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书大全 >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发布时间:2019-07-05 09:13:59 影响了:
【摘要】: 一、施工基本要求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 一、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二、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