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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7-13 09:56:33 影响了: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四个最严为统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攻坚行动,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销售环节信息全链条追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监管,落实“三全”管理制度,查处非法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排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局)

(二)落实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交通运输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按要求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市卫健委牵头,市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突出问题整顿治理

(三)持续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耕地土壤治理保护工程,推动将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推进涉耕地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污染粮食治理要求,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稻谷、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当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强化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粮食和储备局)

(四)实施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突出问题,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鲜湿米粉、植物油、食用八角、食盐等重点食品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塑化剂污染防控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林业局、公安局、卫健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长负责制,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45%以上。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45%以上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控

(九)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来宾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强化评估结果属地运用(市卫健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1.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市农业农村局)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市林业局)

(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完成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国抽、区抽任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市粮食和储备局)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好纪念建党10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发生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市公安局)

(十三)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除对生产经营者实施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市市场监管局)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十四)推动智慧监管,运用“八桂冷链通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学校食堂的运用覆盖率探索信息化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运用(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示范建设(市农业农村局)

(十五)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市市场监管局)

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七)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大生产主体覆盖,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实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50%。(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自查评价,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市市场监管局)

七、指导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和宣传推介,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金秀红茶地标保护工程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优化种植养殖产业布局、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不断带动特色农产品提档升级。(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引导相关企业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向产业园区集中发展,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帮助企业解决产品标准制定、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发明申报中遇到的困难,促进蔗糖等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大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率完成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既定工作指标,推进餐饮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持续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市城管局)

八、不断提升食品监管能力

(二十做好发展规划编制按计划开展来宾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十四五时期全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抓好基层食品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指导企事业单位申报食品安全科技项目(市科技局)

九、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组织开展全区同步的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强化涉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市科协牵头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自治区“八五”普法要求,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开展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活动。市食安办,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市农业农村局)

十、组织实施

强化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数据定期共享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10月底前向食安委报告本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食安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前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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