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初探 以赛促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研究
摘 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工学结合已成为我国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在充分认识教学模式和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内涵的基础上,把基于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分为学工前后衔接教学模式、学工并行衔接教学模式、学工交替衔接教学模式三种,列举了国内外利用这些教学模式的成功案例,分析了各种模式的优缺点。
关键词: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作者简介:盛子强(1969-),男,河北卢龙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曹晔(1963-),男,内蒙古丰镇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经济。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当代中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研究”(编号:DJA090270),主持人:曹晔。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4-0065-03
一、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师范教育专家乔伊斯和韦尔对教学模式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他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1972年出版了《教学模式》一书,并给教学模式下定义:它是构成课程(长时间的学习课程)、选择教材、指导在教室和其他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的一种计划或范型[1]。
此后,人们开始不断探索教学模式,但目前还未达成共识。有学者认为:“教学模式是在教学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组织、设计和调控教学活动的方法论体系,它由教育(哲学)主题、功能目标、结构程序及操作要领构成”[2];有学者认为,“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教学理论、学习理论指导下的、在某种环境中展开的教学活动进程的稳定结构形式”[3];还有学者认为:“所谓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而围绕某一主题形成的稳定且简明的教学结构理论模型及其具体的、可操作的实践活动方式”[4]。基于以上学者的分析,我们认为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通常是指在一定的职业教育思想或理论指导下,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依据教学条件和环境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它一般包括六个要素:教育基本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条件、教学程序、师生组合、教学评价等。
由于影响教学模式的因素很多,教学模式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可从多个维度构建各种类型的教学模式。如普通教育中基于学习理论的教学模式、基于教学论的教学模式、基于哲学的教学模式、基于教学活动的性质和组织形式的教学模式、基于教学角色地位的教学模式[5],等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办学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其教学模式更加复杂多样。根据教学目标的不同,我国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以让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目标的认知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时期,以训练劳动者的操作技能为目标的训练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时期,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视学习者为主动的工作者的情境建构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时期[6]。
具体来说,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职业教育开始大发展,许多职业学校是从普通教育中分离出来的,受普通教育的影响较大。教学以知识传授为主,教师是教学活动的控制者,学生是知识和技能的被动接受者,形成了以让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目标的认知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北美CBE教学模式和国际劳动组织MES教学模式的引入,人们认识到职业教育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或职业技能,学生必须掌握一技之长,实践中加强了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强校办企业的建设,在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促进学生的职业技能的培养,形成以训练劳动者的操作技能为目标的训练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进入新世纪,人们对职业能力的认识逐步深入,职业教育不仅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而且培养可迁移的关键能力;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要求加强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开始逐步学习和探索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视学习者为主动的工作者的情境建构主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当然,第三种教学模式要求条件相对较高,在我国还不具有完全普遍推广的意义。当前,我国应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条件下的教学模式。
二、基于学工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世界各国普遍遵循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因此,有必要探讨学工结合条件下的教学模式。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基于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学工前后衔接教学模式
学工前后衔接制是先在学校进行理论学习,学习完理论课程的最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综合性的实践教学。这种形式是多年来我国大中专学生实践教学普遍采用的形式,其宗旨是加快毕业生由学生角色向职业角色的转换,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职业角色。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加强了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在实践中,尽管许多职业学校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多种实现形式,但绝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采取最后一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形成了典型的学前工后衔接的教学模式。
学工前后衔接教学模式还广泛应用于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的实践岗培训、创业岗培训或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成教师等。如2006年以来,日本实行的“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企业或用人单位根据其培养实践型技能人才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可以上报并获得厚生劳动大臣的批准认定。招收15~35岁的年轻人,主要是中等或高等教育的毕业新生,以试用工的形式对其进行为期半年到两年的培训。培训包括在用人单位的实习和在职业教育专门机构(包括专修学校、公共职业能力开发设施、由政府认定的职业训练学校等)的脱产学习,培训时间一年不少于850课时,其中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时间必须至少占总课时的20%以上,但最多不超过80%。在培训期满时结合技能鉴定、资格认定等制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与学员签订的合同规定及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