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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背景下苏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9-01-19 04:04:53 影响了:

  【摘 要】《 国家中长期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 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苏北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性意见,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家、省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在省际范围内统一调控义务教育教师的财政收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争取实行地方师范院校对师范生的订单式免费培养,鼓励义务教育教师在市域范围内流动,逐步解决阻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苏北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 纲要 》),《 纲要 》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2010年7月,江苏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决定在今后的教育改革中,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
  实际上,江苏省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据《 中国财经报 》报道,江苏省省级财政2009年教育、文化专项支出109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教育、文化支出达48.71亿元,比2006年增加41.2亿元,新增支出主要向农村倾斜。2009年,江苏省制定出台《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省财政对31个经济薄弱县(市、区)补助10.58亿元,市、县财政安排214.9亿元,全省以县为单位基本兑现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得到较大提高。[1]
  但就省内而言,苏北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的20%左右,而灌南、涟水、睢宁、响水等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的落后制约着教育的发展,苏北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然严峻,教师择校、学生择校现象严重,师资队伍不平衡,城乡差距大,等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时之事,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国家、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解决阻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省际范围内统一调控义务教育教师财政收入
  《 纲要 》在教师待遇方面做了详细说明,指出在今后的教育改革中要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仅如此,《 纲要 》还明确规定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这些都为省际范围内统一调控义务教育教师财政收入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本世纪初就有学者提出要“实现城乡教师工资收入的一体化”。[2] 就目前苏北地区实际情况而言,虽然近两年已经逐渐开始实行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一体化,但据笔者调查,这项工作的开展并不是很顺利,县域义务教育教师的财政工资收入依然存在城乡差别,乡镇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收入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义务教育教师财政工资收入的不统一实际上是由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地方政府负责制造成的。从江苏各县域来看,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尤其是苏北经济较苏南相对落后,前几年苏北地区大量的优秀教师流往苏南地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工资收入差距大。虽然近两年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就苏北地区而言,任务依然非常艰巨。以苏北某市为例,市区所属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已经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同样职称的工资收入接近于公务员。县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虽然也实行绩效工资,但数额上却不能与市属相比,仅为市属的一半左右,例如某乡镇中心小学的小学一级教师每月财政工资收入不足1400元,年终绩效不足4000元,年收入在20000元左右,在现有的经济生活状态下,仅仅能够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假如遇到特殊情况只能“啃老”。
  要想改变这种标准不一的状况,就必须将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者尤其是经费保障责任者上移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况且自1994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大大提高,有能力成为义务教育最主要的财政责任承担者。
  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所谓标准化学校,“就是在义务教育领域内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全国基础教育大体拥有均衡的物资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的规范化学校”。[3] 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是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对此《 纲要 》指出,要“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并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列为2012年之前组织实施的十项重大项目之首,指出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可见国家已经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作为今后几年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
  苏北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如政策导向、经费支持等,这些都不是县域政府能够独立完成的,至少需要省级相关政府部门的统一调控。而且目前苏北尤其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出现了一些畸形状态,这是对义务教育均衡概念的歪曲理解。例如某些村落之间相隔较远,不应将所有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都统一集中到某一所学校。据笔者调查,某村1200人左右,本有一所小学,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随着学龄儿童的逐渐减少,学校由学前班至五年级变为学前班至三年级,再变为只保留学前班,现在连学校也被卖作民房,于是包括幼儿教育的所有学生都需要到外村就读,虽然也是“就近”,但显然不适合实际。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包括幼儿都要由家长或村民自己组织的接送车接送,安全问题暂且不论,中午必须在学校解决吃饭问题,孩子们在路上的时间要比其他同龄人多花1~2个小时,以至于休息时间无法得到保障,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并没有好处,违背了教育的实际性。
  苏北村落义务教育的实际迫切地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步伐,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让寄宿学校尤其是小学和学前寄宿学校成为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新鲜事物。当然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特殊村落采取特殊政策,不能因为完全考虑“均衡发展”而忘记了孩子们所要面对的实际困难,更不能因为节省教育经费、优化教育资源而忽略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从长远来看,“在人口比较分散的农村、山村地区,在一定的面积之内,即使入学儿童不足百人,也必须设置相应的学校,且学校的师资水平、校舍条件和教学设备还必须达到统一标准”[4],也可以保留学前教育以及1~3年级教育,让不适合寄宿的学生能够得到同等的教育权利。
  三、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保证。苏北地区前些年由于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乡镇教师财政工资不能按时按额发放,出现了优秀教师“东南飞”的现象,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教师荒,于是不得不逐层递补,交叉代课,许多教师没有了专业,学校需要哪门课的教师就去上哪门课,成了多面手,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再有,部分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过分重视师资的学历提高,却忽视了教学能力的提高。不仅如此,因为政策导向的偏差,地方师范院校的学生质量也在下降,间接地影响了义务教育师资的质量。所有这些,都成了目前苏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障碍。教育主管部门应针对苏北地区义务教育的突出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地方师范院校提前招生,订单式免费培养
  目前我国还实行师范院校与其他高校同时招生的政策。随着高校的扩招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高中毕业学生在志愿填报的时候,往往因为教师工作的繁重和待遇的低微望而却步,许多师范专业只有降分录取,专门针对小学培养师资的五年制专科教育录取分数线更是落在了普通高中甚至职业高中的后面。从2007年开始,国家已经在试点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纲要 》也明确指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但免费教育只能吸引那些家境贫穷或较为一般的毕业生,师范专业的学生质量还是无法得到根本保障。因此,在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制定相关政策,像军校等院校那样,实行提前招生政策。地方师范院校也可以实行订单式计划培养,真正使义务教育师资做到有针对性、更专业性。
  2.尝试实行市域内教师流动计划
  城乡一体化机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 纲要 》指出在今后的教育改革中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要真正实行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作为教育大省、强省的江苏步子可迈得更大一些,尝试实行市域内教师流动计划,并在苏北地区试点。当然真正实行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统一部署,分步骤地实行短期或部分优秀教师的市域内流动还是切实可行的。有学者建议我们吸纳美国NBA选秀制度,规定上届成绩最差的球队在选择加盟的新球员之时可拥有“第一选秀权”,依次类推,以保证球队之间的实力相对均衡。[5] 对于义务教育而言,就是每所学校设置5%~10%的流动岗位,在实行优厚条件的基础上,将一些有着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的优秀教师、校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轮流聘用到较差的学校去完成1~2年的教育工作,以保证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相对均衡发展。当然还可以“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6]
  3.鼓励支持教师职后再教育
  《 纲要 》指出要“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苏北地区目前正在逐步普及义务教育师资本科化。实际上学历并不是教育的关键,学历高的教师不一定能成为合格的义务教育教师,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才是教育之根本。在对义务教育教师职后再教育的过程中,不能把眼光停留在提高教师学历上,而是要更多关注他们知识结构的专业性、教育理念的先进性、教育技术的有效性。
  加强职后再教育也是维持教师队伍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中国教育发展报告――变革中的教师和教师教育”课题组的调查显示:从教师稳定性方面来看,自从任教以来一直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教师,省城、县城、乡镇和农村分别占总数的56.86%、45.85%、43.89%和33.33%,有29.34%的农村教师在四所以上学校工作过。[7] 苏北地区义务教育师资前些年的外流现象同样严重,我们可不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的实行,使得外流的优秀教师回流呢?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如果能出台相关政策对义务教育师资队伍进行有计划的免费职后再教育,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减少教师的外流,保证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
  因为义务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优化教育,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完全适用于经济学上的均衡原理。从根本意义上讲,义务教育是一种强迫教育,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实施的普及免费教育,因此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与20世纪初美国产业领域提出的“普遍服务”(Universal Service)概念是一致的,我国出台的 《纲要》也提出了九年义务教育事业未来普遍服务的主要目标,即2015年巩固率达到93.0%,2020年巩固率达到95.0%。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以教育相对落后的区域为重点。这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由国家、省教育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实施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实现均衡化。
  (作者单位:连云港师专初等教育研究中心,江苏 连云港,226400)
  
  参考文献:
  [1]吴红萱,樊华.江苏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N].中国财经报,2010-05-29.
  [2]王焱.聚焦徐州“无差别教育”――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尝试[J].人民教育,2005(24):5-8.
  [3]杨兆山,金金.建设“标准化学校”搭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操作平台[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36-41.
  [4]程红艳.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J].教育与经济,2009(2):16-20.
  [5]陈峰.均衡发展取向下的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问题[J].教育导刊,2007(2):6.
  [6]肖月,吴琼,王学忠.安徽新农村建设中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与对策[J].理论建设,2009(3):58-61.
  [7]石英德.关注农村教师流动,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J].中国教师,20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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