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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生活版2018全集 《法律讲堂》生活版内容评析

发布时间:2019-04-03 04:59:20 影响了:

  【摘要】《法律讲堂》生活版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重点推出的法律类法制节目,笔者以《法律讲堂》生活版电视法制栏目报道内容为研究样本,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报告数收集,从报道案例选择、各部门法内容比例倾向性和观众期待度分析等三个层面入手,总结《法律讲堂》开播以来的历期节目在我国当前法治环境中所获得的观众认可满意度,分析报道题材内容选择方面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并尝试提出完善策略。
  【关键词】法律讲堂;案例选择;观众期待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隆重开播。《法律讲堂》以专家主题讲座寓法理和个性思考于案例中或者通过回顾司法历程、认识法理内涵、普及法律知识的形式,着重于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民主法治意识,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展现在普通百姓面前,帮助百姓学法、用法,这在法律谈话类节目中尚属首例。其分为生活版和文史版两种类型,其中生活版为每日18:57首播,次日00:45重播,每期节目30分钟;而文史版每周末播出。通过栏目组几年的努力和改进,《法律讲座》节目日臻完善,成为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全力打造与重点推出的名牌栏目,逐渐在电视观众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和信任度。
  但是,介于《法律讲堂》专家型品质法制谈话型节目的定位,其虽然受到了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的高度重视和重点打造,但是近几年这一节目一直在全国的法制节目中不温不火,当然《法律讲堂》生活版播出的时段恰巧与新闻联播时间相重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预期收视效果的达成,但没有打造出一个强有力的品牌,其背后应该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作为一个通过阐述精解法理内涵、普及法律知识的形式,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展现在普通百姓面前,帮助百姓学法、用法的好节目,如果从节目内容上适应观众的需求,是其节目发展的核心要素。
  笔者特意选取分析2011年8月24日后,《法律讲堂》生活版各系列近一百期节目,配以采取内容数据分析和量化研究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星网站(http://)进行在线问卷调查《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新闻节目收视调查》和《〈法律讲堂〉的收视调查》的调研数据和通过线下查找各机构相关数据统计调查的方法对《法律讲堂》从开播以来的历期节目以其节目选题内容作为研究样本,在对其进行所涉及的部门法类别分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并尝试进行完善策略的探讨。
  栏目选题和案例选择
  《法律讲堂》栏目的一个又一个好听的法律故事是由没有受过专门的播音训练,略带地方口音,既诙谐调侃,却又一本正经的主持人们“讲”出来的。这些主持人大多数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名流,有丰厚的学术根基,有著作或一套自己独到的完整理论;他们有一定的媒体公众形象基础,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主讲“离婚争夺战”的郝惠珍,就是主任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他们可以有的放矢地作长期主题演讲。如节目组曾经请中国房地产领域的资深律师秦兵上电视,制作了十次“秦兵说房”;请郝惠珍上电视,十五次说“离婚争夺战”;请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副主任王岳上电视,七次说“医患之争”。
  这样,一个个与字正腔圆的播音要求大相径庭的主讲,用一种说书的特有方式,讲述这样那样的法律故事,既亲切又新鲜,使观众过目不忘,印象深刻。可是为什么,具备一个这么好的亲民表达形式的《法律讲堂》近几年一直在全国的法制节目中不温不火,没有打造出一个强有力的品牌呢?
  民事侵权和婚姻法方面案件报道数量所占比重过大。《法律讲堂》生活版栏目自开播之日起,就十分重视题材的选择。这个栏目生活版的选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司法领域内的相关知识点;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其出台或修改过程中的社会背景。如《法律讲堂》生活版节目选题:《“车”官司》、《“房”官司》、《职场风波》、《意外发生之后》以及《明明白白看消费》、《婚·恋变奏曲》、《家事》、《法律年话》、《年关家事》、《房之争》等节目,都是选取的我国每年发生的事关老百姓喜怒哀乐的购房问题、离婚问题、医疗事故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生活案件,运用电视手段,呈现的是法律的力量。
  通过量化统计我们发现,在研究时间跨度内,涉及民事侵权和婚姻法主题的节目数量最多,占节目总量的59.5%左右,当之无愧地成为《法律讲堂》生活版栏目的重头戏。然而,究其民法类节目比重巨大的原因,一方面是仰仗此类案件本身新闻要素与民生相关程度最高,每一个老百姓几乎每天都处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要归咎于《法律讲堂》栏目组的选题偏向性问题。
  任何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都有一个对法律进行广泛传播和普及的过程。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法治进程大大加快,每年我国颁布的各种法律和法规数量都呈几何级增长,电视媒体法制节目从什么样的案例切入,试图普及哪方面的法律常识,受众人群的社会层次等,将极大地决定其观众群体的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效果和实现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的要求的不同作用。这就决定了,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创作来说,首要问题是选题和案例的选择。下面笔者就将从《法律讲堂》的受众的年龄学历背景及其期待值两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并尝试进行完善策略的探讨。
  《法律讲堂》观众年龄和学历背景分析。面对激烈竞争收视率的电视市场,法律节目的编导要打造一档优秀法制节目,如何吸收好的案例,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采取悬念的不断设置和破解等好的案情叙述方式去顺应观众探究案情真相的心理要求,[1]将一个本来就充满矛盾的故事讲得悬疑感十足而富有戏剧性,使得观众随着跌宕起伏的案件情节,让观众时而疑惑、时而紧张、时而遗憾,在满足其娱乐愿望的同时又接受了法理的教育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
  作为法制频道的一档谈话节目,《法律讲堂》生活版能否找准其受众与法制的切入点关键是要找出电视手段和受众所需的法制教育内容的内在联系,通过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满足广大观众的需要,才能增强舆论的引导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电视的教育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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