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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养狼姑娘的“格林”童话:李微漪和格林最新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3 04:26:20 影响了:

  狼对我很友善,可现在这只小狼是要天天养下去的,万一哪天野性大发,咬我或者咬到别人,这可怎么得了?等他很快长成大狼,又在哪里寻找活动空间呢?   李微漪,生于川西,长于成都,画家。在恬静优雅的外表下,李微漪是个热爱自由、野性狂放、好强执著的姑娘。她喜欢四处游历,做着最喜欢的自由职业画者的工作。
  在2010年的一次若尔盖草原写生中,李微漪无意中找到了一头出生仅五天,奄奄一息的小狼崽。她用了几天的时间,喂食喂药,把这只小狼崽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而为了更好地救治小狼,李微漪做了一个在常人看起来大胆的决定:把小狼偷带回成都。
  回到成都,李微漪便把小狼藏在自己的画室中,并给它起了个名字:“格林”。“《格林童话》中,狼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并逐渐变成一种主流意识。而对于我的‘狼子’,我希望重写一篇属于它自己的《格林童话》。”对于格林的名字,李微漪解释道。
  格林长得飞快。 “我知道它本身不属于城市,但它既然在这个地方,我就要尽量让它感受不到任何禁锢。我几乎每天24小时的陪着它,并且尽量去放纵它的野性。”
  为了与格林建立一种真挚的、互相信任的关系,李微漪把自己变成了一只狼,“我很少用恃强凌弱的方式对待它,除了有一次,为了和它争地位,我用了狼的方式”,回忆着与格林相处的点滴,李微漪的脸上泛着笑:“有一次我俩在戏耍,它居然开始撕咬我,表达权威。我热血上涌:它敢挑战我,我就要用它的方式让它服软!于是我也像狼一样,扑在地上,张嘴咬上了它的脖子!直到它眼睛里慢慢褪去挑衅的神色,我才松嘴。这是我第一次用狼的方式解决狼的问题,后来证明,这是它能接受的交流方式。”
  除了在家的交流,李微漪也像遛狗一样,带格林去公园散步,面对城市的车流、人群、霓虹灯,狼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养到两个半月后,李微漪意识到,如果还要尽力保存格林的狼性,不磨掉它的棱角,就要将格林在草原放生。
  
  【草原生活】
  在安全的囚禁和危险的自由之间,我和亦风都站到了狼性立场上,终于为他选择了危险的旅程。格林,你就在这里练就你的生存本领吧。
  然而所谓“放生”,并不仅仅是将格林带回草原放走那么简单。不但要让它有恢复野生动物野性的过程,更要在草原找到归属感。两个半月后,李微漪带着格林,来到若尔盖草原上一个朋友的獒场,住了下来。“为了让它以后适应狼的生活,我先让它与其他物种的动物接触,逐渐适应草原生活。”
  藏獒与狼是天敌,更何况獒场的六只藏獒,分分钟就能把格林“六獒分尸”。然而格林却非常聪明,在獒群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如果藏獒欺负它,它还会用智慧反败为胜。最终,格林与那六只藏獒和平相处,成为了獒群的好兄弟和朝夕相处的玩伴。
  在獒场呆了近一个月,李微漪患上了肺水肿,咳嗽不断,甚至还时不时地吐出些血泡泡。格林仿佛感知到了她的病情,接连几天,它不再四处觅食闲逛,也不再回到獒笼中睡觉,而是雷打不动地卧在窗边陪着李微漪。
  “有一次我正睡着,就听窗口有动静,格林正用它的狼头撞击着玻璃,一点一点地挤开窗户,然后看到它含含糊糊地叼着个东西甩进我屋里。”李微漪挣扎着爬起来一看,居然是半只野兔!那是格林捕来埋在地里的存粮,以备不时之需的“私房肉”。“这只平时抢食护食的狼,在自己亲人的危难时刻,能毫不犹豫地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从牙缝里挤出来献给我,这真的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狼的爱。”回忆起与格林的时光,李微漪眼神飘向远方。
  【重返狼群】
  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高海拔的草原并不适合养病,于是李微漪只身回到成都。与格林分别了15天后,她回到獒场,这一次,她决定带着格林往草原的深处走,寻找狼群。
  随着深入草原,格林就像慢慢被唤醒了记忆一样,开始领着李微漪往前走,直到找到了一个狼洞后,格林便不愿离开了。李微漪怀疑,这就是它当初的家,并在那扎了营。在那里,格林遇到了第一只野生狼,这也是它第一次与野生动物接触。
  然而这第一次的接触,结果并不好,格林被咬,灰溜溜地回来了。因为经验不足,李微漪和格林反被那只狼探了营,把她帐篷里的东西都吃光了。
  经历了近一周与饥饿的对抗,孤独的折磨,李微漪与格林互相扶持,从死神手里成功逃了出来。
  回到獒场,“母子俩”休整一新,决定在冬季再闯狼山。“如果错过了这个冬季,格林只有两条路——要么成为孤狼游走草原,饿死、冻死、被人打死,要么被我们带回城市,囚禁笼中,生不如死。”
  第二次深入草原,格林也拉好架势做好了准备。在目睹了格林与百余只牦牛的战役后,一群狼接纳了格林。就此,格林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李微漪最后一次见到格林,是它跟随狼群走后的半个月。“那是在山梁上,当我发现一个围猎的狼群里面有格林的时候,我就一路喊着它,那已经是一种狂喜的感觉。”李微漪说着,眼睛闪动,仿佛还停留在那磨灭不去的记忆中,“我还没喘匀气,它就扑入我的怀里,我觉得好像是历经生死又碰到一起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不能再跟它分开了,就像最珍贵的宝贝失而复得。那时候我也知道不对,但是被感情冲蒙了。我就拿铁链,要套在它脖子上。格林跟我相处这么久,它从来都是咬掉链子,甚至把整个脚链抢过来扔掉。但是那是惟一的一次,我把链子套到它脖子上它没反对。
  它当时的眼神很纠结,它看着伙伴们走的方向又看看我,但是很安静,任由我套上链子。有的时候或许怎么说都是虚的,怎么做才是真的,格林不会对我说任何的山盟海誓,但是它用眼神和肢体语言告诉我:如果你真想留下我的话,那好,我爱你,我愿意留下。但最后我还是解开了铁链,转身大步走了。只听见格林的脚步来回徘徊好几次,最后走了。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格林走了以后我又在那里坚持了一个月,直到全部的东西都吃净”。
  直到现在,李微漪都会往草原跑,追踪格林的踪迹,也会在固定的地方投食,留下自己的气味。“狼有种很纯粹的爱,它可以用生命去爱。它为了报恩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命。狼的精神和它的情感,是人性中越来越弱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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