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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种种] 中国有多少种孝子

发布时间:2019-04-06 05:35:46 影响了:

  《诗·大雅》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谁来“永锡”,先不讨论,且说何为“孝子”。《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无违”者,绝对服从也。据《辞海》,则是“善事父母”的意思。至此,“孝”的标准似乎已然清楚。但是,“无违父母”先得有父母,而且,违好还是不违好,父母也不敢保证自己一贯正确。于是,这“孝”与情、与理、与爱、与法,经常矛盾。要是把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美学家等等集中起来论“孝”,其见仁见智之精彩纷呈,使人大增见识的同时,没准也使人感到这“孝道”也是一笔糊涂帐。于是乎,古今中外,“孝子”种种生焉。
  人知道有父母是很晚的事情,直到新石器初期,人们还只知道有“母”,后来发现被隔离的母羊不生小羊,才慢慢知道有“父”。蛮荒时代神话中的英雄,一般都是“无性繁殖”。《圣经》里的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中国的人类则是盘古身上爬来爬去的小虫。要是再读读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就可知人们在确认“父母”问题上经过了相当漫长的时期。可见“孝”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更新的观念,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又一极好例证。
  “孝”和家是相连的。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包括人)都是公有的,你要“孝”就必须孝全社会的长辈。孔夫子提出的“孝”是封建礼教的内容,目的是维护封建秩序。但是“家”和“群”从来都有矛盾,很多时候这种矛盾甚至是对抗性的。因此,尽管“天地君亲师”秩序森严,尽管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的细则,“孝”和“忠”还是经常抵牾。《汉书》里说,益州刺史王阳率部至邛*九折坂,这里绝壁天悬,波腾汛急。进,可能死;退,必然生。王阳叹道:“奉先人遗体,奈何数趁此险!”他请个病假,回家尽孝去了。后来王尊当了刺史,又到了九折坂,问吏日:“非王阳所畏之道邪?”吏曰:“是。”叱其驭曰:“驱之,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
  老庄玄学,多是玄谈,大而无当。但论起“孝”来,我看不乏珠玑之论。《庄子·外物篇》上说,“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孝而不爱,自然是假孝。但假孝又有多种。第一是以孝哗众、博名。《儒林外史》中范进为了守孝,连象牙筷子也不肯用,却把大虾圆子往嘴进而急急地塞。第二是以孝取宠、博利。皇亲国戚,家财万贯者,最要防住这等不孝儿。第三是慑于舆论,不敢太忤,对父母也行点小恩小惠,骨子里恨不得一棒子将“老赘物”打杀。最可恶的要算奸佞小人,把“孝”幌子,以助升官发财。《文士传》里的张翰“性至孝,遭母眼,哀毁过礼”。然而,据《世说新语》,他跟着齐王在洛打仗,见秋风起,想起老家吴江鲈鱼,曰:“人生贵得适意尔”。命驾便归,并作“鲈鱼歌”曰:“秋风起兮木叶飞,吴江水兮鲈正肥。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禁兮仰天悲。”就这么一个货色,居然有“清才美望”之誉,还当了个“东曹椽”的官。
  封建礼教是维护封建统治用的,并非简单地要求各个家庭有序。因此,孝与不孝,儒祖们也不免自相矛盾。孔子要求绝对地无违,而孟夫子的《离娄上》说:“不孝有三。”据汉代赵歧注:头一条就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而不是“无违”。第二条是“家穷亲老,不为禄仕”。第三条“不娶无后”,娶个淫、懒、贪、妒的女人以续香火,则显然比“不娶”要强。按照孟轲的说教,秦*、秦埙算不得孝子,因为《续金瓶梅》里把秦桧之奸、王氏之淫、之恶说得人人发指,而儿子们却不见“有违”,后人自然不敢效尤了。
  “孝”还有个方法问题,“阿意曲从”,恐怕会陷亲不利的。《孝子传》里的陈遗,其母好食铛底焦饭,陈遗作吴郡主簿时,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焦饭归以遗母。焦饭者,锅巴也。以今天的科学知识看,除非做成“天下第一响”、“牛肉锅巴”之类,愣吃会生病的,何况好食?时下颇多“薄养厚葬”,有的人倾家荡产想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过得幸福。要是倒过来“厚养薄葬”,便好得多。考《周易·系辞》,古之葬者,也不过“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即用草席子一裹,埋到荒野,连坟墓也不建。
  在儒家论孝的问题上,我最欣赏的是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一句,因为这种观念多少强调了一点“社会性”。极端的例子是孔融。3岁让梨的孔融长大之后果然“未必佳”,干脆不把父母当回事。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对于他,鲁迅已作评价:“虽然也是一种对于旧说的打击,但实于事理不合。”人还是要讲孝的,怎能认为父之生子仅仅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欲?怎能把母亲当作“瓶儿”看呢?这种不伦之论,孔夫子有灵,会捶胸顿足,而我们也是不以为然的。
  我们今天怎样当“孝子”?我以为第一要“提高认识”,不仅把“孝”当作道德、伦理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当作法律问题,是子女对父母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然后才是考虑自己的“社会形象”问题,既要自律更要法律。第二要重视精神上的“孝”,与父母多沟通感情,求得理解,孝得有情有义。第三,孝之以理,孝之以方。理想的“孝”应该使父母和子女互相促进,长幼相长。这就不是一种绝对的“无违”,而是一种真诚的帮助,有时候便少不得要“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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