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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 [破产法经典试题]

发布时间:2019-08-07 10:31:41 影响了:

一.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 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

2. 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

(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

(2)应付账款包括:

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

3. 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4. 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5. 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对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5)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依法应当追回,计入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破产管理人依法应当要求其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4)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577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由对甲公司特定财产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评估为3200万元的厂房先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机器设备评估作价820万元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

②用剩余的4670万元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

③用剩余的463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④用剩余的423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500万元(11000-180-220-500-420-180)。

(5)丁公司未到期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890526元。计算公式:4230÷9500×200=89.0526(万元)。

二。晚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贸易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2007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宣告贸易公司破产,同时指定甲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管该企业后,发现以下的情况: (1)2007年7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先向贸易公司发出100万元的货物,发货后10日内由贸易公司付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介于贸易公司临近破产的事实,乙企业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才予以发货,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件,保证到期支付款项后合同遂继续履行。该货物收回后,变现价款为150万元。 (2)2007年7月5日与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向丙厂提供一批牛仔布,由丙厂为其加工牛仔裤,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解除该合同给丙厂造成了5万元的损失,该批牛仔布由管理人组织全部运回后变现,变现价值为132万元。 (3)2007年6月,贸易公司因有逃避纳税的行为,其库房的一批价值为120万元的货物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1日时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为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15日。

(5)贸易公司为购置办公楼于2006年5月向工商银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丁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7年5月,贸易公司不能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同时,丁公司也以自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了债权。 (6)管理人发现贸易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5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项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财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一、财产变价 (1)贸易公司以上用工商银行贷款购置的办公楼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其中用于对所欠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担保,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尚未清偿。 (2)库存商品变现价值500万元。 (3)租用某公司复印机一台,价值5000元。 二、负债

(1)欠供应商货款共计1530万元,其中欠A 企业525万元。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 (3)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文件送达费、律师费等费用15万元;需要支付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受无因管理而须支付的费用12万元。 (4)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贸易公司的库房货物堆积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造成其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为2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并说明理由。 (2)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扣押的该批货物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的数额为多少?共益债务的数额为多少? (8)请说明贸易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9)A 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多少?

解析。(1)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根据规定,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

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本题中,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企业的合同,因此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 (2)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不再予以支付;对于造成其5万元损失,可以由丙厂依法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3)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的扣押应当解除。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题中,从发布受理申请公告之日至债权期限届满的时间超过了30日,短于3个月,是符合规定的。 (5)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本题中,工商银行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将来求偿权申报。 (6)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贸易公司在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财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前1年内,因此管理人是有权依法撤销的。 (7)破产费用=15+30=45(万元);共益债务=100+12+20=132(万元)。 (8)①贸易公司财产变现价值总额=150+132+120+150+1500+500=2552(万元) ②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的财产额=2552-1000=1552(万元) ③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财产额=1552-45-132=1375(万元) ④清偿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后的财产额=1375-200=1175(万元) ⑤清偿税款后的财产额=1175-100=1075(万元) 该剩余财产额用于支付普通债权。 (9)①普通债权额=5+1200+1530=2735(万元) ②清偿率=1075/2735×100%=39.31% ③A 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525×39.31%=206.38(万元)

【案例3】

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 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 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 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 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 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2007年3月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A 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答案】A 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答案】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答案】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有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的20万元可以得到清偿。

《4》甲某是15岁的中学生,1998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买电脑的合同。后来乙商场是知甲未成年人的中学生,遂于9月2日向甲的父亲丙催告追认。10月12日甲某的父亲丙仍未追认,于是乙商场通知撤销了该合同。 问,(1)丙是否享有追认的权利?追认期限为多长? (2)乙商场撤销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解析(1)丙有追认的权利。追认期限为一个月。

(2)乙商场撤销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因为追认期一个月已经过去,丙未表态,表示拒绝追认,此时合同已经无效,谈不上撤销不撤销。

合同法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人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同志的方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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