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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内涵及现实意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发布时间:2018-12-24 09:47:33 影响了: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是两千多年前春秋时期孔子作出的著名论断,在《礼记・乐记》、《孝经・广要道》、《史记・乐书》等书籍中均有记载 。(严格地说,古代“乐”与今天的“音乐”概念及内涵不完全相同,但其作用,功能却基本相同。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本文中“乐”与“音乐”作同义处理)这句话的意思是:音乐是净化社会风气、塑造人的性格、调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的最好手段和途径。意思虽然浅显、易懂,但其内涵却是极其深刻而丰富的,至今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及现实意义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继承与发展”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提出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体现出了一种继承与发展创新的精神。春秋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大变革、大动荡之中。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霸权和地盘不断发动战争。各诸侯国的实力在不断壮大而周王室的实力却日渐衰微,礼乐制度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礼崩乐坏”面前,孔子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巨大勇气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观点。同时,孔子看到在“礼崩乐坏”的局面下,礼乐制度及其文化理念已被冷落,便创造性地提出了“仁”这样一种文化精神。将乐提到“仁”的高度,赋予“仁”的文化内涵,并为“仁”服务。这种继承传统而又有发展创新的精神对我国目前传统音乐该怎样发展无疑具有启发作用。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国的传统音乐无疑又像走到了十字路口,我们应该怎样去继承和发展好它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新中国成立后在继承传统音乐方面,五十多年来广大音乐工作者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以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规模浩大的“四大音乐集成” [“四大音乐集成”指《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吕骥主编)、《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李凌主编)、《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周巍峙主编)、《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孙慎主编)。]为最。随着四大音乐集成的陆续完成,中国传统音乐的精华部分被部分地保存下来。继承固然重要,但发展与创新更重要。当前是一个信息迅速发展,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人们的欣赏习惯、审美情趣以及音乐的传播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我们仍用凝固的眼光、老的思维、传统的传播方式来看待中国传统音乐,那么在二十一世纪,传统音乐将很难发展。要发展传统音乐就应该在保持其精华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例如:戏曲中,中西乐队的混编、充分利用灯光效果及借用歌曲、话剧、影视等艺术表现手段就值得大胆尝试。近几年,“新民乐”现象被争论得纷纷扬扬、褒贬不一。这种集传统音乐的某些元素、现代化配器、绚烂的灯光、摇曳的舞姿于一体的所谓“新民乐”,只不过是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一种被商业化了的娱乐性音乐。从商业性、娱乐性、观众是否喜欢的角度而言,“新民乐”是有其市场、价值和意义的,也算是继承发扬传统音乐的一种尝试。我们对其不应该横加指责,而应该冷静思考与探讨,并给予科学指导。
  
  “和”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告诉我们:音乐具有净化社会风气、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正如《乐记》中所载:“乐者天地之和也”;“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和”的精神,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增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本领。有利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协调等方法,进一步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近几年,我们党和人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对于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在我们党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特别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音乐工作者,我们要充分利用音乐“和”的力量,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反对武力,以德治国”的内涵及现实意义
  
  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中我们可以感受得到:孔子主张用能改造社会风气、调节社会矛盾的“乐”来服务于“仁”,从而达到以“德”治国的目的。孔子历来是反对武力的,主张以“德”服人。这一点,在孔子看完乐舞《韶》、《武》后的评价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亦,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并由此产生了我国最早的审美标准之一――善、美。孔子之所以认为《韶》是尽善的,是因为《韶》的内容体现了舜的仁、德;之所以认为《武》未尽善,是因为其内容宣扬武力、充满了征战杀伐之气,不符合孔子“仁”的理念和以“德”治国的思想。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坚决反对世界霸权和强权政治。同时,中国向世界承诺永不称霸。过去由于法制不健全,我们一直强调“依法治国”而忽视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性。2000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2001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从治理国家的角度而言,法制是治标;而德治才是治本。近几年,正是“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出现了法制与德制并重的可喜局面,并上升为国家的治国方略!
  
  “善美为准、雅俗共融”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在“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中孔子所说的音乐到底是什麽样的音乐呢?是雅乐还是俗乐?这个问题实质上关系到音乐的善美、雅俗关系问题。
  周代在礼乐制度上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明确的宫廷雅乐体系。雅乐就是我国古代祭祀天地、神灵、祖先等典礼中所演奏的音乐。在周代主要指统治阶级在祭祀和重大宴飨活动中所运用的“六代之乐”。即:《云门》(黄帝)、《咸池》(尧)、《箫韶》(舜)、《大夏》(禹)、《大镬》(商)、《大武》(周)六部乐舞。由于这些雅乐“典雅纯正”,被赋予道德含义,对人极具教化作用,符合孔子“仁、德”的思想和“善、美”的审美标准,因而极受孔子推崇。那么,孔子对民间音乐(俗乐)又是什么态度呢?有人认为,孔子对民间俗乐持排斥态度。其理由是“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第十七》)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首先,孔子是站在维护礼乐制度的立场上,以“善”、“美”为标准来评论“郑声”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娱乐性强、热烈奔放、绚烂多姿、充满商族气息、给雅乐带来巨大冲击的新生音乐――郑声,不受孔子欢迎就不足为怪了。其次,孔子并不是普遍地讨厌“郑声”;更不是普遍地讨厌民间音乐。他只是讨厌格调低下的郑声和部分民间音乐。否则,《诗经》中的“国风”便无立足之地了。“国风”中的“郑风”、“卫风”更不可能存在了。大家都知道,《诗经》由风、雅、颂、三部分组成。“风”是当时郑、卫、周南、召南等十五个诸侯国当地的民歌;“雅”是贵族子弟创作的乐章;“颂”是祭祀宗庙、祖先的乐舞。由此可见,《诗经》是雅俗共融、共赏之作。在这里,孔子很好地处理了音乐中的雅俗关系。即:好的音乐要以“善、美”为标准。特别是其内容要“善”。正如孔子对《诗经》所评论的那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这种以“善、美”为标准而不拘泥于雅、俗的音乐观对我们而言具有现实意义。当今雅乐(如:严肃音乐)市场在逐渐萧条、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俗乐(如:流行音乐)却异常火爆。怎样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孔子已经给出了答案,至少是部分答案。
  实际上,孔子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无疑具有多方面的内涵。但笔者认为:以上三个内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作为新世纪的音乐工作者,我们要“以史为鉴”、以音乐为载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怀化学院音乐系)
  责任编辑: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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