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1-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论文答辩决议
发布时间:2019-08-04 09:57:36 影响了: 人
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答 辩 人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培养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制
填 表 说 明
1. 2.
本表内容须真实、完整、准确。
“学位类别”名称填写:哲学博士、教育学博士、理学博士、工学博士、农学博士、医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哲学硕士、经济学硕士、法学硕士、教育学硕士、文学硕士、理学硕士、工学硕士、农学硕士、医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 3.
“学科(专业)”名称:学术型学位填写“二级学科”全称,专业学位填写“培养领域”全称。 4.
本表“学位授予决议书”中:学术型学位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同意(或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注:可另附页
答辩委员会决议(限1200字)
答辩委员会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