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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论岩土工程勘察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发布时间:2019-02-26 04:04:49 影响了: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它非常重要。这就在求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介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同时从勘察资料的收集、工作量的布置、外业施工等方面分析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期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水平。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41-0075-01
  
  我国的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整个市场已全面放开,显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令人担忧的是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行为。以下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1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1.1资料收集工作不充分
  众所周知,岩土工程勘察主要是为建(构)筑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而一些勘察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不认真收集拟建工程的基本资料,如拟建物规模、结构特征、结构类型、荷载分布、地面整平标高以及拟建物对变形有无特殊要求,从而无法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工程的针对性。
  1.2勘察工作量的布置不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
  1)规范中对勘探点的布置有明确规定,而一些勘察单位勘探点布置比较随意,不沿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也不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如何,就把孔距定在规范允许的上限;勘探深度不从基础底面算起,使一般性勘探孔不满足最小孔深的要求;桩基工程勘察的钻孔应控制的深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当建议的主要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主要土层中软夹层(透镜体)厚度超过0.5m时不加密勘探孔,从而造成地层划分的精度不够,无法摸清暗藏的河道、沟滨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和夹层或透镜体的分布范围。在勘察过程中已发现有天然地基与桩基两种基础方案的可能,仍按天然地基的要求确定勘探孔孔深。2)对高层建筑的裙房和仅有地下室的建筑场地不考虑抗浮设计的要求,不布置勘探点。高层建筑场地勘察不考虑基坑支护,不能结合地基条件适当扩大勘察范围与增加上部土层的原状土试样件数。
  1.3外业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1.3.1钻探操作
  不按JGJ 872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中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回次进尺过大,一般地层中超过2m,在巨厚的淤泥质土中甚至超过5m。在粉土、砂层和卵石层中钻进时,没有采用优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也控制不好,出现塌孔甚至埋钻,从而造成地层的漏记和一些原位测试无法进行。
  1.3.2取样和原位测试
  在采取Ⅰ,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JGJ 892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主要持力层与下卧层的原状土样少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个,力学性质指标不满足统计要求。
  1.3.3地层描述
  勘察规范3.3.7对土的描述做了6点规定,但现在很多单位对土的鉴定和描述很不规范,在野外地层描述中仅对土的状态、湿度及包含物进行描述,对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摇振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及韧性,导致野外肉眼鉴定与土工试验结果不吻合。
  1.3.4地下水量测
  当勘察场地地层中同时有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时,没有进行分层量测水位,对承压水头不测,致使报告中无法明确地下水性质,只能提供混合型地下水位和水头。
  2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容易略的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地层情况变数大,没有一个场地条件和土质情况是同样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很多也很具体,但都不能照搬硬套。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和场区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在工程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容易忽略的问题:
  1)认为对地基条件只要满足承载力即可,容易忽略建筑物对变形和场地土层均匀性和稳定性的要求;勘察工作的内容,不仅应提供满足建筑结构荷载所需要岩土工程特性指标和地基基础设计参数,尚应包括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建筑场地类别、建筑抗震地段划分和岩土地震稳定性等对建筑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所需要的内容。2)容易忽略在详细勘察中勘探深度应自基础底面算起的规定;在一些建设工作中往往场地未经平整,现场地面标高高出设计地面标高很多,勘察前因没有收集详细标高资料,忽视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的规定,以致选成勘探深度小于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3)只满足每个场地每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6件(组)的要求,忽略了某些土样取样质量差、离散性大,6组土样不能满足统计计算、基坑支护和地下水控制所需用的各类岩土工程参数。4)基础选型建议应全面客观、安全经济。在进行岩土工程勘探的第一个钻孔开始,就应对拟建工程的基础,有一个基本概念,因为采用的地基形式也关系到钻孔深度和勘察工作量是否满足抗震设计、场地评定等规范要求的问题。地基方案的选取应在对周边原有建筑物的基础、本地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能力、完工时间、工程造价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拟建场地的土层情况及建筑物的结构和荷载、设备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经济合理的地基方案建议。
  3原因分析
  1)《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中对勘察费用的收取及业务的承揽有着明确规定。但由于现在很多建设单位不能充分理解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野外施工完,马上就要报告,报告质量何以保证。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勘察单位为了取得勘察任务,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目前本地的勘察费仅能收取标准的3折~4折),并同意业主无限制地压缩合理的工期,从而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和勘察工作量布置不合理,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2)很多勘察单位的现场作业不是由专业人员承担,而这些人员又未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其技术水平远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从而导致现场作业出现大量的不规范行为,还有少数技术人员不能自觉加强对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使勘察质量有所下降。3)一些勘察单位还停留在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的管理模式上,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内部的检查、监督与校审制度贯彻不严。
  4对不均匀地基基础设计时的结构措施
  由于不均匀地基的土质在纵向和横向上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地基反力的集中现象比较明显,如不采取有效的结构措施,将给建筑物带来破坏。对差异明显较大情况下,可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物应尽量避免采用不同的基础形式,且同一建筑物不应置于岩土性质截然不同的土层上;2)对多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基础纵横两个主轴方向设置系梁;3)对于桩基单桩设置桩帽或承台主轴方向设置系梁;4)对砖砌体房屋、单层或多层建筑物必须设置基础圈梁;5)根据情况采取其他结构措施。
  5结束语
  岩土工程勘察所接触的对象和需解决的问题范围较大,涉及的内容多而十分复杂。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者,只有全面掌握与岩土工程有关的规范、规程,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同时汲取互相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交流学习,不断总结提高,才能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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