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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一拍的抒情|超好听抒情慢的中文歌

发布时间:2019-04-01 04:00:40 影响了:

  水之畔   婴儿湖。江南腹地最后一块蓝宝石。湖水的瞳孔倒映着各种花草,它们有好看的衣裳。湖水还倒映着我的小木屋,我就地取材的时候和几棵杉树商量过,它们接受了我使用斧头的想法。还有几朵云,在经过木屋时就留了下来,它们也爱上这个地方,它们是爱漂亮的小姑娘,愿意做我小木屋的发夹。在这里,我不需要闹钟,我有两只知晓黎明和黄昏的公鸡,一只累了另一只也会告诉我时间,事实上我并不需要知道精确的时间,我只是喜欢公鸡。母鸡有三只,它们会准时下蛋,为我准备唯一的“荤菜”,如果它们下蛋累了,我就用鸡蛋孵出会告诉我时间的公鸡和会生蛋的母鸡,我对年龄大的公鸡和母鸡保持养老送终的态度。还有一群鸭子,它们也会下蛋,最主要的是这么漂亮的湖水,没有鸭子怎么能行呢?没有它们,我就看不见湖水的生命。我不需要再喂养其他家畜,因为在这里没有买卖,我也没有肉食的需求,最多我再养两条狗,因为狗是人最好的朋友,它们在衰老之前会为我生几条小狗,我对年龄大了的狗也保持养老送终的态度。我会种很多祖母和母亲种过的蔬菜:青菜、韭菜、卷心菜、长豇豆、扁豆、萝卜、青椒、茄子……我热爱它们的身体,像我的胃一样素。我最后要做的事,就是找一块好看的石头,记下我的生平和享年,留下一点信息告诉过路人我曾在这里生活过,然后抓一把种子在一块向阳的坡地睡下,它们会在我躺下的地方汲取我丰厚的肥料好好生长……婴儿湖,一个虚构的地方,纯粹得令我无法写下去了,原本《湖畔》的开头只能作了这篇文章的开头。因为湖只是水的一部分。
  说到水,人们会大谈湖鲜、海鲜、江鲜、河鲜,原来鲜也是有名字的。鲜,我只吃这个字的一半,左边的。鲜是很美的字,有些妖娆,但对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从餐桌上去认识一个地方,实则胃里山河,毫无诗意。我相信,每一个好动物都会有一个好性格:亲水。因为受河流养育,也就随河流流淌,这些好动物们慢慢分流出感恩戴德和恩将仇报两支不同性格的群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长江东流水,在距今300万年—500万年之间才好像成了一个固然的语句现象;浪花淘尽英雄,是任何时候都成立的语句现象。古长江的流向和现在完全相反,经历过印支运动、燕山造山运动、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有了现在的模样。我看了很多地质方面的书,写这么一段,想简要告诉一下如我一样之前可能并不知道的朋友我们母亲曾经的仪容。还想说的就是,在古长江没有形成前,我的江南还在茫茫大海里,所谓沧海桑田,只是时间在左右颠晃一张筛子。“大海在摇晃,在动荡,在掩盖,像一个溺爱的母亲,不断地爱抚着她的头生婴儿———陆地”,我现在读泰戈尔的这段文字,更接近了那颗感恩的心。在水面前你所能做的是尊重,没有什么英雄,长江西流的时候不要说还没有英雄,最早的哺乳动物才刚刚出现。
  几年前,我在山东东营的黄河入海口喝酒,就着蔚为壮观的水,真有“半盘月亮充饥,一碟北斗下酒”的豪情,原来水是能壮胆的。到现在我还老吹牛,那年喝酒可是在黄河入海口啊!黄河虽为华夏子孙的母亲河,仿佛与我关系不是太大,就像一个伟人他既不是我亲人也不是我朋友,与我也就没什么感情。我的母亲河是长江,我出生的小镇离长江也就几公里,她随便一条小支流就养育了我的祖祖辈辈,所以我会写“我是一条河的主人,我坚信/沿着河流就能找到出生地/我就是永不迷失故乡的人”。我很早就知道长江的源头在唐古拉山主峰、各拉丹东雪山南侧的沱沱河(这河的名字感觉有神圣的宗教色彩),到了启东才知道长江奔腾了6363千米后,在这座城市的一个小镇平静地和海吻了。因为东海和黄海在此分界,所以长江的上嘴唇吻了黄海,下嘴唇吻了东海。这一吻就是山河壮丽!寅阳镇的圆驼角(这地方的名字感觉也有神圣的宗教色彩),江苏最早观日出之地,三水交汇(犹如南通的文化,融汇吴越、荆楚与齐鲁),因为行程仓促没在这个地方住夜,没法就着三水喝酒看日出,所以把美好期待暂且搁一搁,那么我就可以找个借口再来启东。等我在此喝过酒看过日出了,我可以不再吹以前的牛,我要说那年我喝酒可是在长江入海口啊,喝得日落日出!或者吹更大的牛,我一夜喝酒黄河入海口一夜喝酒长江入海口,星辰为我舞山河为我流,羡煞李白。
  我看过的海,最有趣的是北海(突然站在了一个天气预报里常听到的地方面前:北部湾),最漂亮的还是在海南。人们常说什么什么美得像画一样,海南的海就是画,就是你房间的窗帘、温柔的妻子,海南的海好像盛誉于平面风景。我最近看的海是启东的海,它是立体的容器,有你可以进入的父性胸膛。我觉得大海有无数只乳房,吕四是其中的一只,这样的海不是为了好看,是为了让含住乳头的渔民们知道果腹的苦辛与满足。沿途的风力发电塔缓慢舞蹈,把城市生活的节奏熨了一下,我感到浑身松软。尽管海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浪花也有点坏脾气,但鸥鸟还在海面努力地飞,它的优雅教会我内心的强大。我喜欢生长着丰富水生植物、沼生植物、盐土植物的黄海湿地(全国最大的滩涂湿地),还有约132种鱼类(包括白鳍豚、中华鲟、江豚、白鲟等濒危洄游的水生动物)和甲壳类、贝类、多毛类、蛭类等27种底栖生物生活在这里;我还喜欢启新沙,来此栖息越冬的天鹅、白鹳、白头鹤、丹顶鹤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的鸟类有160种),书写着温情的诗句和柔情的标点,它们是汉语的起源。我想,有鸟愿意生活的地方肯定是个好地方,使我想起玛丽·奥斯汀遇到的采金人,“他大概从来没有意识到,他是多么地依赖那些动物和树木,它们带给了他人人都需要的家和朋友般的感觉”,他,也不妨说是大多数不懂得享受幸福的人类。
  若要在宣纸上写纯净的诗,你首先要有一颗诗意的心。我在写一个地方的美丽时也不避免数落几句,并不是危言耸听。《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4》公布的数据是中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五类水体占三成左右,所谓劣五类水体属于毫无用处的臭水,这是你所认识的可爱的水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原本渔夫奉劝屈原豁然面对世态之言,在两千年后的水现状面前几乎成了不真实的生活现象。而此刻那个数据的年份上又过去了六年。黄河入海口也好,长江入海口也好,我的酒还能喝下去吗?酒也是水做的。
  我常想,为什么会把太阳系第三颗行星称作蔚蓝色的星球?其实这个星球只有一个海,或者说这颗星球就是一个海(海字包含每一种水),它是水做的星球,它甚至更加适合使用另一颗行星的名字:水 星。长江和黄河也都要入海的,所有的陆地、高山和荒漠只是海这件衣裳上的小补丁,动物和植物是补丁上的小花纹,人类不过是花纹里的小线头。每一个人都活在水之畔,海不就是水吗?这颗星球早已谈不上蔚蓝色的了,因为逐水而居的好动物们慢慢分流出感恩戴德和恩将仇报两支不同性格的群体,前者还是好动物,后者是不应该属于这颗蔚蓝色星球的人类。
  看石头
  我在仙寓山的溪水边看石头,翻来找去没能捡到一块石头,这让我很难过。小时候我总能拣到石头,它们有可爱的样子、美丽的皮肤,它们也有五官,可以微笑,可以说话,看得见我也听得见我的赞美。而现在我觉得在溪边捡拾一块石头是需要想象力的。爱米莉·狄金森就用一片三叶草和一只蜜蜂铺就了一片草原。我每次去远方,总不愿多带行李,惟独不敢落下阅读万物的虔诚情怀。原本这次不打算来皖西南了,这一带地方来得多了已没什么感触。我总觉得去一个地方就是寻找感动的过程,感动在这个平面年代已经属于一种珍贵的立体品质,它的根须深深扎入威廉·布莱克“从一粒沙子看到一个世界,从一朵野花看到一个天堂”的诗句里。
  池州对我而言,犹如故地。几年前,我在省作协青年作家读书班学习时,曾经到过石台的牯牛降,那是个很清净的地方,呼吸秀水青山里的空气可以涤荡人的心灵,于是我带着家人和朋友又来了几趟。直到来牯牛降的人多得已像漫山遍野的水,像一种灾害,才感觉不值得再来了。此次池州之旅,心情并不是太好,在这个李白为之写了十七首《秋浦歌》的土地上,已经找不到特殊的气息与痕迹。但不能说没有收获,以前因为汾酒的缘故,我以为杜牧找的杏花村在山西,这次终于纠正了过来并觉得惊讶。然而当我站在杏花村里时,远比当年的杜牧落寞,甚至迷茫。“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在晚唐会昌四年至六年(844—846)任池州刺史时,找个酒家还有漫步过程的乐趣,那个“遥”字充满温情的期待。如今这个遥远的村子已经在城市的中央了。如果杜牧是现任的池州市长(当年的刺史相当于省长),杏花村大概傍依着市政府大院。杏花村里没村长,也没村民,装满了膺品的石头和碑文,除了一头母牛和一头小牛因了当年杜诗描述的需要而布置还能带来一丝暖意外,可以说我宁愿杜牧的杏花村在山西,我就可以多了一次远行的打算。去皖南最适宜的季节,也许就是杜牧的清明时分,至少还有养眼的油菜花遍地金黄。
  九华天池的景点几近无趣:金蟾吐币、小天池(火红年代、龙憩亭、法海寺遗址、龟趣天成)、冰河巨石阵(罗汉守天门、大脚印、鸟巢、翡翠石、天河瀑布)、大天池等,一路听小导游十分单调地解说,所谓单调就是对那些石头干瘪的想象,一会金蟾望月,一会青蛙望月,你说闷不闷?青蛙和蛤蟆是有区别,但放在远处的山头还能有多大区别?前一个望月的是蛤蟆,后面的就别望月了,我看着就像迪斯尼的米老鼠。翡翠谷里明明有个鲜活的“巨蟒吐信”,却只是经过听不到任何解说。看石头真的需要想象,这个地方缺少诗人。然而我很庆幸没有放弃这趟池州之旅。当我惊诧地立于“神树抱石”这处景点时,我的内心一下子汹涌澎湃,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人类所有领袖都不配用的词语:伟大。
  一棵500岁的枫杨树(南方也叫馄饨树)将根柔软地铺在那块大岩石上!一匹神奇的生命瀑布!让我想起家里两个多月大的张简之正紧紧含住他妈妈的乳头。其实一棵500岁的枫杨在一座大山里不足为奇,只是拥有了一个值得尊重的年龄,是一块石头托起它更值得尊敬的尊严。你不妨想象,500年前一只鸟雀衔来一粒种子,这颗种子在石头上睁开了眼睛,在日月的照顾下,慢慢长大,开始了神圣的生命旅程。当然,种子的母亲肯定是枫杨,种子的奶妈本来是泥土,却由一块石头开始了500年甚至更久远的漫长哺育。我看见了石头那颗温和的心灵。但我并不喜欢用“神树抱岩”为这个景点命名,过于主宾分明,石头似乎只是一个衬托。我想,这是一棵平凡的树,唤醒了石头有血有肉的灵性,它们相互成全融合成伟大的一体。如果这里也算作我的山河,我会为它们取一个温和的并列式名字,没有任何渲染的色彩,万物平等,就叫“石与树”。
  树旁的铭牌写得打油诗般邋遢:“这棵枫杨树,属胡桃科,学名Pterocarya stenoptera,500岁。吸日月精华,有求必应,神树抱石,相依相生,永久同心,婚纱摄影必到之处”———又一次归属地的无知广告创意!一棵树与一块石头五百年的梦也许将被踩碎。我出门很少拍照,但我非常想和这树这石头合影。摄影师让我把外套脱掉,说是衣服的颜色和背景太接近了。这个专业性建议反而让我更不想脱掉外套,我想不妨就拍树和石头吧,我充当一次背景。让我隐入它们像麻雀隐入土地。
  又想起那年结婚旅游去海南的天涯海角,好些人在感叹不就是两块石头吗?不错,只是两块个头大一点的石头,但这两块石头由于地理版图的缘故,它们拥抱大海与天空变得无限辽阔。其实我依然想说的就是,去一个地方就是寻找感动的过程,哪怕只有一丁点。一棵树与一块石头相守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我就有了收获。否则,你就成了卞之琳《断章》里的主角: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难道不是吗?你没有看到周围的一切,周围的一切却都看着你。
  生命线
  午夜读弗朗西斯·雅姆的诗“孩子们在大花环下跌跌撞撞地跑着,跟随着衣着朴素的温和的祖父们”,突然想起如我年龄的伙伴,在那座村庄里再没有“祖父们”这样一个活着的复数名词。祖父们已经集聚在那块小小的墓园。且想起世事常有不幸,一些同龄人转眼也已不再谋面,偶尔翻起手机,还能看到他们的名字和不能接通声音的数字,或者是QQ上不再亮起的图像。不免心生感叹。
  日前收到一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教材《现代诗歌选读》(苏教版语文选修),里面收录了中外许多我所热爱的诗人和诗歌:《我爱这土地》,艾青(1910—1996),浙江金华人,中国现代诗人,作品有《大堰河———我的保姆》等;《亚洲铜》,海子(1964—1989),中国现代诗人,作品有《土地》等;《十月》,希梅内斯(1881—1958),西班牙诗人,作品有《牧歌》等;《我低头看田野,我仰面望上苍》,叶赛宁(1895—1925),苏联诗人,作品有《再见吧,我的朋友,再见》等……其间也收录了《大地与天空的距离》,张羊羊(1979—),常州人,中国现代诗人,作品有《庭院》等。
  我为我的作品能和孩子们的心灵进行一次愉悦的交流而感到无比开心,令我为之深深感动的是那个括弧,以及括弧里的横杠,在大部分诗人的简历所拥有的括弧里,两个数据贯穿了一生简短的秘密,而我的括弧还缺了一个数据。这个数据我在诗歌《简历》里有过:1979———2054。我曾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传统观点设想过自己的终点,七十岁的旅程不过分奢侈,也不疲惫。出生的年月业已确定,可我真有能力为自己右边的括弧填下另一个四位数的公元纪年数据吗?
  有几次,不同的朋友给我看手相(据说男人左手的掌纹中有一条是生命线),同样的结论是我的感情线很稳定我的生命线很短,活到五十多岁,反正六十岁不满,有模糊的几近十年的时间出入。虽然我不相信手相之类的事情,但因为未知的空间总具有一点神秘性,我还是有点担忧。坦白说,我希望活得再稍微长远些,因为我爱这个世界和世界赋予我的亲人(尽管我对所生活的这片土地现状的态度,已经有点像玛丽·奥斯汀《少雨的土地》里的矿工或牧人一般,面对沙漠时他们咒骂这片土地,却又总是回到她的怀抱里)。我觉得,三十岁是个具有了虚构死亡的能力和可能的年龄。三十岁的时候,目睹了太多的无常,才发觉曾经以为以一种“七十古稀论”来倒数自己的活着的时光是多么愚蠢又可笑,仿佛死亡是一个确定的倒计时,当减数还远远大于自己本身的年龄的数字时,总觉得死亡还是那么的遥远。而日子一天天不紧不慢地滑过身体,那个减数也慢慢小于自己的年龄了,这份惶恐和不安时时袭来,与自己有关的时光已不是很多,像冬日的麻雀般啄食眼前的一小堆秕谷时,须小心核计着。
  阿巴斯在《何处是我朋友的家》里提了个好问题:一个做过木匠的老人和一个孩子在黑暗中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路其实并不长,老人的喘息声仿佛叙述着光阴赐予他的缓慢。老人不断地对这个年仅八岁的孩子发着牢骚:这些房子的门窗都是他亲手做的,用了四十年也没有坏。可是新房子都用上了铁门,铁门一辈子都用不坏,一辈子有那么长吗?一辈子有多长?六十年一甲子,人这种动物的生命大多超过了一甲子,活到1.5甲子的都可以称耄耋了,看那两个字就够复杂的,仿佛造房子般将生年所有的苦乐哀伤积聚、堆砌了起来。我还假想过,如果一辈子折算成七百年将多么幸福啊!我的一生等于100年的童年期加100年的少年期加200年的青年期加200年的中年期加100年的老年期。我会拥有那么久的快乐的童年和少年生活,在我美丽的村庄边摘野花、捉蜜蜂、捕小鱼。可我也必须经历漫长的失恋时光,要读太多无聊的功课和美丽的谎言,要更久才能遇到所爱的人结婚,在320岁的时候见到我的孩子张简之的模样。我青年期至中年期的还房贷的二十年会变成两百年,我要欠我亲爱的祖国这么久的债……我面临的问题好多啊,最重要的是我要那么长的老年干嘛呢?我要沉浸在怀念父母的悲痛里,甚至是怀念妻子的悲痛里,如果我的妻子活到八十岁的话,我的过世会让我弥留之际很不放心不会做饭的她在尘世一百年的一日三餐。即便人一生的快乐时光多余悲伤的,三代人之间也将轮回着悲痛久远的宿命。
  我可不想活得这么长,因为我只要活着就要写更多的字。因为我写字会常写到我的妈妈,每次要写妈妈时,我的心情肯定比较难过,我总觉得妈妈是被我一个字一个字写老的。我依稀记得父母年轻时的容貌,父亲背着我走进乡村小学那一年他29岁,如今我已经是32岁的人了,所谓岁月催人老,这是一个最简单最真实的例证。记忆是会说话的,那个括弧里左边数据的出现就开始说话了,一直说到右边数据的出现。我固执地认为人最幸福的事是能够靠记忆取暖。三十岁所拥有的记忆宛然一座富矿,幸福的富矿。你可以看着孩子慢慢长到自己的三十岁时的样子,也可以看着自己从三十岁慢慢地长成父亲的模样。这样一个苍老的过程其实很美丽。
  而今我的孩子还没长牙齿,我的第二轮牙齿又脱落了几颗,有时候觉得牙齿也可以成为一个人的编年体。我甚至都在小心翼翼地关心着一颗已经无可救药的牙齿,每天刷牙都不会忘记给它清洁一遍身体。我舍不得拔掉它,尽管它令我度过了近半年疼痛难耐的日子(因为牙龈的肿胀、牙齿的移位,它影响我的舌头原本就笨拙的吴侬方言的发音,我还是舍不得与它的别离)。病痛在拆散着我们的身体,直到最底限,我们就真的要离开了。而这颗牙齿在的时候就会提醒着我,前三十年对坚韧物质撕咬的惩罚。
  这个年龄状态,我开始喜欢契里柯的《一条街的忧郁与神秘》,淡黄色的街道以暖和的姿势通往狭窄的世界,一个滚着铁环的背影开始了无尽的旅行:无路可走的时候是不是会惊觉,一生走过的路不正是一条用来回首的路吗?那个滚铁环的小女孩可以在一幅画里永远那么快乐地前行,永远,铁环也永远走着那幸福的路,仿佛一个明亮的梦境,那里有我简单的童年生活。让我也住进一幅画,忘记时间和地点,永远当一个孩子。我左手掌纹上的生命线也就停止了生长。
  牧羊人
  当我和一个牧羊人迎面走过,我们彼此用微笑打了个招呼,然后两条白色的河流相向而去。如果在一瞥间,我感觉到我拥有的白色河流要比他的宽阔,我的身体内就涌起一股幸福的暖流……时常有这样一个景象在我眼前浮现。这些年,我隐隐地感觉到羊和我之间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因为羊的缘故,我正努力向素食主义潜行,我甚至在清洗炖汤用的鸡爪时,也好像在洗翘着兰花指的粉嫩的女性的手。如果不是妻子不谙厨房之事,我实在不想烹煮这些菜肴,这大概也是一种病。两位“医生”是我的病根。一位是并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却无私地在那块荒地上播种绿色希望的牧羊人艾尔则德·布非耶,另一位是看见了万物的终极平衡“草食泥土,草被草食者食;肉食者食草食者,肉食者被泥土食”的先行者苇岸。
  我的身后有这两位已故之人的眼睛。慈爱的光芒穿越时空,支撑起我摇摆又微弱的信念。我好像提前返老还童了,心灵越来越像一枚手剥笋。老幻想着有一天,回到二十多年前那个窗明几净的课堂上,在语文老师布置完诸如“我的理想”之类的命题作文后,拿起铅笔毫不犹豫地写下:牧羊人。当然,这并不是我熟悉的职业,但我可以像一个熟悉土地和节气的庄稼人一样,在冬天的时候眼前就有了春天的田野。想像可以让很多东西变得简洁。刹那间,蓝天、白云、草地、河流……聚到了一起,我就生活在美好事物的交集里,周围只剩下纯净的词语,那条曾经占据我悲伤记忆的狗还会再次复活,它换了新的身份证:牧羊犬。我们一起看护着羊群,走着大美的路。
  看护。多么温情!可事实上,我的生活里羊群并没有走过草地,它们只经过餐桌。它们像难民一样遇难。和我一桌吃饭的人,总有一个人会多享一点口服。比如烤羊排一般以一桌人数上的,每人一根。我想羊排应该是香酥可口的,只有啃羊排的时候一桌人才突然安静下来几分钟,每个人表情投入津津有味地啃着。那静下来的片刻,只有我独自在呷几口酒,看着他们油亮的嘴角,没有人会注意我在想些说出来他们会感觉很无聊的东西———羊排,排骨大概是脊椎动物的肋骨吧,肋骨是不是就是我的胸膛?
  所以我没有过牧羊的喜悦,只有悲伤。这悲伤就像城市的某个角落,还能看见几朵婆婆纳,蓝盈盈地微笑。谢谢她们,没有放弃这个世界;谢谢她们,在我悲伤的时候,还能采集到蓝盈盈的微笑。我第一篇写羊的文字,缘起读了苇岸的《上帝之子》,一句“那吃草的,亦被草吃;那吃羊的,亦进羊的腹里”深深击中了我的心灵。自此我开始了生命伦理的久远思考,我的文字也围绕着这份思考卑微地生长,自此杨键“写作是我的第二次耻辱,第一次我是人”的双重耻辱感伴随着我,自此我生活在“自然”与“文明”两个词语的夹缝里。想起牧羊人艾尔则德·布非耶把30只羊减少到4只,是因为羊群对树苗造成威胁,他在那块荒地上不断种植,以一己文明之力反哺自然。当1939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所需木材从他1910年种植的橡树林砍伐时,他在30公里外默默继续着这份事业,两次世界大战被他关在身体之外。
  牧羊人。一个带有北方色彩的诗意词牌。我读了一本书《以自然之力恢复自然》,看到一张悲凉的图片:饿死的羊群。大概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诗句自小已将小草的旺盛生命的概念塑造于我心,我觉得草无处不在,作为食草者的羊,是不可能为食物忧愁的。当我知道在人类欲望面前,美丽植物只分经济与非经济时,干旱并非天灾,而是大面积种植橡胶树和桉树。风沙陡起,大地荒凉,那些弱小的羊儿怎么办?
  羊吃饼干吗?也许也吃,奶油的,夹心的,苏打的……我没试过。我喂羊时的年龄没有多余的饼干,自个儿也很少吃到可口的优质饼干。我现在基本不吃饼干了,身边也没羊可以试一试。饼干的主要原料是麦子。我初中的时候有个同学,父母养了只羊却常不在家,好像养只羊是他的功课之一(小时候割草确实是孩子的功课之一),他放学回家来不及割草了就喂它麦子。那时读书,午饭在学校食堂蒸,菜自己带,有天他带了一饭盒羊肉炒白菜。这菜的烧法很不地道。问他,他说羊死了,是他喂麦子吃撑死的。
  我曾经养过金鱼,很多条,它们陆续死亡,当我知道死因是我喂鱼食撑死的,我就再没养过金鱼。从此以后,我知道了除金鱼外,能够吃东西把自己吃撑死的还有羊。但金鱼是没有能力判断饥饱的,羊有能力,羊吃麦子不仅吃饱了还把自己吃撑死,只是羊不知道麦子在胃里还会长体积。奇怪的事也就像羊,“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初食不饱,食后渐觉其饱,此易长之验也”,李渔似乎有经验,“凡食羊肉者,当留腹中余地,以俟其长。倘初食不节而果其腹,饭后必有胀而欲裂之形,伤脾坏腹,皆由于此”,人常吃羊肉,所以不会把自己吃撑死了,羊却很少吃到麦子。吃东西吃撑死的羊要比饿死的羊幸福,但这两种非正常死亡的羊同样痛苦,我写这句好像很残忍,羊有正常死亡吗?羊总归还是杀掉了吃的,被杀死却正是羊唯一的正常死亡。
  羊总是让我感到悲伤,我的悲伤一点也不矫情,“我是从远古来的人/迷恋我的青草和白羊/当平原安放晚风/落日句号般宁静/我用远古的微笑/向今世奉献一次悲伤”(《身世》)。我会做个合格的牧羊人,我不会喂它们麦子,麦子可以酿酒,因为我还有一个理想:酿酒师。酿酒、牧羊,大地的诗人歌唱大地。我用背影还夕阳一点淡墨、一缕温情。
  责任编辑:赵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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