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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0 10:04:49 影响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_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 见》 、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稳步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等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文件精神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 产核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 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镇现代农业发展 步伐,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 合理利用,将股份制融入农业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 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探索出一 条特色农村发展之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农 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加快全镇脱贫进程。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安排。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进一步理顺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关系,统筹安排各村改革任 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

(二) 因村施策。

以村组为基本单位, 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 一村一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自主经营、入股经 营、股份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及时总结 1 成功经验,探寻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有效路径,加快发展壮大村集 体经济。

(四)尊重农民意愿。在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依托村党 支部,村委会,充分发动群众,全面落实民主讨论、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保障农民民主权 利,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三、目标任务 1、资源变资本,激活沉睡资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林地资源、劳动力资 源、旅游文化资源、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 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 化, 盘活各种资源要素, 形成资源叠加效应, 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土地承 包经营权、 林权确权颁证基础上, 加快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确权登 记颁证工作,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财产在权属上清晰、在权能 上明确、在管理上规范。

(2)推进股份制运作。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 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核查清理、登记 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 的方式, 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 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 2 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 是自主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创办股份制企业、合作社,自 主发展生产经营;二是合作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通过与其他企 业、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共同进行生产经营;三是参与经营, 由村集体或农民将资产作为股份,有偿交由相关企业、合作社开 展经营,按股分红。

2、资金变股金,聚集闲散资金。通过股份合作方式整合资 金, 积极探索集中投入、 产业带动、 社会参与、 农民受益的方式, 使分散的资金成为股金,做大产业,再上规模,推动农村经济快速 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 和资金, 用好财政政策, 发挥整体合力。

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 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直补农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 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 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2)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 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扶贫到户资金,投入 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获 得收益分红。

3、农民变股东,富裕农民群众。坚持农村“三变”改革与脱 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相结合,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等 3 形式,做大做强中药材、食用菌、豆制品加工、草编等产业,让 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让资金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提高农 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增收致富。通过创业就业 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 创业就业的平台,一方面鼓励农民通过资金入股参与分红,另一 方面组织农民就近就地务工,参与农业管理经营,多渠道增加农 民工资性收入。

四、方法步骤 我镇 2018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以下 步骤抓好落实,确保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任务按时完成, 并取得效益。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6 月 16 日-6 月 30 日) 。宣传动员 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定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在总 结 2017 年两个村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因地制宜,成立清产核 资工作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包括镇办包村领导、包村干 部、村两委会成员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等,吸收部分老党员、群众 代表参加,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的资产、 资源进行详细摸底、 清查。村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业务骨干,村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和村组工作人员 学习培训,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改革 试点成功经验, 激发群众对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 的热情,使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培训工作做到入村入 4 组, 宣传政策做到, 到户到人, 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7 月-2018 年 8 月底) 。按照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抽调相关人员、 进村入户、调查摸底,统计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全镇 10 个村集 体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所有权益 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公示、并建立管理制度。

第一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至 7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_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意见》(中发〔X〕37 号)、《农业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水利部 国 家林业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X〕11 号)、《省农 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教育厅 省文化 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 < 农业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体育总局关于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X〕 17 号)和《中共 X 县委 X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 县稳步推进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 党发〔X〕13 号)等文件要 求,为切实摸清我县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 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按时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 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 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利为目的, 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 以及现金、 债权债务等为重点, 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序推进、 合理合法, 依靠群众、 充分参与的原则, 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 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 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核实各类农村 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 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特别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 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银行存款、债 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二) 通过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集体,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 益。

(三)通过对清查出的未登记入账、核算不准确、长期借出、未 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资产,以及被侵占的资产等重新核实,确定集 体资产价值总额。

(四)通过将各类集体资产所有权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健全集体 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防止集体资产 流失。

(五) 通过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平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

三、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 村经济联合社、角落经济联合社、独立拥有资产所有权的村民小组或 自然村落。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地、 山岭、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 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 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账内账外货币 资金、应收款、应付款、借款等资产与负债资金。

四、工作步骤 X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间节点。清查工作自 X 年 10 月 1 日开始,X 年 5 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X 年 9 月底前完成)。县、乡镇(街道)拟定 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发动宣传。

(二)实施阶段(X 年 5 月底前完成)。按照“清查、登记、核 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 9 步操作流程,各乡镇(街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核实农 村集体资产,确认资产所有权,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调整处理会计账务, 公示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形成资产负债汇总表、 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并逐级上报,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 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三) 总结和制度建设阶段 (X 年底前完成) 。

县里组织乡镇 (街 道)之间开展交叉检查、校验核对、上报数据、编写工作总结报告; 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开展交叉校验核对,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 账务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发现属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集 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X 年 10 月底前,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告,申 请省、市检查验收。

五、清产核资的办法 (一)集体资产清查 1.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 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2.银行存款。

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余额不符的, 要查明原因。

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短期投资。

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 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 额、投资协议等。

4.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 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 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 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 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 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 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既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 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 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5.内部往来。

清查核对内部所属单位和农户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 项,根据内部往来明细账余额,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 所属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_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 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 号) 精神,根据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的通知》(农经发〔X〕11 号)、X 省农委《X 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 核资工作实施方案》(X 农办经发〔X〕69 号)的部署,按照《中共 X 市委 X 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安排,结合我市农村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全面开展农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盘活好经营性资产, 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保护好资源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清产核资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 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 化到集体成员,有利于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稳步推 进股份合作制改革。清产核资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 况,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 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对加强和规范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和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 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 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 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 务管理的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 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 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 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 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先将农村集 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价值评估,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坚 持成员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 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成员群众认可。坚持程序规范 登记完整,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统一程序和规定办法进行操作, 做到先后步骤次序不乱,清理核实有据可依,表格填写符合登记要求, 数据完整,口径统一。坚持主体不变依法理财,要坚持农村集体资产 归其权属单位成员集体所有的原则,坚持资产所有权不变、会计主体 不变;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理顺农村会计要素,做好依法理 财和依法分配。

三、对象、内容和程序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

全市 21 个乡镇(区)、201 个村和 2082 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清产核资的内容。

全市清产核资的登记时点统一为 X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有的集体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这三类进 行分类登记,包括:(1)农村集体用于经营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等)、债权、材料物资、农业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在建工程、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集体 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经营性资产;(2)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3)集体所有的土地(耕地)、林地、森 林、柞蚕场、园地、草原、荒地、滩涂、养殖水面、集体建设用地等 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清查核实集体拥有的现金和债权债务,集体统一 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等,查实存量、价值 和使用情况,最后要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帐表、账帐、账款、账实、 账证“五相符”。

(三)清产核资的程序。

在清产核资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要以村清产核资 工作小组为主体,全面开展对村本级和村下设的各村民小组的集体资 产进行清产核资,坚持“村资产以村为单位,组资产以组为单位”的 清理登记原则做好清产核资各项工作。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 作要严格按照以下九个程序进行: 1.清理。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 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分别对村本 级集体资产和村下设的各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坚持 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以账查物,以物对账, 全面盘点各类资产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 理情况等。资源清理要利用农村土地、林地等确权登记成果查明其实 际数量及权属。清理前,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出纳、保管等人应作 好清账、清物和整理财务资料等工作。

2.登记。在清产核资中,要按照统一制定的清产核资清查登记表 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清理一项登记一项,逐一登记。现金、银行存款 等货币资金登记应在认真清查或者对其所在的乡镇(区)代理中心、 金融(银行)单位和村、组等清查基础上汇总登记各集体经济组织拥 有的货币资金总量。资产、资源及负债等登记时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 名称、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做到逐一登记。要清理好资产、资源是否 有抵押、担保等事项;要梳理好资产、资源是否有过期承包合同;要 整理好债权、债务发生的书面证明资料;登记时,农户承包地要按照 确权面积填报,或按原合同面积填报,“四荒地”等集体资源要按照 实测面积填报。登记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 重不漏。

3.核实。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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