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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5-26 08:59:52 影响了:

淮北市相山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淮北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淮府法领【2020】2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更加优化,依法行政体系运行更加高效,行政决策落实更加有力,行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行政权力监督更加透明,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环境。2020年相山区荣获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一、优化结构配置,政府职能全面履行

)完善政府结构改革,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加强政府派出机构改革,围绕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实施街道办事处6+2+N大部门改革,构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相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区党委政府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暨“三定”方案实施完成。

)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政务服务运行高效。相山区新政务服务中心面积达5000平方米,进驻事项1192项,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全年办理事项6.2万件,实现审批时限平均1.8个工作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设立专门区域和窗口,实现政务服务全面高效。全年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152万余件。

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明确权力、职责边界。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自由裁量权,不断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编制并公开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明确权力、职责边界,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优化市场场监管服务,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严格落实“淮北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改革举措,依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开展注册受理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促优“四最”营商环境。全区共有13家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开展抽查活动68次,涉及市场主体750户次。

(五)优化平台、资源配置,不断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管理,强化平台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加强窗口建设,积极便民利民;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和为弱势群体维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和优勢。2020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共接待群众现场和热线咨询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6件,挽回经济损失达600余万元,组织参与各类法律宣传40余场次。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47万元,实际投入61万元,支出61万元(其中案件补贴57万元,办公宣传培训等费用4万元)。

二、完善机制体制,依法行政运行高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积极抓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完善备案登记、公布、监督检查等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对区政府及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审核。2020年,我区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其中公众参与8件。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充分考虑文件内容时效性,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落实有力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相山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相山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相山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相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 5规定和办法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把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求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需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使用区政府印章的文件一律要求区司法局提供审查意见。通过法制部门严格把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2020年度,区司法局法制办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100余件,对使用区政府印章进行合法性审查200余次。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按照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区政府现有法律顾问8人(公职律师2名、专职律师6名),执业年限均在15年以上。持续推进区司法局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度,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参与调处社会矛盾、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并办理涉法事务,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20年度,区政府法律顾问共计审查130余件合同文本,参与招商谈判10余次,代理区政府涉及的民事、行政、仲裁案件90余件,参与处理重大涉法涉诉事务10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

四、推进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确保执法公信力;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专项督察、案卷评查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10月,开展“七五”终期普法评估验收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进行评查。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行政强制行为一并纳入此次评查范围。

(三)畅通“行刑衔接”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在涉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行刑衔接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法律监督、涉案物品处置、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操作规范,提高了“行刑衔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确保了“行刑衔接”工作有效运行。2020年行刑衔接案件1件,由区市场监管局移交公安机关。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进行审验清理,及时更换过期执法证件。加大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0年,相山区举办了2次行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达300人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规范执法理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整合监督渠道。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为市长热线12345。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完善。

(二)实现审计全覆盖。积极落实相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切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从源头规范工作。相山区审计局在2020年度共计完成审计项目39个,其中:财政同级审计1个,国家政策专题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跟踪审计项目2个,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4个,区委、区政府安排审计任务2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企业审计1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4个。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推进网络问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六、狠抓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区级调解中心投入使用。相山区多元化解纠纷调解中心设立综合调解室、信访事项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11个调解室和综合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7个窗口。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调解的有机衔接体系,统一受理本级范围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和有关部门、机构委托解决的矛盾纠纷。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登记、审查、分流,根据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流指派到相应调解组织、职能部门和机构,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2020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847件,其中口头纠纷1292件,书面纠纷555件。

(二)开展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试点工作。全面梳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成立律师参与信访事项工作专组,强化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工作机制是成立工作包保专组。由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联合召开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调度会,专门下发了《相山区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攻坚化解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包案领导、镇(街)主要负责人、涉案部门、司法所、村居负责人及律师组成的工作专班。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保障区信访局聘请专门法律顾问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律师值班费用。是做好人员值班。区政府及区信访局法律顾问轮流在相山区群众来访中心值班,解答来访群众涉法涉诉事项法律问题,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是多元参与接访。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健全各类调解平台,运用市场、公益、慈善等途径,组织律师、心理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律师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构建多元解决纠纷格局

(三)依法办理复议诉讼。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 件,已办结行政复议9件行政应诉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规定时限提交应诉应议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反馈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执行情况,及时上报《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表》。行政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不能出庭的,均依法委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情况说明。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任务和要求。将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分解为19项党委主要负责人职责、21项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以及7项工作保障,共计47项具体任务,发往涉及单位。根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出台《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督察督办法治建设实施情况。

(二)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相山区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召开全区单位专题调度会15次,示范创建工作小组调度会议30余次,分批次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调度20余次一是及时启动。在疫情防控向好趋势发展后,区司法局按照2019年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事项、明确责任。督促各单位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二是高效运行。示范创建工作组人员集中办公,对《指标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力争任务指向明确,并及时发往各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各包保组成员对接5-7家单位,专人专项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三是精准发力。对全区参与创建单位进行模拟网络检索和实地核验,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发放问题清单。同时通过市级、第三方等对创建指标体系中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业务指导,逐项“销号”,确保准确、充分。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做到统筹有力相山区坚持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推进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区直各部门协同共进,加快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合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编制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各方面有章可循。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行研究规范。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电子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轨制管理制度。完善以发挥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作用为主,外聘兼职法律顾问为辅,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法律顾问机制,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做到运行高效加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确保行政执法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归档完整,并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参与率100%,保障各级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做到公正文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督导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专业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到社会安全稳定继续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区级多元化解纠纷调解中心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集中受理、集中梳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进一步提高调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进一步提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做到政府建设法治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提升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优化指标体系,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在全区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

(七)进一步提法治思维能力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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