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城市的大比例尺DLG建库数据的制作|比例尺1:1000的含义
摘 要:大比例尺DLG数据是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平台中最重要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对于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大比例尺DLG建库数据的制作流程、技术要求、数据制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其在数字城市项目中的使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数字城市 大比例尺DLG数据 制作流程 技术要求 使用建议
中图分类号:TU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a)-0027-02
大比例尺DLG数据是城市经济建设、国土整治、防灾减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工作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资料,也是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平台中最重要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对于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1∶500、1∶1000、1∶2000等大比例尺DLG数据主要用于小范围内精确研究、评价地形,多供勘察、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使用,多由地市级的国土、规划、设计部门保管更新。由于用途的差异,地市级相关部门保管的大比例尺DLG数据多为纸质或电子DLG出图数据,整理为DLG建库数据的难度较大。
1 大比例尺DLG建库数据制作流程
以数字石河子项目为例,由于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为MAPGIS格式的出图数据,根据数据整理制作的需要。首先将MAPGIS格式的矢量数据通过MAPGIS软件平台分别转换为GIS数据方式的DXF格式数据和全图形方式的DXF格式数据;其次将两种DXF格式数据作为待整理的矢量数据和符号化显示的底图数据导入Geoway软件平台,在Geoway软件平台中进行方案对照、数据整理、拓扑处理;再次在Geoway软件平台中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及修改;最后将质检合格的数据转换为有空间参考信息的PersonalGeodatabase(*.MDB)格式数据以备入库。
2 数据制作要求
2.1 总体要求
(1)数据的分层、组织及属性项的填写详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和《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2)由于原始数据为出图数据,无地物类分类信息,故对数据的图层、地物类分类的判断依据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遇到依据图式也不能合理判断的地物,调用航摄影像数据对应分析判断。
(3)线状要素被底图符号隔断时,应保持连续贯通。
(4)线状要素上点的密度以几何形状不失真为原则,点的密度应随曲率的增大而增加。
(5)线状要素数据应保证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伪结点、悬挂点及自相交打折(自相交打折检查角度为90°)。
(6)图幅中的各层数据都应进行数据的接边处理,对于个别原始数据即不接边的情况,应结合航摄影像数据数据分析原因并进行严格的接边处理。
(7)图幅的自由边须保证各层数据与内图廓线咬合。
(8)理论值生成的内图廓线存放在数学基础层。面状要素与内图廓线相交形成的多边形,内图廓线边须与理论值生成的内图廓线重合。
(9)有向点的角度从正北方向逆时针起算,角度值为0°~360°。
(10)有向线以线状要素中心线或定位线表示,应保持要素符号主体在数字化前进方向的右侧。
(11)各图层的数据结构应建立正确的拓扑关系。
(12)线状、面状要素之间形成的公共边,以底图数据符号表示的属性为准,其他涉及公共边的图层采用拷贝的方法获取。
(13)底图数据没有性质说明注记或无法确定属性的属性项不填写。必须填写的属性项,按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底图数据中的说明性注记赋入相关地物的属性项;地名性注记采集为点状地名根据其内容放入对应的地名层,并应捕捉至对应地物上或范围内。
2.2 定位基础
(1)控制点不得遗漏,以底图图面注记信息为主,高程信息只填写正常高,经纬度不填。
(2)内图廓线、坐标网线等要素通过计算机程序直接计算产生。
2.3 水系
(1)底图数据中标注“水”的采集为“贮水池”,标注“池”、“塘”或“鱼”的采集为“池塘”。
(2)水闸、涵洞、输水渡槽等地物根据底图符号尺寸依据图式规定区分点、线、面。
(3)井、泉作为水系的源头须与对应水系形成正确的拓扑关系。
(4)水闸、流向等须与水系线、面形成正确的拓扑关系。
(5)水系遇桥梁、涵洞、输水渡槽时应贯通(面状水遇面状涵洞、输水渡槽需完全重叠贯通),以保证水网的连通性。
2.4 居民地及设施
(1)根据底图符号和说明注记区分单幢房屋中的各类房屋(一般房屋、有地下室的房屋和简单房屋)。房屋的属性项JGTYPE依据旧版图式附录A进行归类按属性填写要求填写,填写为“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和“砖(石)木”的TYPE项赋为“一般房屋”;填写为“木、竹”、“土坯、秫”和底图标注“铁”的铁皮房TYPE项赋为“简易房屋”。
(2)露天采掘场和乱掘地的区分:底图标注采掘物类型的(如“土”、“石”等)采集为露天采掘场,标注“掘”的采集为乱掘地。
(3)居民地附属设施层的各地物须根据新版图式的规定区分是否依比例尺并放入对应层。如:“温室、大棚”、“地下建筑物出入口”、“支柱、墩”、“照射灯”等等。
(4)“地磅”只采集点,其范围线根据底图符号放入对应的地物(如“棚房”、“雨罩”或居民地附属设施线层的“地类界”等);厕所、教堂、清真寺等地物同理。
(5)围墙、栅栏、篱笆、铁丝网不应穿越房屋面或设施面。
(6)居民地建筑物与面状附属设施的边线应保证合理的拓扑关系。
(7)工矿、农业、公共服务、宗教、名胜古迹、科学观测站等的名称注记,在RANP层采集地名注记点的同时,在RFCP层于其主要建筑物几何中心位置采集标识点,若无房屋则在设施范围的几何中心采集标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