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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06-25 09:53:49 影响了:
【摘要】: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我们于6月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我们于6月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经贸、林牧等7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的形式进行。主要听取县政府及法律实施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执法文书资料,察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对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议等。新闻单位配合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具体报道,从而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总的情况是好的,今年与往年相比,食品市场卫生状况有较大进步。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852户,其中生产加工环节114户,流通环节1245户,饮食业等消费环节493户。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严格执法监管,食品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卫生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率逐年上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我们也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自从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对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的措施比较有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食品卫生法深入人心。一是抓住特定节日开展宣传。近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期间,编发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等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万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26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把食品卫生法列为卫生、工商和质监系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宣传。近年来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900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4期,培训18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县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卫生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推动。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责任驱动。制定出台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XX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都与有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是督查促动。县食安办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层层传递压力、反馈动态,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餐饮业的专项整治。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对工业园区企业食堂的检查。两年来,共检查餐饮业536户次,责令整改125户次,处罚41户次,罚款6万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二是开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县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两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4个,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检查校内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个,依法取缔无证食品经营单位1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20公斤。三是开展饮用水水质专项整治。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两年来对县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质进行20次检测,水源水进行13次检测,管网末梢水160点次监测。去年7月份防汛期间,专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各镇、村76个水厂进行了水样抽样监测,防范了经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高危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牛奶、纯净水、啤酒、月饼、街头食品进行了整治,今年又加强了对香肠等肉制品、散装食品、罐头等核查工作,查扣不合格奶粉63袋,饮料、罐头、酱油、酒等2950瓶,干货、饼干等172公斤,没收非法肉及制品587公斤,价值85500元。

  二、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如下:

  (一)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

  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这种意识。

  (二)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

  一是“三小行业”整治力度还不够。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卫生状况都比较好。而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如熟食摊点经营者大多数无健康证,卫生安排隐患比较大。二是部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不准确,不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如个别超市面包房出售的面包上贴了两层生产日期,下面一张上的日期是前一天。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干货摊点销售过期的、甚至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三)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

  面上表现为“两好”、“两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科学性的监管

  目前,全县仅在第一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对进场批发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它在市场之外照样可以售出,而其他市场零售的蔬菜更是缺乏制约机制和处罚手段。蔬菜以外的农产品基本上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建议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我县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好食品卫生法,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完善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地下食品加工点的社会举报制度,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使食品卫生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努力探索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经贸和卫生检疫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状,给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造成很多不利于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因此,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目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往往出现“整治一阵风,过后又老样”的状况,必须 “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研究如何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高度重视种植业、养殖业对食品卫生的影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生产中导致的食品污染

  近年来,有机磷农药污染蔬菜、含瘦肉精肉类等农副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以及水产品、蜂产品中抗生素超标等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卫生法调整以外的非常严重的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种植业、养殖业存在的问题,恰恰又是食品卫生法无法调整的一个领域,执法主体是农业、水产、动物检疫等部门。因此,政府必须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能,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该项创建工作已经启动,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对照示范县验收标准,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为我县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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