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埃德加·富尔在其所著的《学会生存》一书中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那些不识字的人,而是那些不会学习的人。而要让学生学会学习,整个教学过程必须让所有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在教学中,一方是教师的教,另一方是学生的学,教为学服务,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为了便于阐述,下面仅教学法与学法及课堂结构的角度来谈一点体会。
一、适合学生探究学习的教法和学法
教学方法包含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如何把学生从被动的、苦学的束缚解脱出来成为学习的主体是课堂教学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克服这一弊端,必须从教师的“教”和学生和“学”这两个方面着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愉快教育的探索,研究出适合学生探索学习的教法与学法。对教师来说,首先,须把学生当作一个完整的生命体,而不只是当作认知体来研究。教师必须明确“学”是教学的中心,教师的职责在于“引路”而不是“包办”,“施教之功,贵在引路,贵在开窍”。要坚决克服教师只管授教以及教学中大量使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只有确立了“心中有学生”的思想,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
其次,要将传授知识的过程转变为学生探究知识的过程,使学习具有探索的性质。过去,由于错误地把传授知识的过程仅仅看成是记忆过程,将记忆力代替所有学习能力,结果使本应多姿多彩的学习生活变成了追究分数的精神依托,学生永远不会独立地获取知识,同样直接导致了厌学情绪的产生。因此,掌握知识必须经过学生的积极思考,把传授知识的过程变成教师引导下学生主动探索知识的过程,使学生能在兴趣的驱使下积极进取,主动地对学习内容进行“刨根问底”式的探究。由于这种探究学习需要学生积极思考,大胆推测,反复求证等一系列努力,虽然这种努力,有时候在旁人看来是很"苦"的,但是一旦探究学习取得成功后,学生就能从探究学习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最终认为学习是“乐事”而非“苦事”。通过学生自身的努力取得学习上的成功,是学生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容易树立信心,以成为学习源源不断的动力。
再次,树立整体优化的思想。教学系统中,教师所使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所选的教学内容等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都是相互联系的,也都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这就要求教师从整体出发,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加以通盘考虑、全盘安排,以使这些要素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教材,教法为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与之配套的学法,使学生真正做到了学习的主人,其主要表现在自学、讨论、练习之中。自学,是体现学生个体劳动的学习主式。自学时,由于每个学生的认知水平不同,每个人的探究活动要受到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的制约,表现出所采用的旧知识、智力等方式、学习速度上的差异。因此,究竟用哪一项旧知识学习新的问题,要根据学生对已有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而决定。自学时,每个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克服困难的毅力决定了各自的学习效果。
课堂讨论一般分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它是学习过程中的群体活动。在这种群体活动中,仍然是每个学生做学习的主人。同一时间内虽然只有一个人发言,但是其余同学要结合自己的认识对发言内容进行判断、评议、修正、求异、择优等一系列逐步深化的思维活动。总之,在课堂讨论中每个学生均是学生的主人,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各自有了不同的提高。
二、适合学生探究学习的课堂结构
课堂结构保障了教材、教法、学法的有机结合,使教学目标变为现实。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教法,体现教材与教法的结合。如学习新知识时选用自学讨论法,进行思维训练时选用智力运作训练法,认识几何形体大小时选用演示推理法等等。学生在教材引导下掌握探究模式,并且运用探究模式从教材所提供的材料中抽象出概念、原理,体现教材与学法的结合。学生学习同一教材时,有与之配套的教法和学法,教法保障学法的顺利进行,学法保障了教学实施的质量,体现了教法与学法的有机结合。教材与教法、教材与学法、教法与学法三者的交叉结合,课堂教学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教材、教法为学生做学习的主人创造条件,学法使所有学生做学习的主人落实在学习过程之中,课堂结构使教材、教法、学法各自的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三者的有机结合,实际发挥出的效能又能远远大于各自的功能,有效提高了教学的质量。
在教为学服务的教育思想指下,适合学生探究学习的教学结构,能够促使所有学生真正做学习的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