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内部关系研究 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摘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学术界、各类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社会资本、行业协会)之间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有利于明确它们各自的社会角色,逐步明晰社会力量的各种组成部分不断相互影响和发生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在不断的调节与组合中所产生的作用合力的最大化。
关键词:社会力量;角色;引导;作用合力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0-0176-0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以下简称社会力量)不是某一个单独的力量,而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切实发挥作用的多种力量的统称。该社会力量内部不同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将决定着它们发挥作用的程度,严重影响着它们与社会主导力量的有效配合,进而影响着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的界定
本文所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切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
2.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且获得政府某种程度的认可。
以上两项内容是不可分割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两条标准的力量才能纳入社会力量的范畴。任何力量只要能够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对我们的保护工作起到某种促进或推动作用,又能够在保护实践中获得政府的某种认可就可以纳入社会力量的范畴。即使这股社会力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也存在某些消极的影响,只要这种消极的影响远低于其所带来的积极的影响,就不妨碍其被纳入社会力量的范畴。因为,任何力量所发挥的作用都存在相反的两个作用力,关键在于哪一个作用力处于主体位置,并起决定作用。
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的组成,按照前文述及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界定: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除了政府主导力量以外的,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并发挥巨大积极作用的其他力量,如学术界、各类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社会资本、行业协会等。
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还有很多,甚至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有不同的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但是就目前的保护实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应该主要包括学术界、各类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社会资本、行业协会等。当然,这五大组成部分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彼此之间都存在某种联系,甚至任何两个部分在某个区间都存在重合的可能。将社会力量分为五大类,是为了可以相对独立地对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分析,同时探寻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力量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社会力量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其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因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决定了其自身从不同的侧面推进着保护工作。对社会力量各个组成部分的角色和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清晰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生作用的方向和方式,对于最大限度引导和发挥其积极作用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学术界的角色定位及与其他社会力量组成部分的关系
学术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着先知先觉的角色,在创新理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直走在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前沿。学术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考察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引进并有选择地运用于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探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和传承规律,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理念和保护方式,形成我国的保护特色。
3.为各级政府机构提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建议,发挥智囊团和智慧库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学术界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组成部分关系较为密切,可以初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术界与各类教育机构的关系。学术界和各类教育机构在某个区间内是重合的,即学术界的很多成员同时在各类教育机构工作,或工作本身存在很大的重合性。其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同时,通过教育机构的教育活动将其研究成果传播开来,此时的学术界成员扮演着理论研究者和布道者的双重角色。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学术界成员都在教育机构工作,但是其研究的成果已经或多或少的深入到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中。
第二,学术界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学术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可以称为是新闻媒体传播相应理论的思想库,因为学术界不断开展的研究为新闻媒体提供了相应的新闻素材和新闻背景。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讲,正是由于学术界学术研究的存在才有了新闻媒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宣传报道。
第三,学术界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较为微妙。学术界为了保证学术研究的独立性,总是要尽可能的远离有相应利益关联的利益集团。但是,我们在保护实践中也发现,一些有社会责任和长远经济眼光的社会资本已经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保护实践,甚至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我们的保护实践中来,其中生产性保护就是一个典型的途径。
第四,学术界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学术界相对行业协会而言是占据了理论研究的制高点,其所开展的理论研究及相应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学术界从国外引进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对于行业协会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所探究得来的关于一些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项目特点和传承规律等对行业协会内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传承活动和交流活动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各类教育机构的角色定位及与其他社会力量组成部分的关系
各类教育机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着布道者的角色,在知识传承、文明重塑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教育机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将学术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传授给各位受教育者,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