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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度立制】 立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20 03:51:22 影响了:

  摘 要:当今企业对制度越来越重视,然而,却鲜有企业就如何对制度本身进行管理制定制度,这成为企业在制度管理工作中立制不严肃、体系不健全、宣贯不到位的原因之一。本文深入企业制度管理实践中司空见惯的模糊领域,针对制度管理职能的归属、制度体系的架构、制度建设的原则、制度的形成、落实和回顾等问题,就企业为制度立制的缘由、意义、时机、方法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管理 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c)-0175-02
  正如“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一百年前所说“未来,制度是第一位的”[1],当今企业越来越重视制度,甚至将其视为生产要素,或提升到“制度资本”的地位[2]。因此,制度浩繁、规章庞杂的企业比比皆是。然而林林总总的制度中,对制度本身进行管理的制度却不多见。这恰是许多企业在制度管理工作中立制不严肃、体系不健全、宣贯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为制度立制,制定《制度管理办法》或者类似的规范(本文统一使用《制度管理办法》作为该类规范的名称),是企业制度管理的基础。《制度管理办法》之于企业,正如《立法法》之于国家,是针对企业所有制度而制定的系统管理规则,对于提高企业建章立制工作质量、实现制度体系化、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有着重要意义[2]。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已开始实践,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管理制度管理规则》,并作为公司管理制度中的一级制度[3]。
  《制度管理办法》应规范制度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管理机构、制定原则、框架结构、审批权限、制定流程的各个环节、内容要素、文本格式、发布和归档、落实、评估和回顾等(见表1)。在我国企业的实践中,制度管理存在诸多似是而非的模糊领域,如是否需要一个职能部门来统一进行制度管理?制度的体系性究竟如何体现?制度的审批权限是怎样的?又是谁赋予的?是否需要制定统一的制度制定规则?不同的制度是否应该具有大致共通的架构和内容要素?制度“落在实处”为何总是一句空话?本文将重点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入手探讨如何“为制度立制”。
  1 制度的管理机构是谁
  企业的制度分为人力资源制度、财务制度、生产和产品质量制度、安全制度、研发制度、市场和销售制度、法律事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多种类别。这些制度一般由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头负责起草并落实。但宏观的制度管理究竟由谁负责,却常常是空白,有些企业想当然地认为制度的印发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部门等是制度的管理部门。要改变制度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企业首先要明确制度的管理机构。
  在企业的实践中,有些企业设置了制度管理委员会,有些企业由法律事务部、或政策研究室、或企业管理部、或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度的管理,还有企业设置了首席制度官[4]。只有管理机构明确了,才谈得上对制度的统一管理。无论由谁承担制度管理职能,其职责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制度管理规范。
  (2)制定制度制定流程。
  (3)制定制度建设规划。
  (4)督促、协调各部门进行制度起草和意见征集。
  (5)安排对制度的审核。
  (6)检查制度培训和落实情况。
  (7)组织对制度的评估、清理和完善。
  (8)整理有效制度清单等。
  2 制度体系的架构是怎样的
  企业制度大体分为三个层次(见表2)。
  第一层次:《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法》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章程”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公司章程》是企业一切活动和制度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现代企业的“根本大法”,具有权威性、唯一性、根本性和不可随意更改性。《公司章程》的制定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如《公司法》)和公司经营目标、范围、规模等,由股东或董事会(筹)酝酿,最终经股东会通过。法人治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般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
  第二层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是董事会的职权。但对于哪些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法》中并未明确,应由董事会根据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人、财、物、权、法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如《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采购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通常由经理拟订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度管理办法》是企业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应属于基本管理制度范畴,效力仅次于《公司法》和法人治理制度。
  第三层次:“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这是经理为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能而制定的制度,是基本管理制度的细化。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是经理的职权。有些企业又将具体管理制度分为若干层,如“制度”、“办法”是对某一方面工作做出的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需由经理批准;“规章”、“规范”是对某一项具体工作做出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可由经理的被授权人批准。具体的技术规程、部门业务的操作实务、转发性质文件、指导意见等是否作为企业的具体管理制度,应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制度是由众多规则文本组成的制度群。制定制度的框架、划分制度的层级、厘清制度的效力渊源,有利于企业做好内部制度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明确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责界限,同时,也是确保企业制度管理工作合法、科学、有序进行的要求,其中制度制定主体和审批权限的明确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是制度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3 制度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由于企业立制与国家立法具有同构性,我们可以沿用《立法法》的立法原则作为企业立制的原则,即: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和科学原则。其中,由于《公司章程》被称为企业的“宪法”,我们可用“章程原则”代替“宪法原则”。
  章程原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载明了公司的经营宗旨、财产状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机构的产生和职权等,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企业立制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为实现企业的经营宗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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