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探讨 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目前,我国粮食收购基本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大量的现金流通导致发行基金投放量增大,银行机构和粮食收购企业现金押运保管成本较高,也给卖粮农民带来诸多不便。从2008年10月起,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下摆“三个渠道”、探索“三种模式”,创新了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结算方式,实现了粮食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确保了农民卖粮资金即时到账,降低了现金流通的管理费用,也为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进行了实践和探索。
一、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势在必行
吉林省四平市是国家重点产粮区,2008年10月至今,国家政策性收购粮食168亿斤,占累计粮食(主要是玉米)总产量的79%,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0.75元/斤计算,共有126亿元卖粮款实现了非现金结算。从吉林省四平市试点实践效果来看,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不仅完全可行、而且非常必要。
(一)农民要求。卖粮实现一手交货一手交钱,是农民多年的夙愿。然而,由于粮食收购时间相对集中等原因,农民卖粮后一般需2~3天后才能拿到粮款,在这段时间,农民基本上是手持“白条”。采用非现金结算方式后,使农民卖粮款实现了即时到账,也省去了到银行存款的不便。
(二)政府支持。地方政府对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利用各种会议和媒体广泛宣传方便支付、惠及民生的好处和意义,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专项治理农村支付环境,为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三)企业需要。调查显示,1亿元粮食收购资金从农发行到粮食收购企业的开户银行,银行共需支付押运保管费用至少8000元。按此计算,从2008年10月份以来,四平市的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金融机构节省押运保管费用近100.8万元。
(四)有利节支。2008年10月份以来,四平市政策性粮食收购采用非现金结算,相当于金融机构共节省押运、车辆、人员补助等开支12.6万元。
(五)反假所需。四平市农民粮食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粮食收购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减少农民的现金交易量,切断假币流通渠道,减轻农村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的压力。
二、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的渠道及模式选择
四平中支在试点中,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与辖区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在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上下摆了“三个渠道”、探索出“三个模式”,创新了结算方式和实施模式。
(一)下摆“三个渠道”,畅通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流转方式。一是直转式。即与工行合作,通过网银平台直接将款项划转给粮食收购企业,再由收购企业通过转账给售粮人。二是接转式。即利用给收购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就近在涉农金融机构开立结算专用账户,先将资金转账到分支机构账户上,然后再由收购企业分支机构对售粮人办理粮款结算。三是分转式。即由粮食收购企业从农发行对售粮人进行结算。
(二)探索“三种模式”,创新粮食非现金结算实施途径。一是集团账户结算模式。粮食收购企业和银行(农发行三级行)分别在工行开立三个结算账户,构建统一的企业网银集团账户体系。粮食收购企业通过账户办理各种款项的结算,银行通过网银对企业资金进行归集、划拨和监管。二是辅助账户结算式。伊通邮储银行利用移动终端为粮食收储企业现场办理非现金结算。伊通县营城子粮库在伊通邮政储蓄银行开立辅助存款账户,收购资金从营城子粮库在农发行的账户转入在邮政储蓄银行的辅助账户,然后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开通银行卡无线移动终端系统,在收粮地为农户或经纪人将卖粮款打入银行卡。三是用卡接转结算式。双辽农行依托粮食收购企业推行非现金支付结算。其做法为:农行和工行为博莱德经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办理公司卡业务,为粮食收购经纪人及农户开办惠农卡:在收购网点免费安装转账电话和POS机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为企业、经纪人和农民提供非现金结算便利。
三、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的实施效应
(一)减轻了银行现金供应负担。试点后,农发行农产品收购第一环节非现金结算率达到92%,2008年以来,粮食收购净投放现金7.7亿元,平均比试点前年度减少44.3亿元。
(二)缓解了收储企业运送现金的压力。2010年,博莱德经贸有限公司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约占30%。共减少现金使用量1亿元。规避了卖粮大量使用现金而带来的风险和压力。
(三)促进了发行基金的供应与管理。2009年收购旺季以来,农发行新增贷款10.5亿元,其中,非现金结算10.04亿元,占比95.9%,减少了现金供应压力,促进了发行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
(四)保证了农民卖粮款及时拿到手中。试点以来,四平市农民通过非现金结算方式获得卖粮款,全部做到了当天卖粮,当天打到个人账户,平均比现金结算快3天以上,没有发生一起丢失和假币现象,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五)探索了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试点中,四平中支注重引导辖区金融机构、收储企业及农民更新传统的支付方式,树立现代支付理念,惠及了农民,服务了经济,也为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探索了新途径。
四、完善政策性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几点建议
(一)应强化政府支持,解决支付机具摆布“不对称”的问题。目前,农户非现金支付结算的实际需要与银行现有资源的供应矛盾比较突出,这种“不对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使用。解决这一问题,仅靠金融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从政策、资金和环境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一方面,政府对机具布放应给予适当补贴,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村偏远地区布放机具:另一方面,政府应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对农村地区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村地区银行卡使用安全,让农民放心用卡。
(二)应探索价格调节机制,解决非现金支付业务开展利益分配“不均等”的问题。价格调节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制约了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进程,这个问题迫切需要解决,首先,鉴于农发行办理提现业务不收费,粮食收购企业回到农发行提现的问题,可探讨在农发行提现这个环节也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提取现金可否也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借以起到减少货币发行、强化现金管理、遏制洗钱行为、扩大转账结算的作用。
(三)应坚持疏导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农村非现金支付推广出现“一刀切”的问题。一方面应引导金融机构以银行卡为依托,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推广和使用力度:另一方面应针对偏远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农民日常开支离不开现金结算的实际,适时开办转账电话小额取现业务,由具有一定实力和条件的社员为相邻社员办理转账电话小额取现业务。这项工作虽然运作起来需要相关条件,但只要引导得好,还是可以开展起来的。
(四)应拉近社、民利益关系,解决购销“相脱节”的问题。应选择一些信誉程度高、农民信得过的企业,通过与农民建立“种、管、销”一体化的合作组织,公司以“粮食银行”的方式统收直销农民手中的粮食,使公司与农民在合作社内成为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共同体,也使二者之间的购销关系相对稳定,无论从当前和长远看,这种做法都不失为推进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应加强宣传引导,解决农民“信不过”的问题。一些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农民认为,用卡不如使用现金看得见、摸得着、心里托底。因此,应加强支付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银行业也应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民方便用卡、安全用卡、放心用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