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公文范文 >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5-25 15:03:57 影响了: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行政村(社区),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加快推进我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经镇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1、村庄建设规划有序。推行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居住点)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基础设施配套,按照规划居住户数,对单地块一次性安排4户以上联排建房给予2000元/户的补助,用于公共配套建设资金(含居住小区<点>内外的道路建设配套经费)。积极推行空壳自然村改造,做到“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对根据村自身发展需求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及调整的给予50%的费用补助。

2、为进一步改善行政村的办公和公共服务场所,切实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对各村新建、扩建办公用房,要坚持节约土地、控制面积、履行勤俭的原则,在办理相关土地、规划手续基础上,控制在项目申报额度内按审计核定价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含装修)在28万元以内。

3、根据年初镇政府确定的道路建设任务,对各村建设的村级道路实行资金补助,建设标准行车宽度必须2米以上。对行车宽度2米-6米,按路面上部结构造价的30%给予补助;6米-8米的,按路面上部结构造价的50%给予补助;危桥维修、改造、重建的主体工程建设经费,按工程最终审计价的70%给予补助。道路砌浇、桥梁建设所需土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均由各村负责。

4、扶持各行政村的菜市场升级改造,根据年初确定的建设任务,经镇工贸办审核,具体以招投标、验收、审计资料为依据给予适当补助。

5、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单体式处理、集中统一纳管和分散式处理三种治理方式,竣工验收且审计后按接入农户数、户均分别给予400、400元和500元的政策补助。

二、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6、加大特色林果发展与特色渔业等方面扶持。对当年度发展特色林果、稻田生态综合养殖,带动农户成效明显的,经审报并通过相关验收的,镇给予适当配套扶持。

7、加大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扶持。对当年度新发展休闲加工渔业和现代水产品加工、畜禽养殖向畜禽产品加工转型提升、订单农业、农业品牌建设的,经审报并通过相关验收的,镇给予适当配套扶持。

8、加大精品观光农业、休闲渔业旅游、家庭农场等方面扶持。对依托马渚农业主导产业特色基地、新发展或对原有基地进行改造提升的,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示范辐射明显的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按基础设施等建设实际投入,经审报并通过相关验收的,镇给予适当配套扶持。

9、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根据年初确定的建设任务,经镇农办审核,对各村新建的农田主要机耕道路、进水渠道、排水沟和机埠等设施,工程最终审定价在耕地保护资金额度内的进行全额补助,超出部分按50%给予补助。

三、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10、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余姚市级以上当年文化阵地建设创建要求,经验收、审计合格后,按照市里配套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11、新建体育场地。新建标准球场(灯光篮球场、门球场、地掷球场、气排球场)、健身房、宣传窗、综合活动室(含老年活动室)等符合市级规定要求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对门球场补助3万元篮球场、地掷球场和气排球场补助2万元综合活动室、健身房等各补助1万元宣传窗补助0.5万元。

12、业余文体团队。对一年内开展活动频繁、活动效果好、参加镇级以上比赛获奖的业余文体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企业、单位出资组建业余文体团队,投资额度较大,有一定影响的给予单独的奖励和补助。该年内配合镇级层面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以上的由文体部门主办、组织的文体比赛获得前3名的文体团队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市运会青少年组除外)。

13、一村一品。对各村具有地域特色的“一村一品”文艺项目,该年内配合镇级层面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在全镇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奖励。

14、传统民间艺术。鼓励各村(社区)、团体充分挖掘民间艺术,对有传统文化内涵的经文化部门或相关专家鉴定认可的,符合当地文化需求的传统民间艺术,每一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相当的设备、设施的添置,影响力大,档次高的给予特别奖励。

四、改善公共环境卫生

15、卫生设施建设。各村申请新建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经社务办核实,镇政府同意,按验收审计总造价的50%补助到村,补助最高限额控制在每座8万元以内。对旧公厕按标准进行改造,且改造金额控制在5万以内的,经社务办核实,联村组同意,按总造价的60%补助到村,补助最高限额控制在每座3万元以内;对旧公厕进行拆除的,且村级公厕总数减少,每减少一座按1万元补助到村。各村购置符合要求的垃圾分类设施、垃圾终端处理等卫生设施一次性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由村事先申报,经社务办同意,并经实物清点核实后,按总价(以正规发票复印件为准)的50%标准补助到村。

16、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奖励。按镇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要求,镇社务办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保洁和垃圾分类效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并结合村大小,分别给予2—6万的补助。对积极创新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垃圾分类机制且效果显著的,经综合评定后,再给予1—5万的奖励。

17、公共卫生。根据市政府规定,镇财政配套专项经费按预算比例分别拨给各级组织机构。

18、加大农村水环境提升项目扶持。根据年初确定的建设任务,经镇农办审核,对各村当年度实施的水环境整治类项目,根据工程最终审定价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

五、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19、鼓励各村(社区)加大技防、物防、人防的投入力度,对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建造治安岗亭的村(社区),经镇政府登记核准,按招投标额度并经审计的50%予以补助。红袖套小喇叭工作按照专项进行补助,网格化考核以奖代补方法另行补助。

打造特色亮点村庄

20、美丽村庄创建。对当年度创建宁波市级及以上美丽村庄,经验收合格,创建成功美丽乡村合格村的,镇政府按市政府1:1配套奖励;创建成功宁波市级及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1、文明村(社区)创建。经文明委考评获文明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按不同级别给予奖励,宁波市、省级、国家级分别为6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22、卫生(健康)村创建。对当年度被授予余姚级一次性补助1万元;宁波级一次性补助2万元;省级卫生村称号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

23、民主法治村创建。对当年度民主法治村创建成功的,按不同级别给予奖励,余姚市、宁波市、省级、国家级分别为1万元、2万元、3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24、党建全域亮显。鼓励村社开展党建公园、党建示范带、党建综合体等综合性项目建设,对市内外影响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村社给予3-5万元经费补助。

25、对兴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经上级验收合格的村一次性补助3万元。

26、积极举办特色性旅游活动,并且宣传力度大、市内外影响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村给予1—5万元奖励。

七、其他

27、各村实施项目建设应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28、本政策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有冲突的,遵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政策的,择优选择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请补助。具体实施项目由各相关办公室负责登记、报批、核实。

29、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马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渚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马政发﹝2016﹞1号)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废止,原由镇政府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时,以本意见为准。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