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期满返回有关事项的通知|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关于2012年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期满返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1-6 9:17:00 通知
金市组通〔2012〕67号
关于2012年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期满返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知》(金市组通〔2012〕22号)精神,现就做好挂职干部期满返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挂职总结鉴定.请各派出单位通知挂职干部本人,于2013年1月10日前做好挂职总结工作,根据挂职类别填写《县(市、区)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市机关干部到金义都市新区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或《市机关干部到重点工程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一式四份),交挂职接受单位作组织鉴定.各挂职接受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后,一份留存,一份存入挂职干部个人档案,一份送派出单位,一份连同个人总结于2013年1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二、认真做好挂职期满考察工作.2013年1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机关各派出单位自行组织对挂职干部进行考察,挂职接受单位配合,要求在1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察时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市机关派出单位与接受单位协商确定.考察材料存入挂职干部个人档案,并于2013年1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三、妥善安排好挂职干部返回原单位后的工作.2013年1月25日后,挂职干部可做好工作移交,陆续返回原单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原来培养锻炼的目标和挂职干部现实表现情况,认真研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岗位,职务上不低于派出前的职务,对表现突出的,应予优先提拔任用.
附件:1、县(市、区)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2、市机关干部到金义都市新区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3、市机关干部到重点工程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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