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读后感 > 新型非关税壁垒 非洲国家和新型非关税壁垒
 

新型非关税壁垒 非洲国家和新型非关税壁垒

发布时间:2019-06-17 04:07:22 影响了:

  编者按:众多的非洲国家已经成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但在世贸组织规制制定中,非洲国家往往沉默寡言,甚至有时参加大型谈判会议的差旅费用都需要其他成员资助。在多边贸易体制60多年的历史中,非洲国家受益很少,对外贸易金额在全球贸易总额中微不足道。虽然不少发达成员,甚至一些主要的发展中成员,都在绝大部分产品上对非洲国家实行了免关税和免配额待遇,但是,以产品技术标准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为代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仍然是非洲国家扩大对外贸易的主要障碍。非洲国家是“标准实施者”和“标准遵守者”,并日益成为“标准受害者”。本文就非洲国家和新型非关税壁垒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一些比较新颖的建议。
  在很多国家都从国际贸易中获益时,非洲国家鲜有所获。非洲需要从漫长的沉睡中觉醒,并开始利用其本身所拥有的包括劳动力在内的所有资源。
  世界银行近期的一份研究表明,由于非洲区域内部贸易不活跃导致了非洲国家的损失达数十亿美元。同样的,出口目的地市场的高标准和非洲对资源出口的愈加依赖造成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众所周知,非洲贸易制度制定者对于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并不积极,对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也没有贡献。此外,由于非洲国家不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从而未能保护本国产业,使这些产业大都被迫接受其他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成为“标准实施者”),还必须尽力遵循这些标准和规则(“标准遵守者”);而且,因为他们达到上述标准有困难,所以还会在贸易中面对发达国家实施的和上述标准导致的“新型”非关税壁垒(成为“标准受害者”)。
  综上所述,非洲国家从国际贸易中收益很少有两个基本原因:第一,非洲区域内贸易量小;第二,非洲产业大都处于落后水平却要面对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标准的非关税壁垒。
  工业化国家看似是与非洲国家进行贸易往来,但他们设定的标准高到非洲国家很难满足。近年来,发达国家制定了一些新型非关税壁垒和新型进口控制措施来限制来自非洲国家的货物量,尤其对农业产品的限制,而非洲与其他国家达成的特惠贸易协定(比如:与欧盟达成的除武器外所有货物免关税免配额的协定以及与美国达成的《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并未起到实际作用。这些新型非关税壁垒包括动植物检验检疫和产品(质量)标准、反倾销规则、劳动力和环境标准以及复杂的原产地规则。尽管上述措施是以WTO保护消费者和环境这一长远贸易目标为基础的,但其还是带来了更多限制;同时上述措施的标准也超出了世贸组织所设定的标准。这些“超标准”措施通常是由来自于大企业的专家设计,目的是在国际竞争中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作为对上述“超标准”措施的回应,非洲国家通常采取同样会影响其他非洲国家的贸易限制措施。这种恶性循环(国家对贸易限制政策的消极回应)给非洲区域内的贸易(非关税壁垒和关税措施是非洲区域内贸易的严峻挑战)带来严峻挑战,从而就非洲区域而言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此外,资源出口在非洲经济中占主要地位并且非洲的制造业十分落后。非洲国家并未与发达国家协商使其科技更加现代化,并且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发达国家所实施的非关税壁垒上。其结果就是,非洲的制造业处于世界最落后水平,服务业仍是古老的模式,且对于非洲来说,新发明仍属于奢侈品。换言之,非洲是国际贸易中的最大输家。
  问题是:非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如何从输家变为赢家?非洲国家要优先考虑WTO的帮助,如何通过WTO这个唯一能够协商沟通的地方帮助非洲国家有效地处理诸如扭曲贸易的补贴、负面竞争和“超标准”措施?如何通过协商或WTO争端解决机构来处理“超标准”措施?
  目前世贸组织正在由因为工业化国家制定的多边贸易限制措施和实践而导致其逐渐丧失可信度,因此上述问题是WTO应该考虑的关键问题。世贸组织的许多批评者仍然相信其是为发达国家的利益服务并将会使贫穷的非洲国家更加贫穷。然而情况并非如此,世贸组织成立后的数十年来非洲国家损失数百万美元的事实仍然在继续,是因为发达国家成员方的“超标准”措施完全抵消了WTO所承诺的为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共享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应的经济增长。
  迄今为止,发展中国家以及大多数非洲国家已发现,即便在他们的权利(作为WTO成员方)受到工业化国家的侵害时,WTO争端解决机制也并不能为他们所用,而且,他们通常也不会将案件诉至WTO专家组。本着公开透明的宗旨,为实现帮助发展中国家“……确保在国际贸易中共享经济增长……”的目标,WTO必须在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待遇的规定中,包含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在为了发展中国家利益时,可以将发达国家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诉至WTO专家组的内容。这样做的结果是专家组将会面临更多的争端,因此,可考虑采取一种分权的形式,在各区域创立专家组,并同样把最后追索权仍留在WTO上诉机构。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