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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研究的可能性] 生产可能性边界上的点

发布时间:2019-03-30 05:02:54 影响了:

  摘 要:一直以来,斯皮瓦克在学界都享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解构主义者”之称。本文通过探讨斯皮瓦克的“底层人研究”对这三个学术范式的应用,指出其“底层人研究”具有伦理—政治哲学中的平等意义。而这种研究方法,则同时给人以微观研究处理宏观现象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微观 宏观 解构主义 女性主义 马克思主义 平等 底层人研究
  参考詹姆逊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中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性的观点,对我们思考斯皮瓦克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颇有帮助。在这本书中,詹姆逊对马克思主义研究与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做出了区分。[1]他说到,马克思主义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指这种现象:即由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提出的问题,为不同观点和视角的学者所回答。例如,米歇尔·福柯的微观权力研究的潜在对话者就是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的宏观研究视角。这样一种提法能够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斯皮瓦克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以及研究方法。正如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在学界经常被称为“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解构主义者”,这个称谓本身是一个偏正结构,其落脚点在于“解构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只起到限定的作用。与福柯一样,斯皮瓦克也一直致力于思考马克思研究范式留下的问题和弊端。本文将通过对斯皮瓦克的“底层人研究”进行分析,从伦理—政治哲学入手把握斯皮瓦克对微观与宏观研究模式之间关系的理解和思考。
  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正处于上世纪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当时的美国不但在经济总量方面,而且在长期与短期的贫困状况和不平等程度上都达到了上个世纪的最低点。[2]“在这十年里中产阶级数以百万地扩大,他们对大萧条年代的贫穷还记忆犹新……舒适的生活一旦建立,他们就以皈依宗教的热情去拥抱中产阶级的财富和象征。”[3]
  事实上,美国当时的学界出现了一种道德主义的倾向,这种道德主义具有泛化的特点。换言之,学界对社会与文化现状的思考,主要是从普遍人性的观点展开论说,延续了康德主义的思路。西方的伦理学传统有一对基本的对立概念:正当与善。正当主要指正义、公平,善则主要指理性欲望的满足。持正当一方的学者,如康德,认为正当优先于善,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可以思考理性欲望的满足问题。而持善对正当优先这一观点的学者则强调理性欲望的满足能够弥补不平等发展的问题,如洛克。在伦理—政治哲学对此进行的关注中,约翰·罗尔斯是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位。他的代表作《正义论》出版于上世纪70年代,并延续和总结了自己之前的学说,发展了一套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其中,罗尔斯提到了关于正义的两大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公正平等原则(差别原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这两大原则是按照词典式序列展开的,及只有在保证第一原则的具体内容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能够实施第二原则的具体内容,以此类推。理查德·罗蒂认为罗尔斯是一位历史主义学者,但事实上,罗尔斯对“原初状态”的表述,并非是为了直接表明一种带有偶然性的历史主义观点。正相反,为了能够证明自己有关正义论述的有效性,他想告诉我们的是,即便是在“原初状态”这种偶然的历史语境下,正义论也将成为人们的首选。当然,以一种技术性的论述建立起来的正义原则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尤其是其中关于最少受惠者地位的鉴定问题。约翰·罗尔斯指出,在差别原则中关于最少受惠者的鉴定,至少需要保证两点:第一点是公民的平等地位和身份,第二点是在收入与财富分配中能够保证最少受惠者得到相对充分的发展。[4]但是,在矛盾重生的现实社会中,无论是对于公民身份的确立还是物质基础的保证都将是困难重重的。我们固然需要肯定罗尔斯的《正义论》在学理方面的重要意义,同时,改革的步步维艰也时刻提醒着我们这一任务的难度之大实在无法想象。正如本段一开始提到的,泛化的道德主义这艘巨轮时刻面临着触礁的危险。虽然此时的知识分子已经意识到了社会中关于少数族裔、文化性属等的种种问题都涉及到正义、公平的概念,并力求发展出一套致力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平等体系,但是在理论向实践的转换过程中,罗尔斯的正义论体系出现的这种问题具有突出的代表性。
  斯皮瓦克师承解构主义学者保罗·德曼,我们姑且不论美国在移植欧陆哲学时发生的偏差和误读的问题,解构主义对泛化、宏观的研究范式所保持的警惕始终是其内在学术精神的体现。这在《底层人能说话吗》这篇文章中得到了集中地反映。斯皮瓦克对福柯和德勒兹的对话文章《知识分子与权力》以及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解读意在向我们表明:首先,代言制是一种非常可疑的观点,无论是知识分子对工人阶级的代言还是路易·波拿巴对法国小农阶级的代言都很可能是权力的移形换影,最终的结果也许导致被代言者的“失声”以及代言者权力话语的实现。其次,就代言的对象来说,工人阶级和小农阶级本身的构成成分都是非常复杂的,以一种阶级的宏观结构进行置换潜藏着消解其内在差异性的危险。斯皮瓦克认为,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的这种研究思路运用到底层人研究小组对后殖民时代印度底层人历史及现状的研究将会早成很大的危害,这有可能导致真正的底层人不能发出关于自己权益的呼声,使其权益被印度民族资产阶级的权利话语所掩盖掉。这既符合解构主义研究的内在理路,也是斯皮瓦克作为一个印度少数族裔对本民族命运关注的表达。
  但是,这并不是斯皮瓦克的底层人研究的终点。我们不能忘记斯皮瓦克在学界受到的称呼的另一个限定语汇——女性主义,以这种微观研究思路关照女性主义,本身就涉及到了平等这个问题。因为女性主义真正认识自身的历史是相当漫长的,而此前的妇女一直在各种权利话语的塑造下成为功利主义推动社会发展的牺牲品。正如前面所说,尽管以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为代表的伦理学思路将平等作为了其研究的核心范畴,但一旦面对更为具体复杂的现实,对最少受惠者地位的鉴定问题从来不像罗尔斯想象的那样乐观。可以说,试图从微观结构来研究伦理学的平等问题,正是斯皮瓦克对底层人研究价值的真正体现!
  按照斯皮瓦克的解释,“白人正在从褐色男人那里搭救褐色女人”[5]具有双重的历史来源:第一,1829年英国废除了印度的寡妇殉身习俗,从而得到了先进文明的男子拯救了落后文明的女子这一历史叙述;第二,在印度的古典时代和吠陀时代,根据印度教的经典《吠陀诗篇》和《达摩经》,女性可以通过殉身从而轮回转世成为男性身体或根据因陀罗规则生活于极乐世界之中。在这两种历史来源中,女性主体的构成成为了分歧的场所。一方面,英国殖民者将梵语中寡妇一次的传统写法sati改为了suttee,从而抹去了当地男性权力的历史,为发展妇女平等表示一个好社会的建立提供了稳定的能指。另一方面,“尽管寡妇自焚是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产物,是带有相反的社会负荷的能指”[6];但在西方殖民者的入侵之下,本土的男权势力在心理上却表现出对此种传统习俗的认同与忠诚。梵语中的sati是sat的阴性形式,而sat代表着圣典中的精华,喻示着精神的普遍与永恒。通过这种变化,sati出现了“好妻子”或“烧好妻子”的含义。斯皮瓦克指出,“在父权制与帝国主义之间、主体建构与客体形成之间,妇女的形象消失了,不是消失在原始的虚无之中,而是消失在一种疯狂的往返穿梭之中,这就是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第三世界妇女’被位移的形象。”[7]萨义德曾经说过,德里达教会我们进入文本。言下之意在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容易让使我们过分纠结于文本的细微之处的弊端。不过,斯皮瓦克则激活了解构主义的生命力,使得解构主义能够走出文本,在伦理学的意义上思考平等的问题。显然,以一种功利主义的原则,即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换取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显然不是斯皮瓦克所希望的。如果在全球化进程高速发展的今天,第三世界的女性现状仍然得不到改变,这就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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