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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绝缘 2071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7-20 11:09:48 影响了:

Q/CDT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DT-SCC 2071-2006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2006-04-01发布 2006-08-15实施

Q/CDT-SCC 2071-2006 目 次

前 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管理内容 ............................................................................. 1

4 管理目标 ............................................................................. 3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 3

6 管理流程 ............................................................................. 3

7 运行监督 ............................................................................. 4

8 检修监督 ............................................................................. 4

9 报告和记录 ...........................................................................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绝缘监督管理流程图............................................ 6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绝缘技术监督网络图 .............................................. 7

表1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缺陷、绝缘损坏与事故月、季报表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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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实现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丰雷。

本标准初审人:刘士宏 伊桂英。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张艳春。

本标准批准人:崔树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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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的绝缘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

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DL/T 573—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 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图纸资料。

3 管理内容

3.1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是保证电气设备健康和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3.2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是指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消灭绝缘事故,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3 管理内容

3.3.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反措开展监督工作;通过预防性试验和在线检测等手段,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分析绝缘事故;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3.3.2 绝缘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的专业水平。

3.4 各级绝缘监督人员的管理职责

3.4.1 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3.4.1.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3.4.1.2 定期(每年两次)组织绝缘监督分析会议,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检修、预试和消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

3.4.1.3 组织研究公司重大绝缘事故(含污闪与过电压)和重大设备绝缘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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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 负责组织公司新建、扩建工程中电气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质量监督等项工作,做好新建、扩建工程中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的工作准备。

3.4.2 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3.4.2.1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作好组织协调本公司的绝缘工作,经常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与防污闪过电压专业工作情况,代表公司位与省电科院高压所联系专业工作。

3.4.2.2 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的年度绝缘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执行规程、全面完成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本单位年度绝缘监督工作总结

3.4.2.3 组织发电运行部、有关检修、试验单位及时处理或安排消除预试或检修试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时、如实上报设备预试、绝缘缺陷和绝缘损坏事故、污闪与过电压事故季报表,对危及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上报省集团公司、大唐发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省电科院。

3.4.2.4 参加公司绝缘监督会议、检修质量验收会和绝缘事故分析会,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3.4.2.5 参与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解决绝缘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专业培训。

3.4.3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的职责

3.4.3.1 及时汇总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4.3.2 参加公司的绝缘监督会议、检修质量验收会和绝缘事故分析会,参与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3.4.3.3 建立健全与绝缘有关的运行记录和电气设备运行技术档案。

3.4.4 运行人员的职责

3.4.4.1 运行人员应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3.4.4.2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3.4.4.3 及时填报电气设备运行记录。

3.4.5 检修、维护单位试验专责人的职责

3.4.5.1 组织、督促、检查检修维护部高压试验人员对所维护的设备按绝缘监督计划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绝缘监督工作,编写工作总结。

3.4.5.2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按规定做好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写好试验报告,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并且结论明确。

3.4.5.3 在试验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应向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与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做出书面汇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

3.4.5.4 掌握电气设备绝缘状况,参加绝缘监督、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意见和防止措施,并配合运行、检修人员消除缺陷。

3.4.5.5 建立健全绝缘监督技术档案,不断总结电气设备绝缘变化规律,探索新的试验方法与手段。

3.4.5.6 积极开展技术练兵、技术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3.5 技术监督范围

3.5.1 甲类电气设备

3.5.1.1 1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含蓄能电机)、调相机。

3.5.1.2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隔离刀闸、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压器。

3.5.1.3 200MW及以上发电机封闭母线。

3.5.2 乙类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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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110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不包括所用变)、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穿墙套管、接地装置。

3.5.2.2 35MW及以上至100MW(不含100MW)容量的发电机(含蓄能电机)、调相机。

3.5.2.3 500kW及以上容量的电动机。

3.5.2.4 35kV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

3.5.3 其它设备:除甲、乙类电气设备以外的设备。

3.5.4 甲、乙类电气设备的监督由集团公司和省电科院归口管理,其它电气设备的监督由各发电厂(公司)自行管理。

3.5.5 甲、乙类电气设备的预试计划、缺陷情况、预试完成情况、设备健康状况等,要以监督计划、绝缘缺陷报表、监督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各电科院,由各电科院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3.5.6 甲类电气设备缺陷和危及安全运行的乙类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

4 管理目标

4.1 通过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程与反事故措施;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防止和消灭绝缘事故,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公司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4.2 组织完成每一年确定的绝缘监督考核指标,即电气设备预试率100%、处理率100%、消缺率100%。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设备管理部主任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5.2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人主要负责。

5.3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检修维护部电气主管、安监部主管协助完成。 6 管理流程

6.1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6.2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管理

6.2.1 建立健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绝缘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各级绝缘监督专责人均应接受上一级专责人的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2.2 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绝缘监督分析会议,对发现的重大绝缘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负责对上报的绝缘监督报表的审批工作。

6.2.3 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作好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绝缘工作,经常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与防污闪过电压专业工作情况,制订、督促完成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6.2.4 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应按时完成绝缘监督报表和总结,经设备管理部主任批准后上报给大唐公司和省电科院。

6.2.4.1 将公司的绝缘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的格式于每月3日前报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每年1月5日前将绝缘监督年度总结报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6.2.4.2 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含预试计划,应列出甲、乙类各种设备的预试台数),于每年二月底上报。

6.2.5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应及时汇总运行人员发现的绝缘缺陷,并交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安排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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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检修、维护单位试验专责人应按照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完成绝缘监督工作,对预试中发现的缺陷及时向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汇报,组织消缺;并督促高压试验人员按规定出试验报告,交设备管理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存档。

7 运行监督

7.1 掌握设备的绝缘运行情况,发现绝缘缺陷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消除。重点加强监视那些存在缺陷但还来不及马上检修处理的设备,当发现缺陷发展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7.2 发电机设备的绝缘监督

7.2.1 发电机设备的运行应认真执行《发电机运行规程》和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7.2.2 发电机设备运行中,应注意监视定子线圈,定子铁芯和进出风温度,并做好记录。监督定子及励磁回路绝缘电压表,注意定子绝缘情况。定期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外部检查。

7.2.3 对于氢冷发电机,应注意监视氢气的质量防止运行中漏氢。严格防止向发电机漏油,在发电机停机过程中应特别注意。

7.2.4 运行中应采取措施,严防因误操作、自动装置误动、非同期并列,以及外物侵入、漏水等因素影响,使发电机在出口处遭受突然短路冲击。发生较严重的外部短路以后,应对发电机进行外部检查。

7.2.5 运行中应加强对励磁机的监视。

7.2.6 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工作。定期检测定子测温元件对地电位,正常情况下应小于5伏,防止电腐蚀的发生,定期从发电机排污门排放液体,以监视发电机的绝缘情况。

7.2.7 发电机运行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加强监视。对于危及运行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严重故障或缺陷,应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2.8 备用中的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监视和维护,长期处于备用状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线圈受潮,起动前应检验其绝缘状况。绝缘状况良好后方可投入运行。

7.3 变压器类设备运行绝缘监督

7.3.1 变压器设备的运行应认真执行变压器类设备的有关运行规程,各发供电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现场运行规程。

7.3.2 变压器类设备运行中,应根据控制盘上的仪表监视设备的运行,并定期对变压器的外部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应根据现场规程执行。

7.3.3 对于充油的变压器类设备,应协同油务监督人员,加强设备油质的监测,定期进行油质检验和色谱分析,有异常情况,应加强监视和分析。

7.3.4 定期对变压器类设备的套管进行清扫,保持清洁,防止污闪。

7.3.5 对于接地运行的变压器类设备及部件,必须保证可靠接地。防止出现悬空、虚假接地和接地容量不够。

7.3.6 注意对充油变压器类设备油位的监视,防止设备漏油。

7.3.7 变压器类设备在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对危及设备安全或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停下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3.8 变压器类设备的试验周期、项目和标准,应按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有关厂家规定进行。对于引进设备的运行和试验应按合同和厂家要求进行。

7.3.9 备用中的变压器类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绝缘监测,长期处于备用状态时,应定期充电。投运前应检查其绝缘状况。

8 检修监督

8.1 按有关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绝缘缺陷或薄弱环节改进绝缘状况,保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必须保证检修质量,修必修好防止发生因检修质量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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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电机设备检修的绝缘监督

8.2.1 发电机设备在检修前应制定设备试验计划和方案,试验项目、标准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有关厂家标准执行。

8.2.2 发电机大修前的定子交流、直流耐压试验应在清除污秽前热状态下进行,应在充氢量96%以上或排氢后含量在3%以下进行,严禁在置换氢气过程中进行试验。

8.2.3 设备解体时,绝缘监督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发电机设备内部及附属设备的情况。 8.2.4 检查发电机定子槽楔,端部绑环、各种垫块、机械紧固件是否固定,有无松动磨损现象。 8.2.5 检查定子线圈接头附近有无过热现象。检查定子铁芯压紧情况以及有无压偏情况,检查转子各种紧固件螺丝、平衡块的固定情况。检查转子有无裂纹、腐蚀情况。 8.2.6 检查励磁机轴承绝缘和油管路绝缘。 8.2.7 检查机内是否漏油和定转子脏污程度。

8.2.8 检查发电机冷却系统、出口母线的情况。

8.2.9 根据试验、检查和运行的情况,制定发电机设备大修和消缺计划,对于运行、试验和检修中暴露的设备绝缘缺陷,应由总工程师组织试验、检修人员查找缺陷部位,并彻底消除。

8.2.10 发电机设备的检修严格按有关设备检修工艺规程、导则和制造厂家的工艺要求执行,检修中逐条落实发电机反事故措施的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8.2.11 发电机设备检修中,加强对备品、备件。使用材料的质量监督,防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8.2.12 发电机大修穿入转子和扣盖前均应仔细检查,彻底消除金属碎块、断头和其它一切杂物、污垢,防止定子膛内和端部各部件缝隙内遗留异物。

8.2.13 发电机设备绝缘老化或存在严重绝缘缺陷,必须经过绝缘鉴定试验,报请省电力公司批准,进行恢复性大修,1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备案。

8.2.14 发电机大修中,应对各种试验、存在缺陷、缺陷消除以及大修情况作好记录、大修后提出总结报告。

8.3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的绝缘监督

8.3.1 变压器类设备在检修前制定检修计划和试验计划,检修计划包括检修项目和检修工艺要求等,参照有关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试验计划、试验项目和标准,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有关厂家标准执行。

8.3.2 设备解体时,绝缘监督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变压器类设备内部及附属设备的情况。 8.3.3 检查变压器绕组、引线、铁芯绝缘及固定情况、检查油箱、冷却装置、套管、有载分接开关的状况,检查后做好详细记录。检查充油互感器外部情况。

8.3.4 根据运行、试验和检查的情况,确定变压器类设备检修和消缺计划和重点。对于暴露的问题和缺陷、应由总工程师组织试验、检修人员彻底消除。

8.3.5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严格按有关设备检修的规程和工艺导则以及厂家工艺要求执行,检修中逐条落实变压器类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8.3.6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中,加强对备品、备件使用材料的质量监督,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 8.3.7 在大修前后,变压器类设备的油必须进行强度试验和介质损失角tgδ的测量。 8.3.8 变压器类设备注油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真空处理和注油,真空度、抽空时间和注油速度均按要求进行。

8.3.9 变压器类设备大修中,应对各试验、存在缺陷、缺陷消除以及大修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大修后提交总结报告。 9 报告和记录

9.1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缺陷、绝缘损坏与事故月、季报表见表1。 9.2 绝缘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图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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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绝缘技术监督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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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缺陷、绝缘损坏与事故月、季报表

填报单位: 月、季报时限: 年 月至 年 月 第 页

填写报表说明

1 按甲、乙类设备分别填写 2 设备型号必须按铭牌填写。

3 设备规范应包括电压等级、额定容量、制造厂家、出厂年月、出厂编号。 4 经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写出具体数据(含油色谱分析结果)。

5 缺陷、损坏、事故的概况,必须写的明确具体,如具体过程、情况、部位、数据、尺寸、时间、

产生的原因,若是事故应写明性质(考核事故、非考核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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