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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法院承诺对证据不足嫌犯判死刑】 平顶山属于哪个市

发布时间:2019-06-15 04:12:46 影响了:

  一份“死刑保证书”,牵出一桩超期羁押10多年的人命悬案。  两个家庭,一个为了讨说法,一个为了求清白,却双双陷入10多年的苦难深渊。  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苦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又碍于缠诉缠访者的过激行为而对悬案打起太极,甚至不惜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签订荒唐的“死刑保证书”,其结果反而骑虎难下,付出惨重代价。
  七次审理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阻止一起故意***的被害人亲属上访,竟然“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判死刑。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该嫌疑人却仍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超期羁押已超过10年。
  针对这一事件,记者最近找到了河南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的亲属李爱梅、李怀松等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据了解,2001年8月2日晚,同村村民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去村北沙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虫,有人收购)未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女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中,李怀亮因当晚也在案发现场附近摸过“爬叉”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批准逮捕。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之后,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突然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李怀亮当庭翻供,并指出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嫌疑。尽管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李怀亮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应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叶县人民法院仍然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李怀亮和被害人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200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之后,此案又被移送到平顶山市中院进行一审。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以没有杀人,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再次提出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此后,该案再无开庭消息,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超过10年。
  “死刑保证书”从何而来
  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却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为此,记者采访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政治部副主任姚占顶以“案件2007年即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赵明章副院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已退休不好联系”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然而,当地司法机关的知情人向记者证实了“保证书”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据这位知情人透露,该保证书签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其内容正是时任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明章与被害人父母达成协议,即“李怀亮一案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两名见证人王铁柱、张建中在保证书上签了字。
  这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因为缺少过硬的证据,李怀亮一案无法判决,最终只能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被告双方都不满意,多次到北京、郑州等地上访,杜玉花更是多次扬言要“自杀”。保证书里的内容,也得到了平顶山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认可。
  但是,平顶山市中院的两次判决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之后,杜玉花仍然继续上访,要求严惩“凶手”李怀亮,否则就要在北京自杀,到法院跳楼,给当地有关部门造成极大的压力。这位知情人表示,当时签这份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缓兵之计,主要是不想让杜玉花等再缠诉缠访,而且当时平顶山中院也知道李怀亮一案证据不充分,省高院不可能会维持原判。
  这位知情人表示,有关方面当时这样做,是想把结果(李怀亮可能无罪释放)往后拖,让杜玉花等觉得还有希望,不至于发生大的“意外”。没想到越拖越复杂,到现在已经关了李怀亮10多年,原被告双方仍在不断上访。有关方面已经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到现在,谁都不敢轻易表态释放李怀亮,而郭霞被害案也早已过了侦破的最佳时机,成为一桩悬案。面对烫手山芋,司法部门打太极,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就李怀亮被羁押10多年严重超期一事,记者又采访了至今仍在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的叶县公安局。该局副政委杜干勇说,李怀亮案一日不结案,公检法就一日解脱不了。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政法委也协调了多次,却一直没有人敢拍板。因为被害人家情绪激烈,所以,这个案件没人敢说判,也没人敢放人。杜干勇说:“对这个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穷尽了力量。说白了,这个案子就是个烫手山芋。”
  当地司法机关另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怀亮一案已经在公检法机关转了几个来回,已经成了一个“炸弹”,一旦判无罪释放,肯定会有一批人因严重超期羁押受到责任追究。作为主管领导,谁也不想让“炸弹”在自己手上爆炸。所谓的补充侦查,实际上是个“拖”字诀。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李怀亮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这在司法机关内部早有定论。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是在哪个环节对此案进行纠正,是法院直接宣判无罪,还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或者是公安机关撤案,一直没人拍板。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
  记者获悉,在有关部门为此召开的内部协调会上,政法委及公检法部门负责人曾反复考虑此案判无罪的后果。其中一位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如果现在判无罪,不可预料的结果(受害人亲属上访或发生极端情况)可能马上发生,如果退回去,可以延缓,或者避免结果发生。”
  被害人母亲杜玉花上访时,经常带着儿子,导致他几乎没上过一天学。有关部门劝她时,杜玉花说:“我只想为女儿的死讨个说法,不是想给政府找事。”杜玉花家以前是磨豆腐的,日子还过得去,10多年来因为一家人上访,无心做买卖,如今房子也成了危房。去年,当地政府对她家进行困难救助,帮她家盖了新房,还承诺为其儿子找份工作,但她仍不愿意停止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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