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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海,困难职工家庭可为子女申请助学补助|困难职工子女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21 08:58:27 影响了:
文章摘要:为帮助更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日前威海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含农民工)子女主要包括应届大学生、大学在读生及高中(含职业中专)阶段学生.记者了解到,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连……

记者从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威海发布获悉,为帮助更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日前威海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含农民工)子女主要包括应届大学生、大学在读生及高中(含职业中专)阶段学生.

记者了解到,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80元),尚未得到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为应保未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80元),已经得到政府救助(民政局发放低保证),仍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为低保户;困难职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870元)必要人均月支出≤580元:由于子女上学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为低保边缘户;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1740元)-必要人均月支出≤580元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21740元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580元: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为意外致困户;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此外,有以下情况的对象将无法获得救助:家庭成员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家庭成员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家庭成员非受雇佣经常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参与违法活动或为别人提供担保造成生活困难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已得到民政、教育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想要为子女申请助学补助的职工可于8月10日前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表格报给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统一上报所属区市总工会.所需材料和表格可登录威海市总工会(.cn)下载,或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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