真正给司法员减负松压,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三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人民调解改革做好素质上的储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用两年的时间做到全部持证上岗。要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颁证工作,保证“人民调解员”的质量。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要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杜绝调解纠纷的随意性。要规范文书格式。使用司法部统一制订的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杜绝文书制作的随意性。要规范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起联系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县、乡三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公开选任的社区调解员(专职)实行月工资报酬制,每月500元,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并由区、县(市)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乡镇首席调解员实行工作补贴,每月100元。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市、县(区)设立防纠纷激化奖励基金和人民调解抚恤金。要创造条件,解决调解人员的人生安全、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以利于调解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

第二篇: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好范文网文章-https://www.Haoword.com 好范文网 帮您找文章]

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

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 三)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社区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人民调解员由市

第三篇:司法部门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思考

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新的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势在必行,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改革开放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且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群众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有所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坚持执法为民,关心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大多数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发展经济是政绩,化解矛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调解功能。 人民调解组织要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涉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二)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 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将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别是要妥善调处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防止因民间纠纷化解不力而导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把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纠纷调解督办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尤其是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时,要结合调解条例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时效性,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

(四)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功能。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亲民和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利用“田间”、“地头”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对于那些疑难复杂、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要及时受理、及时调解。

在强化人民调解四项功能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对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要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努力排查,就地排查,就地化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土地承包、税费改革、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种矛盾纠纷。城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预防和及时调解市政建设、旧城改革中因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因职工下岗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助基层政权组织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厂矿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办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并支持改革,保障企业改制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篇: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

(2014年8月)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近期,我们对我市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对浏阳市的镇头镇、永安镇,雨花区的奎塘办事处、高桥乡,开福区的通太街办事处、洪山旅游局(原综合农场)等六个乡镇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对当前我市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我市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学生、离退休干部、个体户,还有转业、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的安置问题,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纠纷参与人数呈现规模化倾向。一些地方群体性纠纷参与人数动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有的群体性纠纷事件,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事前和事中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和周密的行动计划。四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省里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静坐请愿,罢工罢课,阻塞交通。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

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926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2786个,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501个,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508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31个,有调解人员37788名。与此同时,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也得到了同步发展。全市近五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1900件,年平均调处36380 件。2014年调解纠纷36459件,调解成功35365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6.9%,防止“民转刑”205件,461人。有力地维护了省会××的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查的6个乡镇(街)应建乡镇(街)调委会6个,已发文成立的2个,但未挂牌、刻章,工作未展开;应建村(社区)调委会9个,已成立9个,无牌无章的7个,无相对固定办公室的5个,有纠纷登记的3个,文书案卷都没有归档。9个村(社区)虽然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但仅有4个村可以从办公室墙上得到印证,而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名册只有一个村可以提供。9个村(社区)应设272个调解小组,唯有浏阳市镇头镇镇头村有调解小组及成员明细表,其它各村(社区)只能是口头说明,称调解小组就是村民小组长兼任,社区就是楼栋(片)的纠纷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和纠纷信息员混同于调解小组。由此看来调解组织网络中确有不少的“断层”与“空档”。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选举产生,但执行中走样。调查的7个村(社区)没有一个调解委员会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全部是混同于村委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设立。

(二)调解队伍人员数量很大但素质偏低

从全市统计情况看,我市共有调解人员37788人,是全市在编法官人数的31倍。其中60岁以上9447人,占25 %,初中以下文化15870 人,占42 %。接受调查的9个村(社区)调解员,共有1732人,其中50-60岁 295人,占17 %;60岁以上420人,占 24 %;初中以下文化658人,占38 %;文盲或半文盲173人,占10 %;大专以上文化18人,仅占1 %;有相关法律知识或经过市级以上专业培训的138人,占8 %。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创新精神,是目前队伍中主要问题,工作力不从心,效果事与愿违的不乏其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调解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与调解工作业务素质,否则,调解工作效果难以得到保证,调解工作潜能难以充分发挥。显然,目前状况与新形势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从全市统计情况看,3926个调解委员会中专职调解主任300人,占7 %。从接受调查的9个村(社区)看,调解主任全部是兼任,占100%,其中有8个村(社区)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占90 %,由村(社区)支委干部兼任1人,占10 %。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四)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五)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遵循儒家“和为贵、礼为贤”的理念,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社区)调委会,就是乡镇(街道)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新的人民调解制度实施以来,接受调查6个乡镇(街道)、9个村(社区)都没有正式运作。其内务建设、文书规范化管理上也大同小异。调查中所接触的调解员绝大多数人有规范文书格式、加强内务建设的意识,但行动与实践往往滞后。调查的6个乡镇街道虽做到了一案一卷,但9个村(社区)一案一卷一档的没有一个,有3个村(社区)有案情与处理结果登记,有4个村仅在调解主任随身携带的记录本中有记录,还有2个村(社区)美其名及时清结,实际上是塞进了自己的“电脑”,自称“记住则好,忘记也正常”。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县(市)的乡镇、城市的社区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即在每个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聘,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人民调解工作搞得好,香不了,做不好,臭不了,干部视为“吃搭菜”的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指导管理水平。调查中暴露的问题,除了认识上原因外,指导不力、缺乏科学具体的指导方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调查的3个社区中就有一个社区主任直言相告,社区工作很多,我们自己认为调解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但是上面没有要求,没有安排,我们只能是自我看重。可见城区人民调解工作与社区建设未能同步发展。有的调解主任反映,他们不知道怎样抓调委会建设,不知道怎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这些问题应引起深思。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负重加压,集中精力,抓住社区建设与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指导与管理。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增强指导管理力量。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努力完成收编建所工作,并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赋予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管理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变司法所长长期是“光杆司令”和身兼数职的现状,切实改变给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下创收指标、下达收税费、联村办点等额外任务的现象,真正给司法员减负松压,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三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人民调解改革做好素质上的储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用两年的时间做到全部持证上岗。要做好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颁证工作,保证“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质量。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要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杜绝调解纠纷的随意性。要规范文书格式。使用司法部统一制订的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杜绝文书制作的随意性。要规范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起联系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本站向您推荐wWW.haOWoRD.coM)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县、乡三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公开选任的社区首席调解员(专职)实行月工资报酬制,每月500元,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并由区、县(市)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乡镇首席调解员实行工作补贴,每月100元。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市、县(区)设立防纠纷激化奖励基金和人民调解抚恤金。要创造条件,解决调解人员的人生安全、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以利于调解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

第五篇: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

(2014年8月)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近期,我们对我市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对浏阳市的镇头镇、永安镇,雨花区的奎塘办事处、高桥乡,开福区的通太街办事处、洪山旅游局(原综合农场)等六个乡镇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对当前我市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我市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学生、离退休干部、个体户,还有转业、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的安置问题,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纠纷参与人数呈现规模化倾向。一些地方群体性纠纷参与人数动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有的群体性纠纷事件,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事前和事中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和周密的行动计划。四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省里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静坐请愿,罢工罢课,阻塞交通。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

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926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2786个,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501个,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508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31个,有调解人员37788名。与此同时,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也得到了同步发展。全市近五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1900件,年平均调处36380件。2014年调解纠纷36459件,调解成功35365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6.9%,防止“民转刑”205件,461人。有力地维护了省会××的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一篇: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4年2月,我被派到草坝镇**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村以后,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经过近几个月的深入调查和研究,走访群众,征求部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初步了解掌握了**的基本村情,结合自己切身体会,形成了如下调查报告

一、**村基本情况

(一)村情概况

**村隶属于云南省蒙自县草坝镇**行政村,属于坝区。位于草坝镇西北边,距离草坝镇5.5公里,是村委会所在地。国土面积有6.94平方公里,海拔1272米,年平均气温18.8℃,年降水842.9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石榴、枇杷等农作物。有耕地2941亩,其中人均耕地2.18亩;有林地252亩。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17户,有乡村人口1471人。民收入主要以种养业为主。该村的特色产业为优质稻、大棚甜椒及钢架大棚蔬菜等农作物种植,主要销往省内外。

(二)党情

**党总支共有73名正式党员,其中有女党员15名,预备党员5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0.5%。**村党支部设5名支部委员,其中女支委1名;年龄结构为最高年龄80岁,最小年龄25岁,党员占全村总人口的4.9%。

(三)交通、住房等基础配套设施状况

该村到草坝镇道路为水泥路,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请您支持Www.haoWoRD.COM)近的车站2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辆,拖拉机75辆,摩托车28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51户;装有太阳能农户254户;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51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941亩,有效灌溉率为100%,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2941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2.18亩。农户住房以砖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57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20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40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2014年底,村容村貌建设不断改善,完成栅栏建设1500米,绿化树种植160株,排水沟建设2014米。文化广场建设正在推进中。已经确定10户为地震安居房建设户;**村农户饮用水安全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卫生户厕所完成110户;庭院绿化近100户。全村农转城366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504人,参保率为99%。201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644.5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900元。

二、**村委会新农村建设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认识,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能够围绕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并努力抓好落实。二是农民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宽。三是村级经济发展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于受自然环境、基础条件、区位优势、群众认识问题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村里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三、取得的成绩

(一)国家政策利民惠民,农民盼望新农村建设

大家认为党中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非常重要,集中体现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广大农民群众十分盼望新农村的建设,愿意积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愿意投入资金改造自己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农村建设关键在农村和谐,难点在农民增收。近年来在省、州、县、乡政府及上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在种植业、畜牧业等支柱的推动下,基本实现了快速、稳步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

(三)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成为新农建设亮点

**委会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村组织实施了人畜饮水改造、村内道路建设、村内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逐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农村水资源匮乏,地下水要打20多米才有水,打井投入资金大;需要人工拉水到地里灌溉;农村经济收入渠道单一,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人口文化教育程度低。

综上所述,需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草坝镇**村新农村指导员:杨蓉

第二篇: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关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中心工作.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利用时间进行实地调研了一番。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区对“三农”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完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而且由于高速公路都横穿我办,已基本形成“四纵四横”的公路网络,因此我办有着很好的发展机遇,而我办政府也趁如此好的机遇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在实行了新农村建设以来,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组织实施“三清、三改、三通”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以来,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变,青山绿水,沿河路绿树成萌,环境优美,公路畅通,是个人见人赞的好地方。

早在两年前,我办就科学设计了新农村建设规划蓝图,新农村建设起点在规划,怎样才能确保规划科学,便于实施操作,结合实际呢?对此,我办有着一系列切合实际的规划:

1、精心组织,统一部署,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我们按照新农村建设出新意、出精品的指导思想,采取外地学、当地看、比着干的办法,组织全办事处村干部分别到外地,学习、借鉴经验,通过实地看、问、学,提高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感性认识。同时,组织全办事

处干部系统地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镇村干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性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制定各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市、县确定的重点、试点村,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对照新农村建设“20个字”(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分层制定建设规划,力求全面推进。对镇定试点,则依据优势,侧重于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对一般村则广泛畅导创造条件、抓住机遇、分类突破、营造优势、逐层推进。全办事处所有村已根据自身实际,全部制定出未来五年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2、咬定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从外地发展的经验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通过长期抓、长期积累形成的,最根本的一点是咬定目标不放松,我镇无疑也必须走这条路。我们立足从努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入手,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发展,农村农民生活富裕,立足通过用先进文化、致富技术、《乡规民约》打造文明乡风,立足通过集镇建设、自来水工程建设、公路建设、能源沼气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实现村容整洁,立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管理民主,建设新农村不仅要有好的规划,更要有一个好的推进机制,我镇已经建立了一套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联村考核机制,即:每个副科级干部联包1-2个示范村,每个行政干部联包一个村,每个村干部负责一个湾院,每一个党员联系一个贫困户的联包机制,对照规划,逐项、逐年、一任接着一任干,逐项、逐年实行量化考核。3、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有效的办法是办点示范,先易后难,最后攻坚,有

的村已具新农村雏形,只要注意完善、加强,就可具规模,既具代表性,又具示范性,对条件基础稍差的村则注重从解决基础设施入手,尽快改善条件,分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相反的村则注重从改善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形成各具优势,各具规模的新农村格局。

4、充分体现民意,让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是人民群众的新农村,他们日常生活中最缺、最盼、最急的事情他们自己最清楚,建什么样的新农村,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我镇在领导、主导新农村建设时,最重要的是充分听取、采纳他们的建议、意见,体现民意,让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迸发出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急在上头,冷在下头”的尴尬局面,才能调动全体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进取心,才能全办上下拧成一股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当然,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办事处也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生产力低下

我办的农业总体是还是粗放生产,产业化基本未形成,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都处于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外打工,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外流,“留守”的农民大都是老、弱、妇、幼。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田只能粗放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工,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

(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我办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他村村容村貌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各种因素,老百姓响应不积极,“六改四普及”难度大,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还不够,有些农民在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观念,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级党和政府的大事,个人存在不愿让利、不愿筹资的思想。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但“理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改水、改厕、改栏工作进展缓慢。

(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财力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镇、村投入资金有限;

(四)社会各项事业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办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扰,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农民缺乏最基本的文化活动,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然而,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定会朝着预定的“目标”迈进,那就是:1、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努力在二、三产业上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增加

农民收入。2、农民知识化: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能掌握一项致富的技术,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农民应该掌握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3、村镇文明化:积极推进农村的“四改”(改环境、改容貌、改卫生、改观念),加大对农村公路、农电网、电视网、电话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镇村环境;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农村饮水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乡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4、保障社会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5、管理民主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全面实行村干部“直选”和村支部“两推一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我坚信,在我办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办事处一定会拥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第三篇:河东社区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河东社区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指导员—梁玉锦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贺街镇河东社区处贺街镇街上,人居和谐,环境整洁,交通便利。 河东社区总面积有2平方公里左右,共有6个选区,总人口1700人,其中困难户6户、底保户141户214人,社区全是居民,没有田地,群众主要经济来源是打散工,经商为主。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东风,社区“两委”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经济建设,带领群众走上致富奔小康的道路。现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3名,并组建了社区妇联、团支部、诚信计生协会、治保会等群众组织,有效实行社区自冶,有效地加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改善社区面貌、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出谋划策。经过几年的努力,社区焕然一新,社区办公楼、篮球场得到了明显改善,完成社区“一事一议”,为困难户送温暖,为底保户改善生活就业指导,开办就业培训4期。

二、 河江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及措施

在对河东社区的调研中,社区“两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社区的实际情况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社区道路行走路面都硬化,就业信息网络化,产品流通协会化, 乡风文明普及化,社区管理规范化等七个方面来实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这些目标都很明确,发

展方向都很好.并且在这几年的努力下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一幅美好的蓝图,今后还要朝着这一个方向迈进.为了早日实现这一目标,应根椐本社区的实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施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按照“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要求,加强对居民培训工作,组建社区网络信息平台,为居民牵线搭桥,鼓励支持居民外出务工,转移就业。

2、努力推进养老保险工作、诚信计生工作、助残救助工作,使居民老有所养、难有所助,改善群众生活。

3、进一步美化社区面貌,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争取“一事一议”用两年内做好社区道水泥硬化工程,路长5公里,争取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

三、当前社区急需解决的几件实事.

1、必须完成危房改造15户。

2、居民就业培训6期,如何增加居民收入。

第四篇:九河村委会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九河村委会新农村指导员调研报告

一、现状调查

九河村委会地处县城以南,东接竹园镇,西接墨红村委会,南连吉克村委会,北攘玉麦村委会,距县城37公里。辖区包括九河、老书桌、新书桌等9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199户,共4007人。整个村委会国土面积27平方公里,海拔2014米,年平均气温13.2℃,年降水量1043.2毫米,适合种植粮食、烟草、蔬菜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2432亩,林地21500亩,人均耕地0.61亩。全村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收入为主。

二、面临的问题

九河村委会的经济发展虽然找到了一些路子,但同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村干部对发展经济的素质能力不强。个别村干部思路狭窄,认为发展经济就是办企业,上项目。有的村干部认为当前主要是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经商业,农村不太适宜,以为只要群众富裕了,集体有没有收入无所谓;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三是工作能力较差。有的村干部缺思路,少办法,过多强调客观条件,不从主观找原因,怨天忧人。四是对发展

村经济责任感不够。村里原来有山林立地,但经营管理方式不当,怕麻烦,只能让部分群众自由耕种,谁种谁有,使村里失去了经济实体,断绝了经济来源。

三、几点建议

九河村委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做到解决这些

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以几个面入手: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前沿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现,是我们党执政为民,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强化力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严格依法办事,形成新的人才创新机制,大胆尝试村班子成员公开海选任用方式。

(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能够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制度和机构。严格要求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规范办事,用党员标准衡量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同时,在发展农村党员上要严把入口关,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慎重发展党员。二是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严防以权谋私以及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作风。

(三)财政扶持要到位,使农民真正分享“千村致富”

带来的成果

县委政府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千村致富”行动。目前,我县许多村子已经享受到千村致富”行动的成果。因此,政府应当有义务有责任分期分批把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建设上,比如农民的基本保障问题,农村的基础建设问题等。

第五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调研报告

新 农 村 建 设 调 研 报 告

沾益县播罗乡小海村委会指导员— 代桂明

一、小海村委会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自2014年3月被选派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驻沾益县播罗村民委员会小海村委会担任驻村指导员后,我特对小海村委会的建设进行调研,调研主要采用实地考察,理论联系实际的策略,通过查阅材料了解历史,走访群众倾听意见和建议,针对本村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老乡们发表的对于改变本村发展现状,尽快脱贫致富的想法、看法,作了有益的思考。

小海村委会隶属沾益县播乐乡,为乡政府所在地,距沾益县城53公里,位于沾益、宣威、富源三县(市)结合部,属高海拔山区。小海村委会下辖建新、小海子、窄口3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0.97平方公里,现有农户587户,乡村人口2401人,其中农业人口2401人,劳动力1435人。全村耕地面积1984亩(其中:水田600亩),人均耕地0.85亩,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烤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小海村属于温饱村,201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240.6 1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01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种植、养殖业收入占全村经济总收入的88%以上。

二、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总结及发展方式的反思

(一)对近些年发展经验的总结

小海村委会新农村建设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认识,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能够围绕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并努力抓好落实。

二是农民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宽。通过打造连片地膜玉

米、连片烤烟等样板种植示范区,培育壮大畜牧产业、中药材种植产业,形成了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村多策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三是新农村建设基础扎实。2014年,小海村委会被曲靖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市级“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点,市、县、乡、村共投入建设资金75万元,筹劳5000余个,硬化乡村道理3.7公里,粉刷墙体2万多平方米,改造危房37间,极大地改善了全村基础设施条件。

四是群众基础好。小海村委会是云南滇东北地区革命斗争的策源地,“九〃五”播乐中学起义就发生在这里。小海村民风淳朴,干部群众思想觉悟较高,有利于各项工作开展。小海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工作踏实,曾多次受到市、县、乡的表彰,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

(二) 对发展方式的反思

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

一是简单的农业生产、常规的农业生产占据农村的主导地位,小农意识较为深厚。

二是农业产业化滞后,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形成不了优势,产业缺乏,市场信息落后。

三是大部分村民和基层干部对发展经济的领导能力和

素质不强,思路狭窄,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小海村委会的经济发展虽然找到了一些路子,然而几十年来本村村民在农业生产上一直没有任何突破、创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农村经济基础差,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小海村是一个以农业为发展主业的村庄,就土地总数与人口总数相比,可以算作地多人少的村落,造成农民收入低,经济建设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结构单一,缺乏其它副业的发展。

二是土地贫瘠,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特别是最近几年连续干旱,加上缺乏骨干水源点,农业生产用水紧张。

三是经济结构单一,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种植作物单一,村中没

有什么农特产品,更谈不上农特产品的加工。农民群众的整体生产水平不高,质量意识、商品意识薄弱。

四是村集体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农业产业化建设起点较低,缺少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层次较低。村集体无经济支撑,对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关爱和帮助困难群众,对于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都造成严重的影响。

五是党在农村的思想凝聚力下降。由于一些基层组织忽视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缺乏有效的措施来管理和组织农民。又由于村干部的个人工作繁重等原因,不能对农民进行经常的教育。

三、几点建议

当前,农业乡村工作格局发生了深刻转变。在新的情势下,如何顺应当前乡村工作情势,努力探究新时期做好乡村基层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深化乡村变革,加速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乡村社会不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处理的严峻课题。发展才是硬道理,当前小海最大的问题是只能通过发展才能解决,为此:

(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前沿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体现,是我们党执政为民,保

证党在农村各项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创新村两委班子成员选拔任用机制,选拔道德品质好、思想觉悟高、能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到村两委任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带动群众发展致富的作用。

(二)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革命老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市、县两级应进一步加大对播乐乡及小海村委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多给予倾斜,帮助、指导、扶持小海的发展。进一步改善耕作、灌溉等农业生产条件;加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小海子村小组部分群众饮水困难的问题,全面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三)要积极引导,扶持地方特色种植业发展。发展农特产品,扩大农特产品的生产规模,进行农特产品的深加工。中药材种植就能形成一个非常有潜力的产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都能产生明显的效益。小海村委会是当归等中药材的理想种植地区,只要稍加引导扶持,引进大型中药材加工企业,形成生产规模,打造生产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号召有能力的村民进行农特产品深加工,延伸生产链,畅通销售渠道,取得经济效益。

第一篇: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

一、研究背景和方法

(一)、研究背景

2014年,轰动一时的“富士康跳楼事件”,新生代农民工以跳楼自杀极端方式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缺失,为我国的社会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得到了党和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依法保障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利,是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必然要求,这对于提成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这一背景下,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共青团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于2014年在北京召开,共青团中央与19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青年群体,是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支重要力量。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事关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人口素质和国家长远稳定发展等重大问题,新生代农民工要顺利实现在城市稳定就业、逐步融入城市生活,并使其在时间和空间上能够合理有效衔接,其系统性、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陆昊强调,各级团组织要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的极端重要性,从一个青年组织要真心联系,关心帮助重要而又遇到一些困难的青年群体的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在向政府和社会积极呼吁的同时,要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深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大力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和驻外团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工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解决切身利益问题,重点围绕人格塑造、信念养成、能力提高等方面,为他们在学习成才、情感婚恋、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普遍需求提供更多帮助。

交流活动中,与会代表、委员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代表、委员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的社会融入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趋势。他们表示,要把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带上“两会”,积极呼吁并提出提案、议案,推动逐步消除制约因素,改善融入环境,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

(二)、研究对象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年龄在16岁以上、35岁以下,来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暂居半年以上,未取得工作地城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农村户籍的青少年。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在就业观、生活方式的选择上出现较大差异,他们的权益诉求正发生着明显的变化。

此次研究对象主要针对新浜、小昆山两镇的新生代农民工,从两镇的工业区的几十家企业中抽取了480名外来务工青年作为抽样对象。

(三)、研究方法

1、问卷法

问卷调查是课题研究小组开展研究的主要途径,根据两镇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情况,7月份两镇团委课题研究小组多次开展座谈交流,专门设计了调查的问卷,其中国共产党有34道选择性问答题和1道开放式问答题。所调查的问题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生活工作状况、休闲娱乐和对精神文化生活渴望追求,并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完成调查问卷后,各镇团委召开了“两新”团支部工作例会,分别向两镇工业区内的“两新”团支部部署了问卷调查任务,要求各团组织积极发动和号召外来务工青年积极参与,认真答题,要实事求是,确保样本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可信性和具有参考价值。

2、访谈法

课题研究小组分两组分别对新浜镇和小昆山镇工业区内的14家“两新”企业的青年员工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度访谈,深度访谈6名务工青年,每人每次访谈时间在20-30分钟时间,从他们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生活状况、娱乐休闲,特别是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进行全面的、深入访谈。同时,与“两新”团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团支部进行了交流,了解目前整个社会对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并征询了很多独到意见和建议。

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调查分析

(一)、问卷调查分析

1、性别及年龄状况

在此次随机问卷调查中,共发放480份问卷,收回470份,回收率达97.9%。在问卷中男性占总问卷调查总数的47%,女性占53%。年龄分布1970年至1979年出生的“70后”为30%,1980至1989年出生的“80后”为61%,1990后出生的“90后”比例为9%。

2、受教育状况

在学历方面,小学及以下比例为0,初中学历为9%,高中比例为16%,中专比例为22%,大专比例为4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13%,从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学历比老一代农民工相比要高很多,中专以上学历占大多数。

3、政治面貌

从年龄分布来看,被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约为30岁,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比例为13%,共青团员的比例为33%,民主党派为0,群众比例为54%。由此看来,54%被调查者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团体,缺乏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源仍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劣势之一。

4、婚姻与拥有子女情况

在婚姻状况方面,已婚有配偶的比例为65%,未婚比例为27%,离异比例为8%,丧偶为0。从被调查者的子女状况来看,育有一子的比例为58%,无子女的比例为29%,育有两个孩子的比例为13%,育有两个以上孩子为0。在是否愿意与子女同住方面,愿意同住的比例为45%,不愿意同住的比例为38%,暂无子女比例为17%。从中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有家室的占多数,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在优生优育方面表现得更加积极,而且在与子女的相处中更注重自由民主。

5、居住情况

从居住情况分析,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工人宿舍的占46%,独立租赁住房的占23%,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3%,自购房占8%,与他人合租住房占1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住房主要以工人宿舍和租赁住房为主,自购房的比例占8%,较老一代农民工相比,经济条件要好很多,对生活舒适和生活质量追求更高。从集体宿舍和生产经营场所转向群租、独立租赁房屋或和购房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而融入社区对社区的安全等各方面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和问题。

6单位类型

从工作单位类型分析,在私营(民营)、个体企业工作的为360人,在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工作的为116人。由此来看,被调查者在工作单位的选择上大多数以私营(民营)、个体企业为主。

7、工作类型及月收入

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都是一般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普工占少数,其他工种几乎很少。他们的月收入大部分都在1200-1600元之间。由此可以看出,虽然75%以上农民工已经纳入了管理者岗位,但是普遍工资都不是很高。

8、打工目地

从打工目的分析,赚钱养家和寻找发展机会站的比例最多。由此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和老农民工相比,他们不再把纯粹的养家糊口作为打工的目标,在价值观上已经开始考虑精神需求。

9、获得工作途径及困难

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通过自己直接到单位应聘及亲友或同乡介绍这两种方式获得工作;他们自我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可以通过多种途经获得信息源、有一定的能力支付押金。寻求工作的主要困难是没有技术、学历太低、受户口限制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10、务工时间及城市定居

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内心需求来说,有60%外来务工出来打工是为了赚钱养家,他们相对文化水平也不高,不过大部分外来务工在这里的时限还是相对时间挺久的,很大比例都是在这里已经有四年以上。他们平均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大部分也是为了子女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机会,才离乡背景来到这里打工。

11、生活状况满意度

新生代农民工对于目前的生活状态是持一般的态度,大部分农民工的每周工作时间在40-50小时,差不多5到6天;在农民工的第一选择者有27%的农民工都认为子女在城里的就学困难,是他们面对的难题。

12、休闲情况及文化消费减压方式

根据休闲情况调查分析,农民工大部分打发自己闲暇时间的时候会选择看电影和电视。农民工每月用于文化消费的数额,0元的占12%,30元以下占40%,30-50元占7%,50-100元占10%,100元以上占31%,由此可见,文化消费基本成两级分化状态,各占50%左右。新生代农民工缓解压力的第一选择最多的是选择听音乐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消费金额较低,因经济收入的制约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追求。

13、维权情况

根据对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方式的调查分析,当新生代农民工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大部分人会选择自己解决的方式。

14、组织加入及活动参加情况

调查显示,在各种组织中,新生代农民工加入老乡会、同学会的人占74%,他们主要参加文体休闲学习等兴趣爱好团体,老乡会、同学会这两个组织举办的活动,在维权方面意识普遍很低。

15、文娱活动

在文娱活动方面,偶尔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社区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比例为60%,根本不知道社区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的比例为21%。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有组织的文化活动中,第一选择最多的是看电影、看演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人数最少。由此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文娱活动主要以满足个人需求为主,社会团体意识不高。

16、企业文化活动

根据调查分析,企业在文化活动的举办上,主要以提供一些、基本满足农民工需要为主,其中大多数农民工不参加、不知道共青团组织提供的活动;农民工在参加企业文化活动方面,每年1-2次的占45%,没参加过的占35%。由此可见,企业文化活动内容比较简单大众化,共青团组织形式主义、切实落实度不强,因此农民工的参与度普遍不高。

(二)、访谈调查分析

在和多位青年的交谈中发现因工作时间长、经济收入低、社会资源制约等原因限制其参与文化活动的比例较大。受访谈的对象每周工作时间基本在50小时左右,因工作强度较大,难得休息时间基本是在家睡觉休息、上网、打麻将和大部分女性选择逛街的方式调节工作劳累,在参与文化活动比较单一性。同样在访谈中发现大部分青年表示渴望有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活动选择,但因经济收入不高,每月在吃穿住等基本开销后希望能有存款或寄回老家,对高消费的文化追求望而却步。更多的青年则表示企业和社会为外来务工青年提供的文化设施和服务较少,很少企业注重员工的文化福利,而很多社区文化设施将他们排斥在外。

三、目前两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

通过对新浜、小昆山两镇工业区企业和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的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注重员工精神文化福利的建设,愿意投资建设诸如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桌球室,多媒体室和图书馆,定期在团支部组织下开展各类联谊、节日晚会,开展各类文艺竞赛,丰富企业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但大部分企业仍不愿加大对员工精神文化活动设施的投入,造成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经济发展不成熟和负责人对文化福利重视程度不够。在两镇社区公共文化建设方面,已经开始注重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从两镇的农民运动会参加队伍中企业参赛队比以前要多。如已建成的文体活动中心也已成为青年参与文化活动的场所之一,开设的农民工免费电影吸引了很多务工青年。在各村居委会的农家书屋、图书室和活动室也经常出现新生代农民工的身影。

四、建议与对策

1、建议政府公共文化支出更多倾向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

①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在郊区、城乡结合的街镇,缺少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剧院、电影院、公园等较亲民的公共消费场所,更不用说可供新生代农民工的低消费精神文化设施。所以,政府首先应加大各街镇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预算和投入,要兼顾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需求。

②加大群团组织关心新生代农民工力度。作为基层的群众组织,在工作和生活中更能接近新生代农民工,所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心,要将引导和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通过举办各类技能知识培训,学习通用的劳动技能,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特色和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各类培训。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妇联、工会联合开展结对帮扶新生代农民工活动,从精神文化、心理咨询、维权等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③加大各类机制的建设。一是政府应当对现有的公共文化资源向新生代农民工开放,不得将他们拒之门外。成立相应的管理和收费优惠制度,积极鼓励他们前来休闲娱乐。二是建议政府和群团组织定期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活动并形成长效化,如开展各类文艺、体育等竞赛,积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与,丰富其业余生活。三是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供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活动的场所。在调查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居住大部分以租房方式居多,大都生活在各个村居委会。他们的时间基本是在企业和居住地居多。所以,加大村居委会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力度和强度,可以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可以便于村居委会对各类群租等安全隐患排摸和掌控。

2、呼吁企业加大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福利的投入。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企业的职工的一大群体,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的建设应作为企业给予员工的一项福利之一。企业精神文化建设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意义,可以丰富新生代农民是的精神文化,让其对工作生活更具幸福感,对企业更具忠诚。同样可以减少或者消除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压力,避免类似“富士康跳楼”事件的发生,使一方能够平安和谐。

①企业应加大本企业的精神文化硬件建设。企业应充分利用企业区域内的资源,建立供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设施建设,例如提供专门的青年之家、体育建设房、篮球场、足球场、图书馆等。

②企业应加大对农民工精神文化的专项补贴。例如定期发放电影票、健身点的门票和其它福利,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特别是要开展各类竞赛、拓展训练和外出学习和旅游等活动。

③企业“两新”党团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协助企业开展各类活动,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3、呼吁社会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①在全社会要形成良好的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市民要关心他们,特别是不能对他们带有歧视。要充分认识到新生代农民工为当地经济、城市的建设发展起到了巨大的贡献,市民应身怀感激,真诚地接纳他们融入城市,让社会更加和谐,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城市人民的关怀和亲情。

②除了村居委会和社区的公共文化设施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开放外一些社会商业休闲娱乐场所也要积极参与,定期开展一些优惠和促销,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消费。

第二篇: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为了切实了解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深入剖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区共青团的工作,团区委就我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本次课题的调研范围涉及xx区11个乡、镇(街道)。调研方式主要采用问卷调研和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在公司企业发放问卷,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行业性质,二是在农民工聚集区随即发放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8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6.67%。

一、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特征

201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来说,他们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社会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工作。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

(一)受教育程度较高,政治面貌以团员为主。

xx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第一代农民工,绝大部分都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文化和文盲比例低,受过小学教育的占4.65%,受过初中教育的占26.33%,受过高中(中专)教育的占45.61%,大专(本科)以上学历占23.41%。共青团员在所调查人员中占64.32%。

(二)法律意识加强,期待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调研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开始增强,对劳动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开始了解,在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趋向理性化,75.46%的人会通过法律途径或有关组织解决问题。67.56%的新生代农民工比较了解团组织的基本职能,并认可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三)生活状况满意度高。

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工资收入范围较为集中,平均月收入达到1200-1600的占67.67%,1600-2400的占15.75%。由于本区多数农民工为附近地区农民,因此居住状况多为自家住房,23.74%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26.46%为与人合租房。78.64%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生活现状“很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基本满意”约占62.48%,“很满意”约占16.16%。只有21.36%的人对目前现状“不满意”。

(四)文化生活种类较丰富。

xx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以外的业余生活形式多样,“上网”占77.32%,“参加文娱活动”占54.67%,“看电影、电视”占47.35%,“读书看报”占45.73%,“逛街”占37.58%,“其他”占24.55%。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诉求

随着xx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调查表明,目前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和建筑业两大领域。在这个经济社会转型阶段,新生代农民工经历的冲击使他们面临着生活和工作上的一系列问题。

(一)精神文化生活条件不成熟。

对于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来说,精神文化生活主要依靠单位组织和自娱自乐。调研中发现,很多新生代农民工的日常生活中下班以后都是直接休息,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限制致使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自行安排。而且受工资水平的限制,每个月用于精神文化的消费很少。单位方面,76.55%以上的单位没有文化设施,或者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大多数农民工也不能充分利用。

(二)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单一。

用人单位组织的文化活动次数较少,调查显示,68.65%的农民工选择“从未举办过文化活动”,24.46%的人选择“一年两到三次”,6.89%选择“经常举办,每年三次以上”。下班后的闲暇时间,多数人选择上网、读书看报、看电影电

视等。多数农民工认为自己的生活很单调、没有生气,他们希望单位能多组织一些文娱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内心对城市的认同感和渴望融入的心理,促使他们希望参与城市种种公共活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三)缺乏身份认同感。

面对身份的转换和认同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比第一代农民工遇到更大的困惑。由于长时间离开家乡,甚至有些“80后”本身就是跟着打工的父母在城市上学,他们的思维方式以城市为坐标,对农村完全陌生。从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看,他们完全离开了农村,对农民身份的认同变得模糊甚至不认同。在城市的生活圈中,对比城市居民,新生代农民工觉得自己的精神生活依然很贫乏。他们的追求开始向精神层面拓展:由单纯谋生向追求归宿感延伸;由忍耐坚持向追求权益平等延伸;由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向实现自我价值延伸。

四、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建议

新生代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需要政府、共青团组织和用人单位共同协作。

(一)政府的制度保障

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必须从农民工的特殊性出发,在教育、就业培训、住房保障和劳动(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www.hAoWORd.com)待遇等关键环节下功夫,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效率和效力,采取针对性措施。

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办法都依赖于制度的完善和变革,只有完善了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能让农民工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发挥共青团的职能

调查中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是共青团员,他们对共青团的信任感和认同感较强。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心理年龄并不十分成熟,往往不清楚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城乡的巨大差距让他们对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团组织的四项基本职能对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无疑能起到积极作用。

首先,要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建立团的组织,具备建团条件的做到全覆盖。调查中57.67%的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大部分都是非公企业。对于已建团组织的单位,加强对企业团组织的工作指导。

其次,组织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并定期举办,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技术培训和指导。

再次,联合工会、妇联等专业组织机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侵权事件,增加其团组织归属感。

(三)用人单位的积极组织

对于用人单位,我们有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文体活动,有助于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满足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做好制度上的保障,依法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且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本次调研活动的结果体现出,要实现新生代农民工体面劳动,融入城市,有尊严地生活,一定要做到丰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精神生活,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管理工作,发挥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第三篇:xx市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共青团xx市委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登上了历史舞台,并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流。新生代农民工通常是指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出生的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人群。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向往融入城市。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现代人融入城市一般要经历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心理和文化融入三个阶段。从目前看,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注主要侧重在经济和社会层面,而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则相对关注较少。

因此,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不仅要关心他们的生存、工作等基本的权益问题,也要关心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等更高层面的需求与权利。现以利川市非公企业为样本,对这一新群体的精神生活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一、 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

xx市共有青年人数为30余万人。此次调查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同时辅以“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和个别访谈形式。样本采集对象为18至35周岁的务工青年,本次调查行业涉及小型工业、服务业等。本次调查实际发出问卷170份,回收158份,有效问卷为147份。

(一)调查结果与现状

1、精神文化生活内容贫乏、方式单调。

调查显示,在问卷所提供的业余生活的十多种选项中,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看电影或电视、听音乐、睡觉、逛街、手机上网、去网吧上网。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觉得自己的生活比较单调,有时候不上班也不知道去做什么。现代生活对他们的影响较大,新生代农民工业的业余生活已经带上了一些城市色彩,生活较之前增添了许多新的元素,比如上网、听音乐、旅游等。但是就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业余生活相对单调。

2、对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渴望

调查显示,84%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单位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作为新生代的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理想信念等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对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他们希望单位能够适度为他们提供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同时希望能够在节假日得到自由的时间和空间,他们更希望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能够得到相关的指导。

3、主观感受普遍认为对现状不满意。

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生活状况“不满意”或“一般”,其中%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很不满意”,%的觉得“不太满意”,而只有4%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比较满意”。

“在城里生活,最困扰您的问题是什么?”在给出的十几个选项中排在前六位的是:没有朋友无人交流、工作不稳定、缺少文化生活、总感觉被人看不起、远离家人感到孤独、住房困难。

(二)原因分析

1、经济收入低,文化消费能力不强。

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与他们的职业、收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平常最主要的活动是看电视、上网以及看报刊、杂志。虽然城市中的文化设施和休闲场所已经比较丰富,但由于业余时间和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而无法享用。

2、新生代农民工身心健康存在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太多生活在这种生存环境差、生活不稳定的农民工家庭中,总觉得低人一等,产生了极度的自卑感,这种自卑心理反过来又使他们更加的孤立。新生代农民工跟随父母由农村进入城市,生活学习中由于受到各种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他们主观感觉到社会的不公平,感觉到自己被歧视,这些很容易在心灵里埋下社会不公平的阴影。

3、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重视不够。

近年来,对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子女上学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足够重视,但对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却还缺少足够的关注。政府、各群众性社会团体、非政府民间组织、企业雇主以及各种社会主流媒体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与精神生活问题的关注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

二、对策与建议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指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根本所在。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

在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作用,有针对性的增加一些投入,以提高其精神生活质量,加强对他们的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聚的工业园区,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中心,低成本或者免费对他们开放。同时加强城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群众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切实改进服务形式,让城市文化设施进一步向他们开放。此外,还可以发挥各社会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各类评选活动,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取得社会认可的精神需求。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将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贯穿与日常工作之中,安排好新生代农民工的日常工作与精神文化生活,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组织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多种载体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业余学习和娱乐活动,解决其文化匮乏问题。一定意义上讲,发展企业文化,进而改善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是对企业人力资本的一种投资,人性化的管理和关爱将促使员工与企业建立深厚感情,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新生代农民工应加强自身修养

新生代农民工较之第一代农民工,他们追求城市生活,融入现代城市的愿望比较强烈。其本身要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勤于学习,积极参与政府及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技能,提升自身素质。逐步改变自己原来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做到遵纪守法,主动适应城市文明,进一步促进自身融入城市文化。

(四)突出共青团的青年工作优势

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好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利益的代言人和权益的维护者,是共青团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关爱新生代农民工行动,不断创新形式扩大“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影响,努力使“面对面”活动成为共青团服务党政大局和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有效载体。并通过这一载体更加准确的把握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努力为全社会关注关爱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做出积极贡献,让他们感受现代文明的丰富多彩,在城市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第四篇:兰溪市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近几年,兰溪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强工兴市”战略,经济增速明显,仅2014年就新增规上企业396家,达到651家,增幅列金华市首位。各镇乡、街道工业功能区全面建立,面积达8.8平方公里。随着企业的增多,用工形势的变化,部分企业出现了用工难的问题。解决用工难的困境与经济环境、行业性质、企业管理理念、工资待遇等息息相关,在短期内难以取得明显的成效。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用工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有登记的35周岁以下的外来青年农民工已达4万多人,相对于老一代他们更注重自己的精神文化需求。适应时代变化,采取措施,以较小的成本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对于企业留住员工,稳定发展,缓解用工难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比较容易取得成效。 为此,团兰溪市委按照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以开发区和工业经济较发达乡镇街道为重点,发动开发区、乡镇街道团(工)委,开展了一次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86份,发放对象为企业外来员工,被调查的农民工以80后为主,工资水平百分之四十集中在1310-2014,百分之二十四集中在2014-3000,百分之十六集中在3001—5000之间,受教育程度从初中到大学均有分布,以高中大专较为集中,其中百分之二十七已婚。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新生代农民工绝大部分是单休,一半以上每天劳动时间超过10小时,百分之七十八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一般,百分之八的被调查者为不满意。影响其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因素除了时间、金钱以外,组织者的缺乏也是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一是有百分之八十四的企业配有篮球场、兵乓球室,少部分企业还设立了阅览室等文娱设施,但利用率低,只有百分之十四的被调查者表示使用过。二是共青团、社区组织的文娱联谊活动、志愿者行动只能覆盖百分之二十一的被调查者,企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文娱活动每年只有一二次,有部分企业并没有开展相应活动。三是有百分之六十三的被调查者没有参任何社会团体,参加的社会团体以老乡会居多,其次就是网络团体qq群及微博、团购团、交友平台等。 在平常工作生活中新生代农民工主要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上网、看电视,散步逛街,也有百分之十六的人表示不上网。上网的主要活动是看新闻、打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网购等等。有百分之十四的人表示会坚持跑步、散步、打篮球等。还有百分之六的人表示会偶尔打麻将、打牌,但输赢不大,有少部分人表示听说过别人去观看艳舞表演等。总体上来讲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宅”。 在工作生活中新生代农民工遇到不开心的事或挫折的时候,他们更多地是选择和工友相互聊天,找亲友倾述,或者下馆子喝酒,或者选择上网听音乐、玩游戏、聊天释放烦恼和压力。在个人成长方面百分之六十五的人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百分之二十二的人参加过驾驶培训、职称培训及其他等。在表达自身对文化活动的希望时他们的选择较为多元化,涉及:文体娱乐活动、爬山户外旅游、看电影演出、公益活动、知识技能培训等等。

针对问卷调查反映的现状与问题,结合目前共青团正在或计划开展的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措施进一步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注重吸收新生代农民工为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强化企业团建,以企业团组织为基础建立企业志愿者服务队,让新生代农民工能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如近期开展的“用我们的爱心给这个冬天多加一份温暖”的捐冬衣活动得到了

部分企业团组织的积极响应,也受到了青年员工的大力支持。二是充分发挥青年联谊会的作用,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到联谊qq群,除了在全市层面适时举办各种大型联谊活动的同时,鼓励各网络团支部积极吸纳新生代农民工,以各qq联谊群为单位,组织开展登山、骑行、歌咏比赛等文体活动。三是联合开发区、文广新局等部门每年举办一两次专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运动会、文娱晚会等,激发新生代农民工的运动热情,让他们的才艺有一个展示舞台。四是在目前的筹备基础上,加速开发区联谊会的建立,让更多的企业以单位会员的形式加入,由团市委、开发区牵头,开发区团工委组织实施,协调各会员单位每月轮值开展相应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原有的文娱设施。五是加强与农民工自组织老乡会的沟通,与劳动输出地团委取得联系,争取在老乡会的基础上建立团组织。驻外团组织除了组织活动以外,根据新生代农民工愿意找老乡倾述的心理特点,积极与心理咨询师沙龙等志愿者组织合作,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六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出台优惠措施让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免费进入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阅读图书或参加文化活动。七是发挥信合创业学院和各乡镇街道服务站的优势,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知识技能培训,满足其求知需要。八是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开展技能比武、团员示范岗设立等活动,将新生代农民工个人的发展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九是及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中的优秀青年,吸收进团组织,对其进行表彰,让其充分表达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十是继续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让有子女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安心工作。

第五篇:基层团组织丰富和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基层团组织丰富和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精

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近期,石阡团县委按照上级团委关于协助完成“贵州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状况”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等形式,对全县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与分析 此次调查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同时辅以“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委员面对面”座谈和个别访谈形式。调查问卷发放对象年龄小于30周岁的农民工占60%,年龄大于30周岁的占40%,本次调查行业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和个体企业等。

(一)调查结果与现状

1、精神文化生活内容相对枯燥单一。

调查显示,在所提供的业余生活的10多种选项中,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看电视、无事睡觉休息、读书看报、听音乐、逛街购物、上网。从调查中可以发现,现 1

代生活对他们影响较大,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已经带上了一些城市色彩,生活较之以前增添了许多新的元素,比如上网、听音乐、旅游等。但就其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业余生活相对单一。虽然城市中的文化设施和休闲场所已经比较丰富,但由于业余时间和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而无法享用。

2、主观感受普遍认为对现状不满意。

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业余生活内容“不太丰富”或“很单调”,其中31%的人对自己的业余生活“很不满意”,36%的觉得“不太满意”,而只有4%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比较满意。调查显示,84%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单位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作为新生代的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理想信念等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对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

(二)原因分析

1、经济收入低,文化消费能力不强。

农民工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与他们的职业、收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职业、收入稳定的群体,在

时间与金钱方面有着更多的支配权,他们的业余生活相对丰富,可以从事看电影、k歌、旅游、健身等消费性的娱乐项目。在经济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除去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费用,他们每月可用于文化娱乐等消费的费用几乎所剩无几。对于城市里动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娱乐休闲场所,他们一般都会敬而远之。虽然调查显示农民工在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很少,但这并不表明他们不需要精神文化生活。相反,他们对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

2、社会各界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近年来,对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子女上学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足够重视,但对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却还缺少足够的关注。政府、各群众性社会团体、非政府民间组织、企业雇主以及各种社会主流媒体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与精神生活问题的关注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

二、对策与建议

结合本次调研所得的统计数据和工作分析,从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如下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提供就业创业平台支持。通过各级基层团组织,争取农民工务工企业和经营业主的支持,收集本地城镇和农村中务工、务农及待业青年的基本资料,建立青年务工人员档案,并有针对性地根据其所学专业及所从事岗位进行分类归档。通过团组织的资源优势,依托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务工青年的就业、创业提供有效的信息和各类支持,为他们的顺利就业搭建平台和沟通渠道。

2、举办各类型的技能知识培训。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学习通用的劳动技能,并根据本地经济项目特色及企业用工需求,进行项目培训和“订单式”培训,为项目开发承接和企业阶段性与长期用工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3、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及志愿者与爱心集体、企业及个人联合开展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活动,从经济、教育、心理和维权等方面,全面关爱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和家里的留守老人,特别是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外出

或就地务工的过程中安心进行生产、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

4、积极献计献策,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共青团组织应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地新生代农民工的具体情况,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有关城镇务工人员租房补贴或是廉租房申请的政策倾斜,帮助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和谐。

5、争取创业资金支持。积极争取金融、劳动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通过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帮助扶持更多优秀的农村青年创业成才。大多数农村青年手头没有生产资源,属于白手起家,即使是较小规模的项目生产也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工作项目正是能够解决就业创业青年燃眉之急的“雪中炭”。

6、关爱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团组织应积极引导用工企业和私营业主关心农民工文化生活,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农民工的喜好特征,设计开展一些他们乐于参与、丰富多彩的娱乐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提升他们的精神文化追求。

7、加大维权援助支持力度。加强团组织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和充实青年的志愿者队伍,依托各部门专家支持和志愿者力量,为向团组织申请援助的青少年提供积极有效的咨询和辅导、维权援助。通过团的组织力量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积极争取社会保障和援助,努力走出困境。

共青团石阡县委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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